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普洱澜沧县教体系统县管校聘第一阶段跨校选聘198人公告

 

根据《澜沧县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澜沧县公务员转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澜沧拉祜自治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等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将第一阶段跨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校选聘计划
 
第一阶段跨校选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98名,具体详见:附件1《2024年澜沧县教体系统县管校聘第一阶段跨校选聘岗位表》。
 
二、选聘人员范围
 
符合《澜沧县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跨校选聘规定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师德。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奉献和吃苦精神强;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协作精神好;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
 
3.身心健康,能胜任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业务素质要求(涉及校点撤并学校另行规定)
 
1.学历要求。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及要求。
 
申请参加城区学校跨校选聘的乡(镇)教师须在本县乡(镇)学校在编在职在岗工作满 5周年及以上,且近 5年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申请参加乡(镇)学校跨校选聘的乡(镇)教师必须在本县乡(镇)学校在编在职在岗工作满 3周年及以上,且近 3年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明确服务期限的按合同执行。613专项高中阶段教师入职时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2022年分流到乡(镇)学校(不含勐滨实验学校)的参加高中阶段选聘不受年限限制。
 
参加本次选聘工作年限从进入本单位起算,截止9月1日前,以县人社局正式下文为准。
 
3.专业及资质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相应岗位:一是所报岗位须为对口最高学历毕业专业;二是当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三是持有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的全日制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他要求由设岗位学校做具体规定,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
 
4.业务素质要求。一是本学年度“述评考”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二是抽调完成中心工作的,期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三是近三年个人所教班级学科应考总分平均分需达全县学科平均分及以上,若达不到上述业绩条件,近三学年所教班级学科平均分均为提高;四是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需提供近三年组织或参与本专业活动及县级以上相关活动图文资料(含课外兴趣活动、名师工作室活动、县级以上个人选赛、指导学生参赛情况等),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五是参加师生同卷同测学科中学教师成绩需达卷面分的 85%,小学教师成绩需达卷面分的 90%。
 
5.其他要求
 
(1)各学校须在8月23日14:00前填写《2024年澜沧县教体系统参加跨校选聘人员花名册备案表》(详见附件2)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备案,未在备案名册内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跨校选聘。
 
(2)参加跨校选聘并被设岗学校聘任的教师须在新岗位服务满三年才能参加新一轮的跨校选聘。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跨校选聘: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②近三年内,按学年计算,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事假累计超过 30天,旷工累计超过 5天的。
 
四、选聘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澜沧县教体局人事股(县教师发展中心一楼)
 
(三)报名方式:必须本人持报名表,到现场报名(不接受请人代报、电话和微信报名)。填写《2024年澜沧县教体系统跨校选聘教师报名审批表》(详见附件3),由所在学校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方可报名。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4年澜沧县教体系统跨校选聘教师报名审批表。
 
相关事项。要求报名者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件有误、不完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报处理;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初审工作,出具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名材料;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人事股、县委教工委办公室共同审查;本次跨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考务工作由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人大、县政协进行监督,县人社局进行指导。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
 
1.音乐、体育、美术类面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2.其余学科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事宜待报名时一并通知。
 
4.面试人员实行代码制,面试当天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先后顺序。
 
(二)面试内容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
 
A.键盘演奏(35%):演奏一曲自选独奏曲目,内容自行准备,限时5分钟内,现场提供钢琴或电钢琴,考生如需其他乐器,需自行携带。
 
B.歌曲弹唱(35%):现场抽取现行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教材)四、五年、七、八级下册弹唱内容(考生有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只能选择考场提供的乐器,边演唱边伴奏。限时3分钟内。
 
C.个人才艺展示(30%):(吹、拉、弹、唱、跳)任选一,节目自行准备,限时3—5分钟。注:展示所需的乐器等除钢琴外,其他自行准备。所需音乐必须是“mp3”格式,自行用U盘拷贝准备。
 
(2)体育
 
A.球类专业技能测试(40%):(任选一项)
 
a.篮球:罚分线定点跳投(一分钟投篮);半场往返运球投篮(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篮球专项计分标准)
 
b.排球:传球技术、扣球技术(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排球专项计分标准)
 
c.足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定位球传准(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足球专项计分标准)
 
B.全国第九套广播体操(20%);
 
C.1分钟双脚跳绳(20%)(参考原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测试标准)
 
D.800米(20%):(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标准)
 
(3)美术
 
A.现场素描(35%):主要考评构图造型结构、素描关系、整体效果;
 
B.创作绘画(35%):主要考评作品围绕特定主题,构图完整、严谨,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色彩关系明确,作品具有视觉效果和艺术感染力。
 
C.美术字设计(30%):考生在黑板上用美术字体完成规定的字,并作简单的设计讲解,要求在10分钟内完成。
 
注意事项。专业知识测试题目由评委组现场讨论后决定,考生通过对题目的理解和构思现场独立完成测试项目;考试8K铅画纸由考场统一提供,考生不得私自携带;考场内为考生提供黑板擦和6色及以上(白、红、橙、黄、青、蓝、紫)粉笔;其他美术考试工具、材料(彩色涂料、铅笔、钢笔、橡皮擦)自带;A、B项时间要求在120分钟内完成。
 
(4)其他岗位(说课)
 
①小学学科为:三至五年级下学期现行九年义务教材。
 
②中学学科为:七至九年级下学期现行九年义务教材。
 
③高中学科:现行高中教材。
 
面试的重点是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
 
考生进场面试时,备课稿、草稿纸可带入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出考场,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处理。
 
注意事项:说课教学面试考场内教学工具只提供粉笔等黑板书写用笔,考生不得自带教具,如需画图等操作,不得借助教具,考生不得在考场内做物理、化学等实验。
 
六、面试流程
 
(一)面试准备
 
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于上午07:20之前,持身份证到考点抽签室门口集中,待工作人员查验面试人员身份后进入考点抽签室抽取面试顺序。考生进入抽签室后,手机必须关机,统一交给工作人员保管,背包等物品应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不得携带进入面试考场,待面试结束后凭身份证取回。(未按规定时间面试当天上午07:20到达抽签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到,接到通知后,按照抽签顺序,考生佩戴面试胸牌由引导人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需备考考生先引入备考室备考。
 
(二)考场面试
 
1.说课
 
(1)每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前在备考室备考20分钟。面试时间到,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
 
(2)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名考生说课讲授时间10分钟,专业知识问答5分钟。
 
(3)考生进行说课讲授时,考官不得打断考生说课讲授,如时间未到,考官不得提前中断考生说课讲授。
 
2.专业技能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考生面试听从工作人员及评委的安排,现场进行测试。
 
七、面试评审
 
(一)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除数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二)成绩公布
 
1.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当日公布,并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澜沧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按规定参加后续选聘程序,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选聘工作;按1:1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需达到85分以上。
 
八、温馨提示
 
澜沧县跨校选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不销售,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任何教材。请面试考生加强自我防护,注意交通和食宿等方面的安全。
 
附件: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聘指标
 
本次转聘指标为蜀山街道24名、新塘街道6名、宁围街道32名、南阳街道3名。
 
二、转聘条件
 
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街道内成建制纳入(新建)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上能干满一届(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南阳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所在村的拆迁安置小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本家庭安置房屋在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中的;
 
3.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
 
5.个别转聘人数一般不超过村级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6.现所在村社安置于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的农户数原则上不少于该村社总农户数四分之一或已担任安置小区所在城市社区党组织(或筹备组)负责人的。
 
三、转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发布转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转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4:00—17:00。
 
报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事先在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下载《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进行填写。在报名当天,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所需材料:《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为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面试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聘用街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考察不合格、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对拟转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结束后,由录用街道组织聘用工作,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网络查询: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
 
2、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招聘街道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蜀山街道82632656、新塘街道83713068、宁围街道82876952、南阳街道82159022。
 
3、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16220、82898264。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不限户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四)报名地点:
 
  1.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西隔壁)五楼组织人事科。
 
  2.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现金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楼大会议室。
 
  3.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在局组织人事处指导和监督下,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工资待遇
 
  标准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公告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7036918(一部组织人事科),0516-88960222(二部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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