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党建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党建服务中心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副处级。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事务岗1名(管理九级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附件《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党建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已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4年3月30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并且考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64.8分),且未被本市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包括已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4.外省市社会人员(除了上半年参加上海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时为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考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10:00至9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岗位等)。报名网址为(请点击链接进入):http://123.60.68.125:8000/sydwlgzl,报考人员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自行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锁定不能更改。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1.报名结束后,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64.8分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明确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内的考试成绩查询功能中查询所报考岗位的进面参考分数线。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2.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报名信息表、准考证、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统一安排,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指定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统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
(四)公示与录用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栏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党建服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大数据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在两家单位中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8282529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52897129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党建服务中心
2024年09月06日
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茂组通〔2022〕71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和培养,决定在我区有关村(社区)开展2024年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愿意为村(社区)群众服务。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报考社区干部后备人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人员户籍须在所报考的村(社区);非户籍人员须在该村(社区)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经过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方可报考。
(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考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
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
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未处理完毕,及已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8.报考人员与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
详见本公告附件1,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办填写《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报名表》(或自行上网下载本公告附件2,双面打印填写后提交到镇党建办),同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1张、2张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查
属地镇对其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试前向考生反馈审查情况(非报考村(社区)户籍的考生应主动向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告知户籍情况),全程接受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的指导和监督。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岗位所在镇党建办咨询了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二)机试
1.内容:计算机基础技能运用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机试,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
(三)面试
笔试、机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加机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机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均按百分制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加机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
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合格线,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人选由属地镇党委根据各个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
六、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由属地镇党委在所报考的村(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中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吉林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13家事业单位使用21名事业编制,在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5周岁: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长期请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回避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的,执行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蓝色背景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单位同意报考、本人编制性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上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开考比例
(一)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四平市殡仪馆、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四平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三家单位选调4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为1:3,以上单位4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此选调岗位取消。其他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六、选调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选调岗位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参加笔试加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进入最终成绩计算。即: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选调人员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以上各环节,均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选调单位上岗工作。各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十、选调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434-3267026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体学历、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大塘镇现有专职消防员待遇发放。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24小时在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休息4天,试用期内只发放80%基本工资)。
(五)队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至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队三楼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240国道与恒生路交叉口西240米),联系电话:0757-87298119。
4.报名材料包括:
(1)《三水区大塘镇2024年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同版);
(5)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行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内容可参考《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笔试复习参考题库》(附件4)。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或以上人员可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测试对象为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步成绩×50%+俯卧撑成绩×25%+10米×4往返跑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予以淘汰。
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且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纳入为体检、考察人员。
4.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程序
体检、考察人员选定方式: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对考生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5.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后,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集训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集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从本次招聘考试中被录用人员正式入职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大塘镇专职消防员职位有空缺的,可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