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海洋产业研究中心招聘紧缺高端人才公告

 

为推动普陀区海洋产业科研能力,大力实施海洋产业提能升级,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普陀海洋产业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海洋食品研究人员(事业编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普陀海洋产业研究中心是经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由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普陀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加快海洋产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助推普陀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而设立的研究机构,是区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中心紧紧围绕海洋水产、水产品精深加工(预制菜)、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能源等产业,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加快推动科技进步,助力产业发展。通过集聚人才、整合资源,重点建设“浙江大学-普陀海洋预制菜产业联合研究中心”平台,整合浙江大学有关科技力量,依托普陀海洋预制菜产业基础,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中试开发、人才培养等科技创新服务,着力打造普陀区科技合作重要窗口。
 
二、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年龄

要求

专业要求

岗位类别

备注

海洋食品研究

3

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水产类

专技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须取得招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5.相关获奖证件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
 
(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报名邮箱:793948191@qq.com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本次招聘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直接考核,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列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根据考核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信息-公示公告: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8598/index.html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为发布公告、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九、其他事项
 
(一)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舟山市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0580-3318097,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192。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32265,0580-3787748。
 
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0日

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

1

局机关财务工作人员

大专及以上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财会类相关专业

1

40周岁及以下

有财务工作经验,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敬业奉献,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良好,亲和力强,服从组织安排。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止(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填写普陀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再另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05室办公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3055664。
 
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229732@qq.com。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5.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面试方式,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民政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区民政局劳务派遣用工标准,约5-6万元一年(含“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5664。
 


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

1

局机关财务工作人员

大专及以上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财会类相关专业

1

40周岁及以下

有财务工作经验,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敬业奉献,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良好,亲和力强,服从组织安排。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止(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填写普陀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再另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05室办公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3055664。
 
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229732@qq.com。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5.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面试方式,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民政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区民政局劳务派遣用工标准,约5-6万元一年(含“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5664。
 

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定海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定海区教育局办公室文员,主要负责起草、修改各类报告,完成办公室日常事务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2.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工作主动,有责任感及团队合作意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17日前填报相关信息,并将报名所需材料拍照,按以下顺序放入到同一个word文本中,命名为“定海+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dhjyjrsk402@126.com。
 
  2.报名所需材料:(1)《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5)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等。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件回复方式向考生反馈,并于2024年9月18日通过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2:30-5:00到定海区港务码头港务大楼1805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将于资格复审时告知。笔试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3.总评:按照“笔试60%+面试40%”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和考察
 
  参照“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舟山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等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20553,监督电话:0580-2023625。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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