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四平市梨树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梨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4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不含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含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均以2024年7月31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此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43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是否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栏中标注为“是”的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自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等不在此范畴),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届毕业生是否就业其报名均不受限制。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时间据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与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4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
 
  7.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74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时至8月14日12:00时。
 
  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并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报名时,按照岗位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可下载)、执业证、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彩色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以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上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全部页。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出具的《2024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学校或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校或学院盖章原件和毕业证原件。
 
  3.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所学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4)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2024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报考。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时至8月14日15:00时。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
 
  3.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8月14日15:00时。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等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三)缴费
 
  1.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时至8月14日19:00时。
 
  2.收费标准: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全部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体检等环节需持有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一)笔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均为客观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岗位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3.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2024年8月19日至21日(8:30时-11:30时,13:30时-17:00时),将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缴费成功页面纸质版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梨树县梨树镇向阳街2号),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梨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考生于笔试结束5日后在报名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笔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二)资格条件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有文件依据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或同时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或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聘用)关系且无法提供聘用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五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核实,均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将通过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注意查询。
 
  2.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电话:0434-5288077);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说明(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热线:400-838-929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另行电话通知。
 
  5.本次招聘如出现空岗、递补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体事宜。
 
  温馨提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包含涉密环节和内容,请各社会机构、各考生审慎对待,依法依规对外提供或公布信息,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考试组织部门保留依法追究权利。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审查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综合楼132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6号)。
 
  3.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审查内容: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审查合格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20%。
 
  (5)笔试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人员确定:
 
  A类岗位: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3)面试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A类岗位的试教和面谈各项目均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各类岗位考试项目、形式及测评内容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考试项目

A类

高层次专任教师

面试(试教+面谈)

B类

专职辅导员1

专职辅导员2

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3.试教采用传统的板书试讲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面谈主要采用现场交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519003(校纪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南京联合举办的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活动举办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二)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三)活动名称: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南京站)。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主要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公开招聘;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玉林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聘、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9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签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活动现场报名。如同一岗位仅有1名博士研究生报考,并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考核签约;如同一岗位既有博士研究生报考又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一起进入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签约人选。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2024年9月19日18:00;
 
  报名方式:报考者规范填写《2024年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报考者将有关证件扫描成图片,以“名字+报考岗位”命名发至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邮箱,邮箱地址为:yzsz2825412@163.com。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表格及证件图片:
 
  (1)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3)毕业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生证代替];
 
  (4)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证书;
 
  (5)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核心课程成绩单;
 
  (6)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资格审查及反馈:资格审核内容为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报考者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料上传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时,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由玉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指定专员负责,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及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考,并通过邮箱将“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反馈给报考者。报名者在报名后的第二天在邮箱查收报考意见。
 
  资格审查及反馈时间:2024年9月13日8:00—2024年9月20日20:00
 
  2.活动现场报名及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由玉州区赴外招聘组人员在招聘现场接受应聘材料,审阅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报名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玉林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同意后再报名。
 
  (2)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②毕业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生证代替];
 
  ③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证书;
 
  ④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⑤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核心课程成绩单;
 
  ⑥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为100分。网上报名和活动现场报名符合岗位条件人员都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均在南京大学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时间:南京大学招聘活动现场报名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初定南京大学内,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学历高者;②学位高者;③取得职称资格级别高者;④少数民族或烈士子女;⑤中共党员,如上述条件均无法确定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确定。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拟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填写《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情况登记表》,经玉州区人社局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与毕业生签订《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考核及公示
 
  1.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机构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的人员,由玉州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玉州区高层次人才相应层级的,经玉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按照《玉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玉区办发〔2018〕18号)确定层次,享受有关政策待遇,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有关补贴详见《玉州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经济待遇表》(附件4)。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七、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302829。
 
  八、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时间做好有关材料准备,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玉州区委组织部,0775-2828706。
 
  玉州区人社局,0775-2897209。
 
 
 
 
 
  中共玉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安徽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着力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引进公告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和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五、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引进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7.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对报名参加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或繁昌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等考试,已书面承诺按时参加考试并知晓无故缺考后果,仍无故缺考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本次引进考试;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qq.com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等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繁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在编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引进资格。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何公开招聘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九、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方案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繁昌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繁昌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考。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52472
 
附件: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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