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河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隶属于黑河市纪委监委,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留置看护提供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巡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取得符合报考条件最低学历前学习经历时间重叠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特殊规定的除外;
 
  (七)现役军人;
 
  (八)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九)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河纪检监察网(http://www.hhjjjcw.gov.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https://hh2024jw.ibaoming.net/
 
  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网站流程图。
 
  (2)线上报名上传材料及具体要求: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近期白底1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1M)。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本人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信息不完善的,可按审查意见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聘用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2.网上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通过网上资格确认的考生须在2024年9月7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费,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确认报名资格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咨询电话0456-8276587。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黑河纪检监察网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4.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包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
 
  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9月6日(含),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人员须进行现场材料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
 
  地点:黑河市纪委监委406室(通江路36号)
 
  联系电话:0456-8276587
 
  需提供材料:
 
  (1)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须提供退役证书和入伍前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公益性岗位所在地市县两级就业部门盖章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3)、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截止时间不能超过三年)、养老保险“个人实缴信息表”纸质版(社保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黑河纪检监察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时事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等。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笔试和政策性加分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市纪委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否则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2)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4年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本人签名;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本人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份;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补充相关材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河纪检监察网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纪检监察网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三龄两历、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河纪检监察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黑河纪检监察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缴费)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69
 
  政策咨询电话:0456-8276587
 
  监督举报电话:0456-827653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黑河市纪委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黑河市纪委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河北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选聘123人公告

  
 
  为适应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要求,确保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3名,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衡水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始建于1946年,前身是晋冀鲁豫边区战地医院,为纪念支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而英勇献身的加拿大籍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官员、外科医生铁尔生·莱孚·哈励逊于1947年命名为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曾受到毛主席两次接见的老一辈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石家庄第一位女共产党员、现代著名针灸学家朱琏先生是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首任院长。多年来,一代代哈院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书写新时代答卷。
 
  经过七十八年的发展历程,医院党委紧紧围绕“党建领院、改革立院、学研兴院、人才强院、质量治院、文化塑院”发展战略,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学研型医院。目前医院“一院四区”,是河北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医院,医院主院区占地39.59亩,建筑面积11.1万㎡,编制床位960张;南院区占地93.8亩,建筑面积19.9万㎡,编制床位800张;东院区占地7亩,建筑面积1万㎡,开放床位162张;北院区建设在即。主院区以心脏中心、脑科中心、骨科中心等为主,南院区以妇产儿诊疗中心、肿瘤治疗中心、慢性病综合治疗中心、医教研中心及国家全科培训基地为主,东院区以康复医学、医康养中心为主。主院区与南院区合理布局医疗服务资源,强化分院区的特色优势,按照专业错位、急慢分治的原则,以医疗中心模式打造专业特色,补齐衡水医疗资源短板。
 
  医院坚持“突出重点、补足短板、发展强项、扶持特色”学科建设原则,按照“强专科、优综合”的发展思路,构建“强心、健脑、壮骨、舒神、活血”大学科集约化体系,促进学科互补式、融合式发展。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为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心内科、重症医学科、普外科、胃肠外科、小儿内科、神经外科为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急诊科、小儿外科为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中医科(中医肿瘤)、康复医学科、护理学专业为省级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等30余个专业为市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衡水市医师协会等11个学会,衡水市骨科研究所等9个研究所均在我院挂牌成立,衡水市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儿科学分会等48个分会主任委员由我院学科带头人担任。医院系承德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大学医学部、河北北方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教学任务;是国家红十字会国际紧急医疗援助中心网络医院,国家级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房颤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
 
  医院专业设置齐全,现有74个临床医技科室,17个教研室,在职职工2361人,其中副高458人,正高199人,硕博人数552人(其中博士46人),河北医科大学、承德医学院等高校硕士培养点11个,硕士生导师85人。2015年开始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现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麻醉科、口腔全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骨科、重症医学科1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
 
  医院现有3.0T核磁、超高端双源CT、PET-CT、ECT、直线加速器、血管造影机、DR、乳腺钼靶、遥控胃肠机等国际领先的新型诊疗和科研设备近800余台件,极大地促进了专科医疗技术的迅猛发展。内镜下黏膜剥离术(ESD)、神经内镜结合磨钻辅助治疗垂体瘤、腹腔镜下肝切除等微创和介入治疗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医院荣膺全省6家、衡水市唯一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名列全国473位,被评定为B++等级。医院坚持党建引领,文化铸魂,培育了“先锋文化”“精进文化”“廉洁文化”“儒医文化”“爱院文化”,凝聚了医院发展合力;秉持“办人民满意医院,做人民满意医生”的理念,致力于建设综合实力强大、医疗技术先进、百姓满意放心的冀东南区域医疗中心,全力谱写医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2024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3人,其中A类岗位(学历学位低限硕士研究生)46名,B类岗位(学历学位低限本科学士)77名。
 
  选聘岗位要求中涉及到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一般掌握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报考医师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1)获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成绩450分及以上(须提供考生管理平台成绩截图);
 
  (3)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JCR或中科院分区发表过四区及以上且影响因子在3分及以上SCI三篇;
 
  (4)近五年作为主持人或骨干人员(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选聘岗位条件、人数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任职条件详见《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cd3b635d349817f7
 
  3.报名时间:9月12日09:00至 9月19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9月12日09:00至9月21日16:00
 
  5.缴费时间:9月12日09:00至9月23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6.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照片:
 
  ①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④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职称证;
 
  ⑤住院医师规培证。2020年及之前毕业,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且已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可不提交规培佐证材料;
 
  ⑥专业方向佐证,例如毕业论文;
 
  ⑦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医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相关条件提起报名考生,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交相应佐证资料;
 
  ⑧以“退役士兵”人员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加盖管档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
 
  ⑨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⑩临床护理岗位还须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加盖管档单位印章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或《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毕业类型为普通高中毕业)。
 
  (4)网上报名时复制报名网址,电脑端登录报名系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并设置密码,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5)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缴费操作。
 
  (6)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被锁定,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7)网上支付。应聘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时务必按网上提示要求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要求备注的按无效报名处理,后期报名费将原路返回。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8)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9)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考《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阶段提交的所有资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单、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地点在衡水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考生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相应链接入口查询。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的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官网(https://www.halixu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因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产生的拟聘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六、选聘纪律
 
  本次选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在选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8-218115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11-85088002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衡水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事业单位引才招聘1938人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3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409/c01_1009461.shtml
 
  3.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kzMjQzNDgxMw==&subscene=0#wechat_redirec
 
  4.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微信公众号“网信哈尔滨”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UzNDgzMTg4NQ==&scene=124#wechat_redirect
 
  5.哈尔滨市总工会网址:
 
  https://www.hrbgh.org/#/home
 
  6.哈尔滨学院网址:http://www.hrbu.edu.cn
 
  7.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网址:http://www.hrbzy.edu.cn/
 
  8.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s://www.hayouzhuan.org.cn/
 
  9.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s://www.hrbeduy.com
 
  10.哈尔滨市体育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8181/bmzfxxgk_fdzt.shtml
 
  11.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683/bmzfxxgk_zn.shtml
 
  12.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437/bmzfxxgk_fdzt.shtml
 
  13.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375/bmzfxxgk_fdzt.shtml?tab=4a50d418e878442dbb0300bea168e5f3
 
  14.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15.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网址:https://www.hrbldjsxy.org.cn/
 
  16.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哈尔滨蓝网)网址:https://www.hrbtv.net/
 
  17.道里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l.gov.cn/
 
  18.道外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w.gov.cn/
 
  19.南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ng.gov.cn
 
  20.香坊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xf.gov.cn/
 
  21.平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pf.gov.cn/
 
  22.松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ongbei.gov.cn
 
  23.呼兰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ulan.gov.cn
 
  24.阿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25.双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sc.gov.cn
 
  26.尚志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angzhi.gov.cn
 
  27.五常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ljwch.gov.cn/
 
  28.巴彦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ayan.gov.cn
 
  29.木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mulan.gov.cn
 
  30.通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tonghe.gov.cn/
 
  31.依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l.gov.cn/
 
  32.宾  县人民政府网址: www.chinabx.gov.cn
 
  33.方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fz.gov.cn/
 
  34.延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anshou.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9月1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8.限制行政区划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9.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以及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市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区县人社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或通知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岗位限定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可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网上或现场报名时,每个市直部门或区县(市)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要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有自主招聘权限)、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社部门(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3.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可采取网上或现场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方式、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招聘博士毕业生或2024年、2025年硕士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划定成绩合格线;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县(市)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乡(镇)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高于1:1;除此外,开考比例不低于1: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本次引才招聘的相应比例(以下简称相应比例)。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仍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所有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5.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各相关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6.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按照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通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政策咨询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6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4091293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8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17689、87085520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36794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20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7725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8020325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35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95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689859、85695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哈尔滨市第一医院:0451-53969302
 
  (2)哈尔滨市第二医院:0451-55601210
 
  (3)哈尔滨市中医医院:0451-85731456
 
  (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0451-88029907
 
  (5)哈尔滨市第五医院:0451-88626608
 
  (6)哈尔滨市第六医院:0451-58767618
 
  (7)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0451-84886728
 
  (8)哈尔滨市胸科医院:0451-55604006
 
  (9)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0451-82426085
 
  (10)哈尔滨市口腔医院:0451-84664698
 
  (11)哈尔滨市眼科医院:0451-56180511
 
  (12)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市血液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091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026
 
  15.道里区:0451-84541404
 
  16.道外区:0451-88985908
 
  17.南岗区:0451-82766260
 
  18.香坊区:0451-51895791
 
  19.平房区:0451-86509377
 
  20.松北区:
 
  (1)松北区委党校:0451-88105656
 
  (2)松北区卫生健康局:0451-84090484
 
  (3)松北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所属事业单位:0451-88108126
 
  21.呼兰区:0451-57355195
 
  22.阿城区:0451-56567070
 
  23.双城区:0451-53113906
 
  24.尚志市:0451-56757572
 
  25.五常市:0451-53545166
 
  26.巴彦县:0451-56058531
 
  27.木兰县:0451-57085017
 
  28.通河县:0451-57422408
 
  29.依兰县:0451-57229300
 
  30.宾  县:0451-57913779
 
  31.方正县:0451-57116059
 
  32.延寿县:0451-53018270
 
  (二)考试
 
  招聘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考核(面谈),也可在“丁香人才周”引才活动当天进行现场招聘、直接考核(面谈),考核(面谈)合格者,现场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后置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面试(实操);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可直接面试(实操)。当免予笔试或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人才进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除此外,一般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方式以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发布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未设置笔试环节直接面试或考核的,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限定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设置笔试环节的,可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相应比例。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4.公布总成绩
 
  (1)设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2)直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2025年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4年毕业生如未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如未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情况可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应邀请同级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1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7173342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6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01173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68916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93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9312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7800339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50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70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383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79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190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263
 
  15.道里区:0451-84517678
 
  16.道外区:0451-88982954
 
  17.南岗区:0451-82705754
 
  18.香坊区:0451-51895790
 
  19.平房区:0451-86501475
 
  20.松北区:0451-84090990
 
  21.呼兰区:0451-56207722
 
  22.阿城区:0451-53727761
 
  23.双城区:0451-53113916
 
  24.尚志市:0451-53323393
 
  25.五常市:0451-53531001
 
  26.巴彦县:0451-57513633
 
  27.木兰县:0451-57082728
 
  28.通河县:0451-57422347
 
  29.依兰县:0451-57238104
 
  30.宾  县:0451-57907428
 
  31.方正县:0451-57116213
 
  32.延寿县:0451-53028655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