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曲靖麒麟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37人公告

 

麒麟区人民医院是麒麟区政府举办的全区唯一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是麒麟区县域医共体总院,2022年8月,麒麟区人民政府与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签署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医院始建于1953年,占地面积21.94亩,承担着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等公卫工作,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医学院校的医疗教学、医学科研以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帮扶。是昆明卫生职业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云南省首批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是曲靖市医学会疼痛专业分会、甲状腺乳腺专业分会主任委员单位,与省市多家三级医院结为联盟医院和专科联盟,实现了省级区域内医疗网络。

 

医院现有科室43个,其中有护理、普外科、骨科、消化内科、康复医学科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为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现面向医学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编外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个人自愿报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医学类、综合类院校毕业生,并符合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质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各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6.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正式录用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相关资格条件的。

 

四、报考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止(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8月6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填写报名信息;

 

(三)报名结束后,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关注麒麟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初审结果于8月9日进行公示。

 

(四)考试方式为笔试(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笔试),考试时间、地点、未尽事宜与报名初审结果一并公布。

 

六、纪律和监督

 

(一)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二)医院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七、其他

 

本公告由麒麟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龚老师

 

联系电话:0874—3130060

 

监督电话:0874—3134848

 
 

麒麟区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日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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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市铜梁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50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竞赛奖项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国家和我市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期,且正在服务的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stl.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招聘点设置。
 
  本次招聘先后在重庆市内(重庆站)和重庆市外(西安站、武汉站)设置招聘点,重庆站未招满岗位则纳入西安站招聘,西安站未招满岗位则纳入武汉站招聘,如已招满则不再进行下一个站点招聘。市内专场招聘后剩余岗位、市外招聘的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将于市内专场考试考核完成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考重庆市内专场岗位人员应在2024年9月23日9:00—9月27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30kb)。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9月27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一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请立即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网上报名考生均应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市外站点招聘报名方式以后续在指定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通过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1.重庆站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楼会议室(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9日(9:00—11:30,14:00—17:00)。
 
  备注:本次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请委托人出具相关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市外站点现场资格审查以后续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开考情况公布。
 
  市内专场招聘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及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市外专场招聘各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重庆专场考试考核定在重庆市铜梁区举行,市外专场考试考核初定在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与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举行。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或《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重庆站: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西安、武汉站: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在现场公布。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市外专场招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笔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笔试考点公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和专业实操(部分岗位设置),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操时间以现场公布为准。专业技能测试的分值为100分,对于专业技能测试包含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岗位,其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分值分别为5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实操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实操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铜梁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服务期满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
 
  区教委:023-45678052;
 
  区人力社保局:023-45640258。
 
  (四)本公告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铜梁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2024年广东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深圳博物馆成立于1981年,是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教育于一体的大型总分馆制博物馆。我馆现有同心路馆(古代艺术)、金田路馆(历史民俗)、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东江游击队指挥部旧址4处馆址。为做好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欢迎有志于投身文博事业者报名应聘,为深圳博物馆的发展增添力量。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招录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4年9月1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文博事业;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9月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公告发布在深圳博物馆官网(https://www.shenzhenmuseum.com/)首页的“通知公告”中,以及深圳博物馆官方微信公众号。应聘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如实准确填写《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将填写好的《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以及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zbwgrs@163.com。邮件及报名表均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的格式命名。
 
3.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深圳博物馆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我馆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我馆将根据应聘者投递的报名材料,以1:5的入围比例择优选取初审通过人员,并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联系资格初审通过者。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
 
深圳博物馆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最终将按照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五、拟聘、体检及聘用
 
1.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体检人员名单,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2.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3.聘用: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我馆指定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按《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期两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馆批准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1.应聘人员须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不良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博物馆所有。
 
咨询电话:0755-88125812(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邮箱:szbwgrs@163.com(仅用于接收应聘材料,不回复咨询问题。)
 
 
 
深圳博物馆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北枣阳市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毕业生招聘9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枣机编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枣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面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其中:枣阳市鹿头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熊集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平林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七方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琚湾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1名、枣阳市环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1名、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名、枣阳市邢川水库服务中心1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枣阳市服务期满未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枣阳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考核等次以“三支一扶”办考核结果为准。
 
  8.岗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
 
  聘用的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聘用程序的相关信息均在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各位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
 
  1.市人社局事业股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报名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可通过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2张、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205室(人民路41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枣阳市2024年公开专项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1:1.5,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组织单位将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密封并由纪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因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三)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卫生系统岗位限医学专业选岗。
 
  五、聘用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将实行岗位责任制,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实行问责。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枣阳人事考试院,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考核聘用中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均可登陆枣阳人事考试网查询。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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