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大渡口区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即将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岗位要求的规培证书,均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称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
 
  除岗位明确规定外,本公告附件1的岗位均允许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应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考生登录http://wlexam.com:26678/ddkgz2024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考生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8月19日12: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4年8月19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两科合计100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4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9月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5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或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需要递补的岗位,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次日16:00前完成递补,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发送短信或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查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项目:
 
  (1)普通岗位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2)医疗卫生岗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卫生专业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公布。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大渡口区服务满3年,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咨询电话: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023-68912151;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023-68871735;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023-68151726。
 
  (四)本公告由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体学历、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大塘镇现有专职消防员待遇发放。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24小时在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休息4天,试用期内只发放80%基本工资)。
 
(五)队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至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队三楼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240国道与恒生路交叉口西240米),联系电话:0757-87298119。
 
4.报名材料包括:
 
(1)《三水区大塘镇2024年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同版);
 
(5)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行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内容可参考《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笔试复习参考题库》(附件4)。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或以上人员可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测试对象为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步成绩×50%+俯卧撑成绩×25%+10米×4往返跑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予以淘汰。
 
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且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纳入为体检、考察人员。
 
4.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程序
 
体检、考察人员选定方式: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对考生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5.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后,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集训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集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从本次招聘考试中被录用人员正式入职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大塘镇专职消防员职位有空缺的,可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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