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西陵区事业单位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西陵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面向西陵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2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宜昌市西陵区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已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办理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西陵区人社局人事人才与专技职称股(二楼217室)
 
  (二)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4)《西陵区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报名人员要对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由西陵区人社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查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办理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其他
 
  报名结束后,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经西陵区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备案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将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cxl.gov.cn/)发布公告。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公文处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纸质准考证、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确认。若因考生成绩并列导致入围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的,对成绩并列考生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靠前者入围体检。本次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cxl.gov.cn/)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员1:1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业绩考核、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备案
 
  (一)区人社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cxl.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区专项招聘领导小组结合拟聘人员情况和招聘单位需求,进行分配。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本次招聘设立3年最低服务期限。
 
  八、其他事项
 
  1.对违反专项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岗位表》中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均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置。
 
  3.本次专项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6916385
 
  监督电话:0717-6916281
 
  附件: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聘34人简章(长期招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195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期间分设为山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山东省林业干部学校,1959年又合并为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后又历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五七干校、山东省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1983年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多年的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形成了“厚德、自强、求是、笃行”的校训,“勤勉、实干、精业、励新”的校风和“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求发展、以特色强内涵”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应用型高校发展的总体要求,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综合改革、聚焦本科教学,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适应能力良好,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农工融合”的办学特色,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等。
 
  回首历史,学校由农而立,因农而兴,依农而盛,虽几经更名,但始终心系“三农”,农业教育初心未改。扎根齐鲁大地、根植农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的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目前,学校本科教学脚踏实地,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正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奋斗目标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现聘高级岗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对于优秀的急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称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考察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da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直接考察前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附件及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报名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备注邮箱。
 
  其他报名材料应包括:
 
  (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博士研究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8)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0)其他对应岗位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名时间:此类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察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形式依据报考者所报岗位确定,包括政治素质鉴定、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实践操作等方式。考察的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个人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职业倾向等。设置直接考察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组织考察的时间及地点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组织考察的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招聘数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直接考察、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117861,rsc@sdaeu.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河南三门峡市渑池县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渑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科学有序、阳光透明。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大学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9月10日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8:00至9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点击“2024年渑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宽高像素大于220×300,要求照片清晰,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2.报考资格初审。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9:00至9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状态为审核不通过、资料不齐、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请通过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审核状态。未按时补充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网上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的报考人员,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9月26日18:00前法定工作时间到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211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应同时出示委托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材料。
 
  5.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于2024年9月27日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属于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9月28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14日8:00至10月20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留存,如报考人员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7.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3)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市)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前法定工作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1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材料:①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③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④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⑤本人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笔试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分两科进行,每科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
 
  综合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
 
  卫生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卫生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成绩)×50%+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确认及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渑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考生,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综合类、卫生类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教育类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参加体检。
 
  综合类、卫生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育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教育类选岗
 
  报考教育类专业的聘用人员须进行选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各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中由本人公开、自主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按《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排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低于5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合同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初次就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398-48125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事项
 
  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mianchi.gov.cn)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渑池县委办公室:0398-4810923
 
  中共渑池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0398-4812326
 
  中共渑池县委社会工作部:0398-2309967
 
  中共渑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398-4819319
 
  中共渑池县委宣传部:0398-4812126
 
  中共渑池县委组织部:0398-4812316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398-4811925
 
  渑池县归国华侨联合会:0398-4812326
 
  渑池县残疾人联合会:0398-4832128
 
  渑池县科技局:0398-4811081
 
  渑池县审计局:0398-4812639
 
  渑池县司法局:0398-4810887
 
  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98-4888896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4816010
 
  渑池县医疗保障局:0398-4801808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98-4835935
 
  渑池县融媒体中心:0398-4831107
 
  渑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398-2232601
 
  渑池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398-4831667
 
  渑池县应急管理局:0398-4850018
 
  渑池县商务局:0398-2231692
 
  渑池县自然资源局:0398-4837008
 
  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98-4812271
 
  渑池县民政局:0398-4886125
 
  渑池县城市管理局:0398-4813315
 
  渑池县林业局:0398-4866168
 
  渑池县水利局:0398-4889223
 
  渑池县文化和广电旅游局:0398-4835519
 
  渑池县机关事务中心:0398-4889771
 
  渑池县农业农村局:0398-4812275
 
  渑池县教育体育局:0398-4819696
 
  渑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398-4816682
 
  渑池县仰韶镇人民政府:0398-4955301
 
  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0398-4711224
 
  渑池县段村乡人民政府:0398-4911639
 
  渑池县陈村乡人民政府:0398-4755203
 
  渑池县天池镇人民政府:0398-4776888
 
  渑池县洪阳镇人民政府:0398-4933705
 
  渑池县南村乡人民政府:0398-4922901
 
  渑池县仁村乡人民政府:0398-4944629
 
  渑池县坡头乡人民政府:0398-4700808
 
  附件:(附件请直接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下载,转发链接附件下载无效)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0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统筹使用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还需提供《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等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四)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二)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计划表》中的本科专业要求均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并非“专业类”。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668176(工作时间开放)。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7668416(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