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及有关规定,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名。其中,男岗2名,女岗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
 
5.具备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值班室;
 
联系电话:0875—2207024;
 
联系人:陈志明、王廷瑜。
 
(三)报名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和近亲属所在页均需提交;并提交近期渐变蓝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供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被聘用人员属于在职人员的,在聘用前须自行解除相关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填写《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聘用的,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书记员从业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环节。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地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二)岗位技能测试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放弃情形,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技能测试。
 
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文字录入、文档编辑等相关内容,包括看打、听打,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占比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情形,则从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占比计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仍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信息在保山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书记员岗位面试以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书记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注意:技能测试、面试环节均需使用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保山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的人员作为聘用制书记员的储备人员,当各岗位书记员出现空缺时,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八、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生本人承担。
 
(四)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审查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综合楼132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6号)。
 
  3.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审查内容: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审查合格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20%。
 
  (5)笔试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人员确定:
 
  A类岗位: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3)面试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A类岗位的试教和面谈各项目均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各类岗位考试项目、形式及测评内容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考试项目

A类

高层次专任教师

面试(试教+面谈)

B类

专职辅导员1

专职辅导员2

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3.试教采用传统的板书试讲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面谈主要采用现场交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519003(校纪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它条件

 

1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

专技岗位

专技初级

从事综合交通项目规划研究相关工作

1

40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等专业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长期从事综合交通规划工作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咨询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湖南怀化市会同县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会同县中医医院建于1964年,位于会同县林城镇中心街31号。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中医药特色和专科优势突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完整,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是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医院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报请卫健主管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临时工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专业和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在我院试用不合格,或因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吸毒史的人员;
 
  (4)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记录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凡属本县公立医疗机构录用人员(如经县卫健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二)专业和名额及具体条件
 
  1、医学影像诊断专业 1名
 
  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影像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医学类)专业 1名
 
  具体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全日制(中医)专科以上学历;
 
  (2)往届毕业生需全日制(中医)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01
 
  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会同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02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9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止。
 
  报名地点:会同县中医医院人事科。
 
  联 系 人:胡馨文13469348132;0745-8822854。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毕业证、相关专业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在港澳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报名表》。
 
  4、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格进行逐一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其《报名表》上签字认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03
 
  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2024年9月23 日上午8:30,会同县中医医院儿科三楼小会议室。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总分100分,内容为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专业技能操作
 
  分值100分(现场随机抽取操作考试项目)。时间:2024年9月23日下午15:00。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形象气质、表达沟通、逻辑思维以及对报考岗位的适应能力,按笔试、专业技能操作成绩排名1:2的比例参加面试,分值100分。地点为会同县中医医院儿科三楼会议室。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
 
  4、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技能考核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综合折算后形成总成绩,拟录用。
 
  04
 
  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会同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所有参加考试、操作、面试者、体检者持有效身份证入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