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衡阳市祁东县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60人简章

  
 
  为优化教师学科结构,缓解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矛盾,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办初中学校公开选调部分在职在编初中教师补充到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任教。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选调学科及岗位职数
 
  本次共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60名。(具体学科及岗位职数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各乡镇和白鹤街道公办初中学校在职在编初中教师(含编制在农村中学借调在县城中学任教的教师、临时抽调在机关工作或跟班学习的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报考学科岗位与相应学历专业或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相一致。
 
  2、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公办初中学校在职在编工作满四年,且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方可报考。
 
  3、符合下述两项优惠加分条件的,可享受优惠加分。第一项:对在农村公办初中学校任教时间长、教学经验丰富的报考教师适当予以加分。截止2024年8月31日,教龄满15年(含15年)的加2分,满20年(含20年)的加4分、教龄满25年(含25年)的加5分、教龄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加6分。第二项:对现在偏远公办初中学校任教的报考教师适当予以加分。现在凤歧坪、城连墟、步云桥拔茅片区所有公办初中学校任教的,加4分。现在太和堂、蒋家桥辖区内所有公办初中学校及砖塘包圣殿中学任教的报考教师,加2分。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报考教师,可以累计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24年上学期未在公办初中学校任教的(依规办理了请假手续或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跟班学习的除外)。
 
  2、未满农村学校工作服务年限的。①本县公开招聘的教师未满当年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在农村学校工作最低服务年限;②公费师范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未满合同期限。
 
  3、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在现岗位服务期分别未满4年、5年的。
 
  4、在乡村学校评了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乡村学校服务未满5年的。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文件)要求,“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服务5年后方可流动”。
 
  5、因“吃空饷”而停发工资的返岗人员和近五年停薪留职返岗人员。
 
  6、存在有偿家教家养、乱收费、乱补课、滥订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师德问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尚未过处分影响期的人员。
 
  7、在2022年、2024年2月进城选调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8、在报考开始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有吸毒史的人员。
 
  10、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信息
 
  2024年8月14日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
 
  qdx.gov.cn/)、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发布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简章。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祁东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3、提供资料:报考教师报名时须提交①《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见附件2,此表可在县教育局人事工作微信群自行下载),每名报考教师只能选择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②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证明;③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含注册贴花页面);④职称技术资格证复印件;⑤《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报考承诺书》;⑥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三)资格审查
 
  1、初审。由报考教师编制所在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人对照选调相关条件,对该教师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职称技术资格证、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教龄、年度考核、现在偏远公办初中学校任教等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和核查,并在该教师的报名登记表相应栏目签名、加盖公章,然后由教师本人在报名现场提交。
 
  2、复审。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考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和选调资格。
 
  (四)选调方式
 
  1、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学科选调人数。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相应层次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英语不考听力),其中初中对应学科的初中知识占80%、高中知识占2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优惠加分。
 
  3、本次选调各学科笔试均由第三方机构命题和阅卷。
 
  4、选调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由报考教师凭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得代领),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作弃考处理。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考。
 
  五、公布成绩
 
  (一)公布笔试成绩
 
  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qdx.gov.cn/)、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公示3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祁东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过期不予受理)。待查分结束后,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
 
  (二)核定优惠加分
 
  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优惠加分条件及优惠加分分数进行核定,计算综合成绩。
 
  (三)公布综合成绩
 
  将所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qdx.gov.cn/)、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公示3天。
 
  六、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
 
  1、根据选调学科及岗位职数,依据公示无异议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最后一名若有并列名次,则按在公办学校实际参加工作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再出现参加工作时间一致的,则以档案出生年月日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为拟选调入围人员。
 
  2、将拟选调入围人员名单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qdx.gov.cn/)、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报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作出决定,如取消选调资格,相应岗位缺额不予替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报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选调,如出现岗位缺额,不予替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自愿放弃选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并不按时到选调学校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相应岗位缺额不予替补。
 
  八、其他事项
 
  1、被选调教师的聘任。对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选调的初中紧缺学科教师,根据调入学校职称岗位余缺情况进行聘任。如调入学校相应职称岗位无空缺,被选调教师则在调入学校实行高职低聘。所有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在报名时须提交《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2、调入学校不负责安排住房和住宿,被选调教师自行解决住房和住宿问题。
 
  3、本次公开选调教师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选调纪律和监督
 
  1、严肃选调工作纪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加强对教师选调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考教师编制所在学校和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承担参考教师的报考资格初审职责,实事求是审核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对玩忽职守、不严肃不认真、出现审核错误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作免职处理。
 
  3、组考工作人员中有配偶、子女等直系血亲关系人员、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人员及近姻亲关系人员参加选调考试的,应主动回避。
 
  4、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者,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且2025-2027年连续三年内不得参加祁东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考试。
 
  十、监督及咨询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4-6259676(监督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34-6259026(咨询电话)。
 
  十一、本简章由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1.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职数表
 
  2.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
 
  3.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报考承诺书
 
 
  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
 
  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湖南怀化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怀化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怀化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怀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1个,招聘计划5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ht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怀化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各学历阶段均需提供备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历阶段均需提供)、个人简历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和2寸高清照片电子档(以1寸/2寸+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清晰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用人部门+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邮件大小不可超过50M)。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证明)必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怀化学院东校区宽也楼61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与教务秘书工作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分析处理问题能力等。
 
  设置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45—2851007(怀化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5—2851030(怀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怀化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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