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2人公告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自组建以来,坚持“立足永州,服务三农”的办学定位,致力于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专门应用型人才,走出了一条“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办学新路子,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显著的办学业绩。2010年10月,学校顺利通过示范院校国家级验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目前,学校正向建设“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目标迈进,热切期盼有志之士加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办理正式入编聘用手续。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含岗位1-9现场审核)—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考试方式
 
  见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需按招聘程序先笔试后面试,有效报名人数未达30人的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岗位10-16,按照招聘程序先笔试再面试。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推荐报考的证明材料(证明模板见附件3);
 
  8.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现场审核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明确具体岗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社保参保证明(参保单位与工作单位一致)。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审核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
 
  (二)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00-2024年9月14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出生年月无法填写的,请对IE浏览器进行兼容性视图设置),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www.8329607.com)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学院联系。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院在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发布各岗位报名统计数。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合格的除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除外)。
 
  (二)资格初审
 
  1.网上审核
 
  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5日,学院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2.现场审核
 
  (1)报考岗位1-9的考生需参加现场审核。
 
  (2)时间地点: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5日每天9:00-17:00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办公楼324办公室。
 
  (3)需提供《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学历学位证明时需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工作经历、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3.初审合格者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初审不合格者,在9月15日上午11:00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务请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同时请随时关注相关考试动态公告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一)笔试对象
 
  1.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报考人员。
 
  2.岗位10-16报考人员。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笔试开考比例,予以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科目及范围
 
  1.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包含时政知识和专业知识,时政知识考试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为主,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内容为主。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左右,时政知识占20%左右。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为2024年9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的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2016年9月1日实施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考生可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和带身份证照片的户籍证明。“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参考。
 
  4.笔试考试用书版本
 
  《高等教育学》主编:胡弼成;出版社: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8月第1版。
 
  《高等教育心理学》主编:燕良轼;出版社: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8月第1版。
 
  5.成绩公布。阅卷及成绩统计结束后,将在我院官网公布各岗位入围分数线,考生可在报名时的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及是否入围等情况。
 
  八、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学院负责复审,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二)审查对象
 
  1.岗位1-9考生在资格初审阶段已进行现场审核,不再重复审核。
 
  2.岗位10-16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缺考考生不得列入审查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笔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同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达到60分方可列入审查对象;未达到标准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内容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资格复审部门对照岗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查验证件、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四)资格复审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九、面试
 
  (一)面试对象确定及开考比例
 
  1.岗位1-9中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直接确定为面试对象。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予以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岗位1-9中有效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考生不得列入面试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同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达到60分方可列入面试对象;未达到标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3.岗位10-1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教,详情见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成绩为百分制,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的岗位,经批准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面试的对象未达到1∶3的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达到30人(含30人)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对象未达到1∶2的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岗位10-16经批准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面试的对象未达到1∶2的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十、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
 
  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10-1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按面试所有考官评分总分进行排名。
 
  十一、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原则上不要求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学校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三、公示
 
  学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学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四、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院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学院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1.学院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面试结束后,入围人员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学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6663022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46-8211022 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3日

2024年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3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示范性重点培育高职院校,全国首批、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广西优秀“双高”校。
 
  学校主动策应广西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积极服务“10+5+4”现代化产业体系,设有智能焊接技术学院、先进制造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学院、绿色建筑与低碳技术学院、现代商贸物流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文化旅游与管理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工程训练学院,共12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61个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达3万多人。
 
  九万里鲲鹏正举,新时代机电担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广西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智能制造特色校为使命,正团结带领全体师生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更多的机电智慧和机电力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奋力书写机电精彩新篇章!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才6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年龄(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招聘公告、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www.gxcme.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站点

时间

地点

广州站

9月13日(星期五)14:00-17:00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南京站

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长沙站

9月29日(星期日)14:00-18:00

中南大学(新校区,体育场副场)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请在招聘会现场报名点报名,并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份及原件,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材料,验后将原件退回。
 
  (三)资格审查
 
  在应聘者现场提交应聘材料时即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谈的人员由现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站点QQ群的方式通知到位,并于报名当天将报名表的电子档以“姓名+岗位名称”文件名发到我院人事处工作邮箱gxjdrsczp@163.com。
 
  2025届硕士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招聘,但需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所记载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予聘用。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统一安排在报名的当天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考察言行举止、理解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的计算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要素的最终得分。将各要素的最终得分相加,得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公布。每个站点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站点考生面试成绩。同一站点、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所有站点面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发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按照不同站点的个人表现情况、岗位匹配度及同一站点同一岗位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及名次排序。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核和体检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因应聘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学校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
 
  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监督电话:0771—3248723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gxcme.edu.cn/
 
  招聘联系邮箱:gxjdrsczp@163.com
 
  招聘联系人及电话:蔡老师、黄老师0771-3244123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及《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宝清县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含),即1988年9月10日(含)至2006年9月1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相应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包括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
 
  (九)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政策待遇
 
  (一)住房待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5年,5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5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每年给予租房补贴8500元,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租房补贴和人才公寓最多累计享受5年。
 
  (二)购房补贴。对签订5年以上合同,在县内首次购房的,由县财政局分批次给予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补助10万元,对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补助5万元。
 
  (三)配偶安置。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宝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由组织、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商议,经县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采取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问题。
 
  (四)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来宝入学,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就近从优安排入学安排。
 
  (五)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享受每年县内景区免费旅游服务一次。
 
  (六)工资待遇补贴。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在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合格,均给予每月400元的工资待遇奖励,由财政直接代发。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具体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现场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查看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采取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现场意向报名考生)均需线上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如下:
 
  1.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根据活动安排设定中国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和吉林大学等8所院校为线下宣介报名点。现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招聘专用会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81 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 145 号)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 100 号)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2699 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 年10月23日9:00—10月27日17:00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66),按顺序完成注册、填写信息、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线下招聘会已进行现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线上报名,最终报名以线上报名信息为主。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610501510
 
  考务咨询电话:0469-5227997(以上电话正常工作期间拨打)
 
  3.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10月23日8:00—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微信支付),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
 
  报名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10月28日及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报考岗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10月28日16: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5.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0日(含)。
 
  笔试结束后,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在面试现场资格确认后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期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的试卷命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家命题并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及占比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以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知为准。
 
  4.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依据公共基础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报送招聘领导小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以实际发生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会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资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相关工资待遇。本次招聘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县。
 
  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未按时报到或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等情况,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要求,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不报到的,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耽误考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所产生任何后果自负。
 
  3.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均与招聘主办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4个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中国残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考生在报名时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三、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的考生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事业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面试人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备案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