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300人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300名。具体职位、数量、条件详见附表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特殊岗位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无吸毒史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特殊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
 
  (三)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专业资质。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应聘1002、1003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日。
 
  (四)优先聘用条件
 
  1.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工亡)公安机关民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2.烈士子女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因公牺牲子女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人员请于8月9日11:00前将烈士或因公牺牲证书及亲属关系证明送交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楼5楼考务组审核)
 
  3.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有从事软件实施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被聘人员实习期半年,执行辅警实习期工资3715元/月(不含单位应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实习期考核合格按学历层次套转相应层级,享受相应层级标准工资。
 
  五、人员管理
 
  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关系由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分配至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所属相关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周五)9:00- 8月7日(周三)12:00。
 
  缴费时间:2024年8月2日(周五)9:00- 8月7日(周三)17:00。
 
  3.基本程序:
 
  (1)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
 
  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或微信。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经审查合格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24年8月8日(周四)9:00-8月10日(周六)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原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8月11日(周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zzc85858057@126.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4)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5)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周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注意保管,体能测试等环节还需提供。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一百分。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从高到低排名,按进入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评。8月14日(周三),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上公布笔试成绩,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以及体测相关安排。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内容: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2)。体能测评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一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体测期间,还将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
 
  以上项目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2.体能测评时间:
 
  2024年8月15日(周四)-8月17日(周六),8:00至10:00,16:00至18:00。
 
  考生请按照体测安排参加体测,如未按要求参加体测,取消体测资格。
 
  3.体能测评相关事项
 
  考生按照“体能测评安排”,持《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
 
  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穿有特殊标志的衣服,体能测评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和违禁品带入测试场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参加资格审查人选,出现体能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体能测评的情况,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结束后,8月21日(周三)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上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8月22日(周四)-8月23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审查地点:石家庄市人民警察学校。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证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中,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5:1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员。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情况,在同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并于2024年8月29日(周四)-8月31日(周六)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3.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面试时每半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上公布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进入体检人数与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再次并列,按照政治面貌、学历高低依次进入体检。体检后2个工作日内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上公布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情况,在同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批后,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参加岗前培训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十)上岗实习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事项由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5858056、85858057
 
 

河北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二)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三)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7:00。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4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9月7日9:00-11:00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
 
  4.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9月9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4: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9月10日至11日08:00-12:00,14:00-17:30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六楼人事科(6026室)。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9月13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9月19日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是否进入体检,查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增加加试环节。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11-66063701
 
  联系人:高老师 于老师
 
 
  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28日

河北石家庄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建设,满足医院重点学科和急需岗位人才招录需求,根据《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招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sjzzyy.com)和石家庄市中医院杏林春语微信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7日至8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233号市中医院3号楼3层招聘办公室
 
  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5.规培证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
 
  2、面试:采取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考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医院公示栏明显位置公布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石家庄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
 
  由市中医院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审档结果,将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二)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311-68009050
 
 
  石家庄市中医院
 
  2024年8月23日

河北石家庄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建设,满足医院重点学科和急需岗位人才招录需求,根据《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招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sjzzyy.com)和石家庄市中医院杏林春语微信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7日至8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233号市中医院3号楼3层招聘办公室
 
  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5.规培证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
 
  2、面试:采取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考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医院公示栏明显位置公布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石家庄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
 
  由市中医院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审档结果,将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二)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311-68009050
 
 
  石家庄市中医院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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