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期云南文山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求,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岗位人员2名、乡村医生4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敬佑生命,爱岗敬业;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质要求
 
(一)就业见习岗位2名
 
1.护理1名(有护士资格证);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农村医学、社区医学等医学类专业1名。
 
2.就业见习人员具备条件
 
必备条件:
 
(1)在云南省内未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
 
(2)全日制非在籍(含保留学籍)学生;
 
(3)未就业(含灵活就业)人员;
 
(4)在云南省内登记失业(求职)人员。
 
选择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无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登记就业(含灵活就业)等事项记录,毕业证落款时间自然向后延续2 年时间内;
 
(2)16-24 岁失业青年。自然年龄在16至24 周岁时间内。
 
就业见习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就业行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登记就业(含灵活就业)等就业行为。
 
(2)全日制学历教育。获得在校学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
 
3.采取笔试+面试
 
4.见习期:12个月
 
(二)乡村医生4名
 
1.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2.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农村医学等临床相关专业,需能参加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3.维摩乡户籍或长期居住维摩乡者优先。
 
4.采取笔试+面试。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接收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QQ邮箱:1209415362@qq.com)。
 
(三)现场报名地点: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办公室(维摩乡敬老院四楼)。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炭房院区)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
 
1.网上报名:填写《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招聘报名表》与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小一寸照片(红底板)和具备报名岗位的相关执业资格证各一份复印件压缩打包在一个文件夹(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QQ邮箱:1209415362@qq.com);
 
2.现场报名:将粘贴有照片的《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招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和具备报名岗位的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办公室。
 
四、笔试、面试相关事宜
 
如实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审核通过后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日下午14:00—17:30;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维摩院区)四楼小会议室。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维摩院区)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拟聘单位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就业见习岗位由所从事岗位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职务工资组成,并为见习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乡村医生按照乡村医生管理办法享受相应待遇。
 
七、报名表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现就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涉及1个单位1个岗位。引进条件详见《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6: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ycrsks.sc.yichang.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毕业证上专业必须与引才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引进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现场审查。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11:30,14: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点军区五龙大道120号)7楼714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报名表》(在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历须提供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面试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一)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三)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未按规定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出现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在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后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或考察,并及时公示。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后,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进行递补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
 
  引进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主管部门
名称
招聘单位名称 岗位类别 管理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引进计划 岗位描述 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引才层次(高层次或急需紧缺) 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9级 防灾减灾员 1名 从事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防灾减灾日常管理工作 本科:120404土地资源管理、081501采矿工程、081505T矿物资源工程
研究生:120405土地资源管理、081901采矿工程、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1.具有矿山安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五年以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有关矿山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急需紧缺 卢韦辰
0717-6221895
0717-6212582
 
 
  备注:以上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2024年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医院招聘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2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三服务一促进”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文件精神,依据中共巴林左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为“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巴林左旗核增编制的通知》的通知,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准备开展2024年度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差额事业编人员20名。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即1988年8月31日(不含)至2006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列编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度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8月31日(不含)前(包括《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户籍、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地址、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1.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lz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微信报名两种方式:
 
  a:报名人员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
 
  http://bm.zhitaosoft.com: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72,进行注册报名。
 
  b: 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招录云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00-- 9月22日11: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17:00。报名初审截止后,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进行改报或放弃报名,改报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8:00--11: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口本(应聘人员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者初审通过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7)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
 
  (8)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要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查,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2)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费用。
 
  (3)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准考证打印时间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卫生专业知识
 
  4.笔试试卷为医疗类型试卷,满分为100分。
 
  5.笔试地点:考点设置在巴林左旗,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9.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10.本次笔试开考比例1:2。
 
  (三)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考岗位上线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因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放弃或未通过导致出现空缺的,可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 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内容为基础卫生专业技能测试(口答),满分100分。
 
  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异地聘请,每组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4.面试答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体检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 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及时发布。
 
  (三)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如有调整,将及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本次考试的相关动态。
 
  九、咨询电话
 
  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咨询电话:巴林左旗人民医院 04767882536-8010
 
 
  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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