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编外人员招聘5人公告

 

为加强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后勤队伍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更好服务机关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公开招聘、择优录聘”原则,统一实行劳务派遣。
 
2、工作时间采用国家标准工作制,按月考评。
 
二、招聘岗位
 
大餐厅服务员5名;
 
三、招聘条件
 
1、女性,年龄18-4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四、福利待遇
 
大餐厅服务员年薪5万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步骤进行。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表,查阅相关档案,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结果确定是否录聘,具体时间、地点另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根据面试和综合成绩情况,按拟聘用计划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凡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报名地点和时间
 
1、报名地点: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事室(东港昌正街169号1号楼4楼403室);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联系电话:3812233;
 
4、提交资料:个人履历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征信、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及电话号码联系方式;上述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录聘资格。
 
七、试用期规定
 
招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解聘:
 
1、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
 
2、不服从管理,违反中心规章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日


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

1

局机关财务工作人员

大专及以上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财会类相关专业

1

40周岁及以下

有财务工作经验,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敬业奉献,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良好,亲和力强,服从组织安排。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止(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填写普陀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再另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05室办公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3055664。
 
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229732@qq.com。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5.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面试方式,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民政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区民政局劳务派遣用工标准,约5-6万元一年(含“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5664。
 

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定海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定海区教育局办公室文员,主要负责起草、修改各类报告,完成办公室日常事务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2.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工作主动,有责任感及团队合作意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17日前填报相关信息,并将报名所需材料拍照,按以下顺序放入到同一个word文本中,命名为“定海+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dhjyjrsk402@126.com。
 
  2.报名所需材料:(1)《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5)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等。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件回复方式向考生反馈,并于2024年9月18日通过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2:30-5:00到定海区港务码头港务大楼1805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将于资格复审时告知。笔试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3.总评:按照“笔试60%+面试40%”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和考察
 
  参照“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舟山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等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20553,监督电话:0580-2023625。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0日

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

1

局机关财务工作人员

大专及以上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财会类相关专业

1

40周岁及以下

有财务工作经验,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敬业奉献,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良好,亲和力强,服从组织安排。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止(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填写普陀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再另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05室办公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3055664。
 
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229732@qq.com。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5.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面试方式,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民政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区民政局劳务派遣用工标准,约5-6万元一年(含“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5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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