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巴中经开区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1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四川巴中经开区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巴中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在编在岗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到我区直属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16名,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应要求详见《四川巴中经开区2024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选聘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个人成绩、体检、政审和报考岗位确定拟聘对象。
 
  三、选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岗位选聘资格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巴中市范围内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在编在岗教师取得正式编制5学年及以上,具体以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或聘用合同为准;
 
  5.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选聘教师年龄、年度考核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限报条件
 
  1.明确规定有服务期限而未满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7.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四川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局一楼会议室(四川巴中经开区置信路288号)。
 
  (二)报名要求
 
  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选聘岗位中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自负。
 
  (三)报名材料
 
  考生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四川巴中经开区2024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本人持相关证件和报名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装入,要求带复印件的将复印件装入: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最新岗位聘任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延长6个月);
 
  2.提供在编在岗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文件依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和流动文件等);
 
  3.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4.近期着正装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与《报考信息表》照片同底版);
 
  5.报考的教师需提供编制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不一致的,须提供近一学年度所报岗位的教学经历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任教科目证明、课程安排表、教案等)。
 
  五、资格审查
 
  巴中经开区党建工作部和社会事务局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相应调减或者取消岗位选聘计划。选聘计划调整情况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https://jkqgwh.cnbz.gov.cn/)公布。
 
  七、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4年8月10日下午14:00-17:00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局一楼会议室(四川巴中经开区置信路288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八、考试
 
  此次选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满分100分,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分值60分)和教师职业道德、心理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方针政策等教师应知应会内容(分值40分);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查分:笔试成绩排名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进行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向社会事务局提交书面申请查分。
 
  如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面试时间、地点:以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公布为准。
 
  (2)面试方式及内容:根据岗位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内容来自现行学科教学大纲。重点考核教师基本素养、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考生在抽取试讲题目后,有15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面试当天因考生放弃参加面试导致实际报考比例低于3:1的,面试照常进行。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选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岗位所有参考人员面试平均分数,否则,视为面试不合格。
 
  面试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现场签字确认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结束后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站进行公布。
 
  九、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依据选聘岗位及名额,分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个人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低(按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在职本科顺序确定)、职称高低、任教年限长短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二)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其中,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四川巴中经开区党建工作部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巴中经开区党建工作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体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十、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工作由四川巴中经开区党建工作部牵头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等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流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二)聘用对象在办理流动手续过程中,聘用到选聘岗位明确的相应层级等级岗位。
 
  (三)聘用人员应在2024年9月1日前到拟聘单位报到,2024年9月20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为维护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过程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指导,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特别提示
 
  (一)因不可抗拒因素需调整选聘工作,将提前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人员不主动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在选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考人员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自行负责整个选聘过程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十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四川巴中经开区党建工作部、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咨询电话:0827—8651063
 
  监督电话:0827—8651022
 
  附件:
 
 
 
  中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部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2024年8月2日

2024年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总部招聘公告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成立于2005年2月6日,是致力于高雅艺术发展的非营利表演艺术集团,以“坚持原创性、民族性和公益性,彰显经典性、国际性和艺术性”为宗旨,积极发挥集成优势、整合资源,围绕上海文化品牌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品质和国际影响力的演艺文化机构。目前下辖上海大剧院、凯迪拉克·上海音乐厅、上海文化广场、上海歌剧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民族乐团等六家剧场和院团以及正在建设中的上海大歌剧院。未来,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将继续壮大剧院管理品牌,运营好YOUNG剧场,走向长三角及全国市场,力争形成全国剧场空间版图,擦亮管理服务和内容输出的金字招牌。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党政办公室干事1名(基建项目管理方向)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党政办公室干事(基建项目管理方向,管理岗位)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基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设工程审批、报建、竣工验收等相关流程;
 
  3、熟悉国家及地方政策、报批报建流程,熟悉土木工程或造价管理,有资质证书的优先;
 
  4、具有1个以上完整基建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乐于发现问题和承担责任,工作有规划及主观能动性。
 
  岗位职责说明:
 
  主要负责艺术中心及所属单位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程管理及质量、安全、合规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1、负责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2、负责基建项目的流程管理,包括申请、验收等节点的现场踏勘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流程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编辑、归档与基建工程相关的重要电子、纸质资料和文档;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时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招聘页面进入报名系统。为确保附件资料能顺利上传,推荐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操作。
 
  招聘页面网址如下:
 
  https://hr.sgtartsgroup.org.cn/r.do?
 
  method=portal&o=5DE3EAACECC4FC3B8AEDE916D324F9ADAC0B6880C439241D&
 
  p=01908913EC48146D906AF314C1BC72A2A35E29A953DA1FD6&oursInWindowDialog=true&windowId=win_142022093994870156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表“作品或其他附件”一栏):
 
  (1)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未进面试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hr@sgtartsgroup.org.cn(电子邮箱仅供咨询,不接受报名)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校园引进人才31人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31人,其中事业单位引进28人,企业引进3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自行组织。鸡东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招聘。
 
  二、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一)事业单位非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企业单位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9月6日2006年9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3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企业单位招聘条件
 
  由参加引才活动的企业自行确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会时间安排: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3.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4.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5.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二)事业单位招聘方式
 
  不设开考比例,直接面试(面谈),面试合格的,签订引才协议。面试时长15分钟,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签约结束后于“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岗位缩减或取消情况以及签约人员公示。
 
  (三)事业单位报名方式
 
  招聘会现场报名。
 
  特别提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统一在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上现场接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在哈尔滨工程大学集中开展急需紧缺人才面试。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者如实填写的《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四)事业单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事业单位考察、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考察、体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六)事业单位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用人员反映问题属实且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转至鸡东县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未能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后的各项环节,均以“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或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
 
  (三)人才引进网址及微信平台
 
  1.“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2.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dong.gov.cn/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引进人才政策等问题请咨询0467-5569677。岗位情况、报名、考试等具体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进行咨询(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本公告由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华西路53号)门诊6楼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311-87022091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1.简历;2.身份证;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笔试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时,按面试成绩排名)。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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