2024年安徽蚌埠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0人公告(第二批次)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报经省公安厅批准,蚌埠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次警务辅助人员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0名(详见附件: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蚌埠市户籍(含三县);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六)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七)男性净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在160cm以上;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
 
(八)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九)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学历,但应当在三年首次劳动合同期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十)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或收容教养的;
 
(五)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九)蚌埠市公安机关现在职辅警及曾是蚌埠市公安机关辅警,合同期未满离职,截至报名时未满2年的(2022年8月及以后);
 
(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由蚌埠市公安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gaj.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ngbu.gov.cn)同时发布。后续体能测评结果、笔试和面试的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等相关公告仅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gaj.bengbu.gov.cn)主页飘窗和“珠城警讯”栏目内同时发布,其余网站不再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需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2024年蚌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次)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系统内报名表相关要求和履行诚信承诺。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至2024年8月9日16:00前登录2024年蚌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次)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核对象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10日-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蚌埠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市南外环路2601号,咨询电话:0552-7109159)。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报名表(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后正反面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第一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个人征信报告(近三个月)、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评
 
1、报名后,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内自行打印体能测评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评,打印体能测评通知书时间为2024年8月15
 
日上午9:00至8月18日上午7:00。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参考《关于印发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体能测评采取通过式、单项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以上体能测评项目采取“三选二”的模式,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合格标准如下:
 

体测项目

男子

女子

10米×4往返跑

≤13秒4

≤14秒4

立定跳远

≥2.10米

≥1.70米

一分钟跳绳

≥137个

≥127个

 

缺考、违规或未通过者,不予补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二)笔试
 
1、通过体能测评人员将全部参加笔试环节。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安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分数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法律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在蚌埠市公安局官网(网址:gaj.bengbu.gov.cn)进行公告。
 
3、笔试加分项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因公死亡的公安民辅警配偶和子女加5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将一并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登录2024年蚌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次)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如同岗位数面试人数较大,无法在同一组进行面试,则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具体细节将在面试前公告。
 
(四)成绩合成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至该岗位所属主管单位下一次招聘截止。
 
六、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环节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笔试主观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若笔试主观题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公告另行通知。
 
(二)体检环节
 
1.体检时间、地点将在蚌埠市公安局官网(网址:gaj.bengbu.gov.cn)进行公告;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设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
 
4.体检由蚌埠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
 
经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合格者,由蚌埠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报考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调剂
 
因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后续出现同岗位无人可补的情况,在同报考单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将按照体检、考察及招聘录用等环节进行。递补通知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gaj.bengbu.gov.cn)上发布。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gaj.bengbu.gov.cn)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
 
八、管理与待遇
 
(一)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采取集中封闭培训和随岗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被聘用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公安机关与新聘用辅警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计入首次合同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填报《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考核表》按级审批,并按照《蚌埠市公安机关首次评定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评定层级,考核不合格的,自行解聘。
 
(三)薪酬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九、工作纪律
 
辅警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按相关管理权限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上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在此次招聘过程中,若遇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相关招聘环节具体时间,届时以具体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由蚌埠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2-7109159、2089361、2089362
 
(蚌埠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
 
监督电话:0552-2089209
 
(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岗位计划表
 
蚌埠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岗位计划表

2024年蚌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400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用人

单位

招聘

招聘岗位

性别

人数

岗位

代码

需求

1

怀远

县局

51

特巡警大队留置看护中队

2

24201

 

责任区刑警

中队

7

24202

 

基层派出所

15

24203

 

执法办案中心

5

24204

 

交通管理大队路面中队

20

24205

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证者优先

2

24206

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证者优先

2

固镇

县局

25

基层派出所

25

24207

 

3

五河

县局

38

特巡警大队留置看护中队

6

24208

 

2

24209

 

交通管理大队

30

24210

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证者优先

4

龙子湖分局

30

基层所队

30

24211

 

5

蚌山

分局

57

基层派出所

35

24212

 

责任区刑警队、重案队

22

24213

 

6

禹会

分局

30

一线执勤岗位

30

24214

 

7

淮上

分局

47

基层派出所

24

24215

 

9

24216

 

基层刑警中队

8

24217

 

6

24218

 

2024年蚌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400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用人

单位

招聘

招聘岗位

性别

人数

岗位

代码

需求

8

高新

分局

22

基层所队

22

24219

 

9

经开

分局

15

基层派出所

8

24220

 

2

24221

 

刑警中队

5

24222

 

10

特警

支队

30

特警支队一

至五大队

14

24223

持有A1机动车驾证者优先

留置看护大队

4

24224

 

12

24225

 

11

监管

支队

4

监管病区

3

24226

持有A1机动车驾证者优先

1

24227

持有A1机动车驾证者优先

12

女子

看守所

2

女子看守所

2

24228

 

13

市看

守所

11

市看守所

11

24229

 

14

交警

支队

22

交警支队

路面大队

17

24230

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证者优先

高速公路大队

5

24231

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证者优先

9

交警支队

六大队

9

24232

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证者优先

15

交通

分局

5

基层派出所

5

24233

 

16

战训

基地

2

战训基地

2

24234

退役军人优先

 

合计

400

   

400

注:同岗位同分数情况下优先录用

2024年江苏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不限户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四)报名地点:
 
  1.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西隔壁)五楼组织人事科。
 
  2.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现金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楼大会议室。
 
  3.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在局组织人事处指导和监督下,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工资待遇
 
  标准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公告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7036918(一部组织人事科),0516-88960222(二部组织人事科)。
 

2024年江苏南京市板桥中学招聘编外教师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南京市板桥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板桥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378556222@qq.com。。请以“应聘人员姓名和岗位”标注邮件主题。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板桥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上述“报名材料(1)、(2)”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报名邮箱。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时间:2024年9月24日。初审通过人员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招聘单位复核(地址:南京市板桥中学?,南京雨花区宁谷里106号)。复核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名单将电话通知。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专业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面试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政策要求,制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区教育局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采用模拟课堂和结构性问答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3.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南京市板桥中学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板桥中学张老师025-68371525
 
  监督电话:雨花台区教育局025-52883593
 
 
 
  南京市板桥中学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聘34人简章(长期招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195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期间分设为山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山东省林业干部学校,1959年又合并为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后又历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五七干校、山东省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1983年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多年的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形成了“厚德、自强、求是、笃行”的校训,“勤勉、实干、精业、励新”的校风和“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求发展、以特色强内涵”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应用型高校发展的总体要求,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综合改革、聚焦本科教学,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适应能力良好,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农工融合”的办学特色,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等。
 
  回首历史,学校由农而立,因农而兴,依农而盛,虽几经更名,但始终心系“三农”,农业教育初心未改。扎根齐鲁大地、根植农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的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目前,学校本科教学脚踏实地,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正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奋斗目标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现聘高级岗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对于优秀的急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称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考察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da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直接考察前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附件及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报名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备注邮箱。
 
  其他报名材料应包括:
 
  (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博士研究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8)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0)其他对应岗位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名时间:此类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察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形式依据报考者所报岗位确定,包括政治素质鉴定、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实践操作等方式。考察的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个人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职业倾向等。设置直接考察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组织考察的时间及地点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组织考察的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招聘数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直接考察、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117861,rsc@sdaeu.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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