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双流区九江幼儿园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一、基本情况
 
  成都市双流区幼儿园是成都市双流区公办幼儿园,位于九江街道万泉路29号,是成都市一级幼儿园,现有12个教学班,教职工60人。
 
  幼儿园秉承“润童年 见童心”的办园理念,以幼儿挫折教育为办园特色,教师在“善察 乐伴 渐润”中看见儿童并享受丰盈教育,儿童在“畅游 乐学 健活”中获得学习与发展,九幼人在教师、幼儿、家庭的三维互动中“共筑生命跃动之乐园”,以此实现“育纯真本性、豁达心性、富有灵性之儿童”的育人目标。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考核招聘优秀在职教师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开展招聘工作。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专任教师1名;
 
  五、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2.专业素养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技能证等。
 
  3.健康状况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体检合格。
 
  (二)岗位条件
 
  专任教师
 
  ①身心健康,无传染病,符合幼儿园工作要求;
 
  ②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③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和健康证,普通话二级甲等;
 
  ④具备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⑤愿意服从幼儿园安排和调配,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行为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简历投递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投递简历请下载报名表,应聘专任教师需提供报名表、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2.简历投递邮箱1637772942@qq.com
 
  3.投递简历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7:00
 
  4.文件名命名
 
  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1.面试前初审:幼儿园将对应聘者报名表及印证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或邮件通知到园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收到电话或邮件为准。
 
  3.面试办法:
 
  ①资格复核:查验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反映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②自我介绍:1 分钟以内自我介绍。
 
  ③特长展示:3 分钟以内特长展示。
 
  ④教师无幼儿试讲;
 
  ⑤现场答辩。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得分低于80 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在幼儿园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相关规定确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同时提供托幼机构所需的,由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体检合格的由幼儿园组织考察。
 
  (四)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 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
 
  由学校组织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订立劳动合同
 
  1.此次招聘人员均无事业编制;
 
  2.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与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根据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即可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
 
  七、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未接电话或信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所有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购买各类保险;聘用老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评优选先、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学习的权利;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四)入职时间为2024年8月底,根据学校安排需进行入职前培训。
 
  八、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九、咨询电话
 
  范老师:19983265358
 
  郑老师:18030837405
 
 
  成都市双流区九江幼儿园
 
  2024年8月12日

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3.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 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3. 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9月2日17:00。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手机扫描二维码(二维码详见附件2)或搜索微信公众号“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点击“提交报名”栏进入“港汇人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报考人员造成聘用单位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 审查方式:应聘人员须上传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执照等报名所需证明材料原件(执外国文凭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照片至报名系统相应证书(履历)栏,对考生所报资料进行审核。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的原件真实性进行复核,应聘人员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1. 面试比例。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可按实际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如有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告。
 
  2.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
 
  3.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本次考核招聘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凡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及递补
 
  1. 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一年内因试用期不合格、离职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
 
  1. 体检合格者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3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 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派至用工单位使用。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2.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60302887。
 
  3. 本公告未尽事项,最终解释权归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8-60302868(人才招引部)。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四川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网格员补录16人方案

  
 
  根据区委政法委对街道(镇)网格员管理和补录工作的相关精神要求,经街道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郫筒街道专职网格员
 
  招聘人数:16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各级政府和单位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如有社区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能适应长时间户外巡查;
 
  4.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无不良嗜,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社区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录用年龄;
 
  5.笔试、面试完毕后需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招聘办法
 
  采取自荐报名、资料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综合优选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5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郫筒街道社区治理办(郫筒街道望丛中路398号郫筒街道办事处内217号办公室)
 
  报名资料:①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附件1《网格员申请表》;②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有社区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录取
 
  1.计分标准:
 
  本次考试实行百分制,即笔试、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录用原则: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笔试成绩再次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录用人员经体检、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
 
  五、工作要求
 
  专职网格员依托“微网实格”体系负责网格范围内的公安“一标三实”、经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和质量监管、规划建设、交通、农林农业、劳动保障、残联、消防、城管、国土等各项工作,每月需向微网实格社会治理平台上报有效信息。
 
  六、招聘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经培训上岗,与成都世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为2个月。实行基本工资加考核奖金的薪酬制度。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9日

四川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主要职能概况可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chengdu.gov.cn右下角“事业单位网站”内查看)。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公开考核招聘6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4.在职人员须按照管理权限由在职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1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岗位需携带的具体材料务必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确认)。其中,对于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相关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说明和其他的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包括并不限于相关领域工作期间的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发表的论文、报告、专利、参与的项目课题说明书等,以上佐证材料需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若高校毕业证书或学位认证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应聘考生如是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4号楼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604室
 
  联系电话:028-84468531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核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二)考核
 
  现场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具体考核时间见《考核通知书》,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计量检测A岗位考核总成绩=书面答辩50%+现场答辩50%
 
  2.计量检测B岗位考核总成绩=现场答辩成绩
 
  3.会计岗位考核总成绩=现场答辩成绩
 
  考核总成绩设有最低录取分数线,未达该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考核最低录取分数线、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详见招聘单位《考核通知书》。考核结束后,由我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局官网公告考核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三)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具体排序方式见《考核通知书》)。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局官方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核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外,拟聘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要求,均设有不低于3年的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028-85394278。
 
  五、本公告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六、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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