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市杭州湾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前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宁波医院)坐落于宁波前湾新区,是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和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三方合作全力打造的非营利性综合性医院。
 
医院项目按三级医院建设,占地面积119亩,设计床位数1200张,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总投资14.5亿元。医院于2018年12月启用试运营,2019年3月全面运行。目前拥有3.0T MRI、1.5T MRI、640层CT、DSA、SPECT/CT、CBCT等配套设备。
 
医院由上海仁济医院全面同质化管理,目前有10个上海仁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心内科、肾脏科、风湿免疫科、变态反应科、神经外科、普外科、泌尿科、产科、医学影像科)、5个上海交大专病诊治中心(颅脑创伤、尿毒症、不孕不育、胆道疾病、尿失禁和盆底重建诊疗中心)、4个上海市市级研究所(消化疾病研究所、风湿病研究所、男科学研究所、颅脑创伤研究所)在杭州湾医院全面落地。
 
运营五年以来,医院传承“仁术济世”精神,坚持把创新作为推动卫生健康现代化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把学科作为第一品牌,扎实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持续通过多维融合、资源赋能、互通共享实现医院同质化运营,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健康服务,为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贡献力量。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职称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流程
 
(一)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医学综合楼一楼报告厅(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
 
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574-58993092。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财务和护理1岗位的还需提供英语成绩证明。
 
海(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缴费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同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50元/科;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6、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核与面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课目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若笔试成绩不足60分,且低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平均成绩的80%(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则淘汰。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部分岗位技术操作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护理1和护理2岗位的面试采用面试加护理实践操作考试的形式,面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60%和实践操作成绩的40%之和,备选项目详见附件3。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四)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宁波前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0317。
 
附件: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
 
2024年8月9日

2024年山东滨州博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城市社区治理需要,强化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数量
 
  岗位:博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
 
  数量:共计招聘50人,详见《博兴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处理的;
 
  4.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受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8.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9.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元购物广场路东东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三)报名方式:报名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岗位的,由所在街道(镇)统一组织报名,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要提交报考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相关材料包括(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己留存,复印件交工作人员)。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微警务”自行打印);
 
  6.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请携带资格证件及其复印件(笔试加分用);
 
  8.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报考人员报名表格下载方式: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下载《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无工作单位的不需提供)。有招聘计划的街道(镇)下载《2024年博兴县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汇总表》(附件5),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和材料后,报送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人员须将《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邮箱:guohuarenli2022@163.com,邮件名统一: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初审:报名同时,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四、笔试
 
  笔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专门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笔试完成后,笔试成绩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5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他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以及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办理入职手续。
 
  八、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工资标准。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管理及待遇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落实“3岗18级”薪酬体系。招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标准:街道(镇)事业编制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监督电话:0543-2395387,0543-2395935。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它条件

 

1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

专技岗位

专技初级

从事综合交通项目规划研究相关工作

1

40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等专业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长期从事综合交通规划工作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咨询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四川成都东部新区(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人公告

  
 
  为加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成都东部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数6人,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成都东部新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符合以下教学业务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省级“万人计划”教书名师;
 
  (3)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荣誉称号之一:名师或名校长,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名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
 
  (4)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
 
  (5)2019年6月及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
 
  (6)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的高等院校在职教师,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任教学科为中小学学科相关的。
 
  3.年龄要求:
 
  (1)符合教学业务条件(1)、(2)项的人员,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教学业务条件(3)、(4)项的人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教学业务条件(5)、(6)项的人员,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在校(在职)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截至2024年9月23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系现役军人的;
 
  7. 成都东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
 
  8.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9.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09:00至2024年9月23日17:00。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f.kdocs.cn/g/uQMT4s9u/,此链接为唯一报名通道),在线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同时将相关材料依次上传至网站,并保证您的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下载填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请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正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者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毕业证书(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自荐材料、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附件3)。以上资料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无学生试讲(说课)和答辩,满分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核成绩须不低于8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开考。
 
  5.成绩公布:考核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由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通知,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到单位报到,不能按时交验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招聘单位有权按照所签订聘用协议中的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
 
  (一)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低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或辞职。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成都市成都东部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028-81320319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028-86360115
 
  监督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28-86360227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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