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馆陶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馆陶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馆陶县常住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9月8日以前出生,含当天)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9月8日(含当天)。
 
  5.男性净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直系亲属及本人无精神疾病史,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6. 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9月7日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8日-9月1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org.cdhyjob.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本人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考生请在报考期间内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审核通知以短信、报名系统消息形式进行发送,如因个人原因未收到短信导致考试环节延误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公告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用户注册协议》,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具有应提供所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件的义务;且资料审核贯穿整个流程,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资格。
 
  (2)网上报名须在首页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点击登录,仔细阅读《会员注册协议》点击同意,输入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手机号验证,进入会员中心后点击→报名/考试,选择相应考试→点击岗位名报名,进行填表、电子版资料上传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通道准时开启、关闭,请考生注意缴费时间。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个环节不予退费,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机会,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审核(包含未审核及重新提交者)。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咨询。报考者需要咨询的,请按照咨询电话进行联系。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公告、报名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咨询电话:0310-8061770。
 
  (三)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8日-9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体能测试
 
  完成报名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1.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具体地点和要求详见《体测通知单》。
 
  2.报名人员参加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体测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共有三个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http://org.cdhyjob.com/)上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打印《体测通知单》。
 
  5.注意事项: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
 
  (五)现场审核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需本人亲自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http://org.cdhyjob.com/)上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现场审核需要携带资料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中专、大专学历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无需提供)、退役士兵和消防员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非退伍兵无需提供)、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本人个人征信记录。
 
  (六)外科检查
 
  现场审核通过者参加外科检查。
 
  外科检查内容(身高、视力、色盲、纹身、体重)及标准参见上文招聘条件相关条款。(外科检查项复查次数不超过1次,考生需当场申请复查)
 
  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参加外科检查,外科检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http://org.cdhyjob.com/)上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笔试
 
  笔试设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馆陶县主城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有作弊、缺考、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各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得进入面试。
 
  3.注意事项。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http://org.cdhyjob.com/)上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并确认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八)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职业道德、仪表仪态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为5分钟;考生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各岗位按照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分数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烈士子女或配偶、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武校、体校、警校毕业生;具有警务辅助工作经验人员(出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学历(学位)较高者;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
 
  4.注意事项。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http://org.cdhyjob.com/)上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在网上查询综合成绩并确认是否进入体检、考察。
 
  (九)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http://org.cdhyjob.com/)上进行公布。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要填写《馆陶县公安局辅警政审表》,并到所在居委会(街道委员会)或村委会开具鉴定材料(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有无参加邪教组织等)。由县公安局治安、刑侦、法制、禁毒、国保、政工分别进行严格核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从事或参与同应聘岗位履职相关营利性活动、是否存在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
 
  考察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用。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一经录用,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录用人员统一分配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工作,长期从事留置看护任务。工作期间,聘用人员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工资参照原辅警工资标准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实行层级化管理,享受层级补贴待遇。
 
  六、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在网上查看相关信息。
 
  经报名、体能测试、现场审查和外科检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后,县公安局集中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间,聘用人员因个人思想、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培训任务的,县公安局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和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以及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按时按要求参加相关程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馆陶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馆陶县政府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监督电话:0310-286607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馆陶县公安局
 
  馆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7日

河北邯郸馆陶县司法局招录司法协理员8人公告

  
 
  为了加强基层党委政府的法治化进程,根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拟为全县8个乡镇公开招录司法协理员8名,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二、招录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录岗位
 
  司法协理员8名。
 
  (二)招录对象
 
  1.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户籍要求:馆陶县户籍(考生应具有馆陶县常住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馆陶县常住户籍且报考者在馆陶县长期居住的,可视为具有馆陶县户籍)。
 
  3.性别及年龄要求:男性,4名;女性,4名;18周岁(2006年8月6日以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83年8月6日以后出生)以下。
 
  4.同等分数下优先录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或法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的;或为退役士兵的;或具有政法部门相关工作经历的。
 
  (三)招录形式
 
  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录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良好的的服务及团队协作意识。
 
  2.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3.其他要求: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组织处理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军籍或纪律处分解聘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1日-8月7日)
 
  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8月6日- 8月8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务必在有效期内)。
 
  4.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4年馆陶县司法局协理员报名表》,见附件1。
 
  5.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7.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中查询页。
 
  8.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自考生出生日算起)。需要出具《函》的见附件2扫描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报名材料中1.2需现场审核原件,并留下复印件。报名材料中3.4.5.6.7.8需留下原件。
 
  2.资格审查
 
  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试。
 
  (三)组织考试
 
  笔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进行组卷、制卷、阅卷。面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聘请专业人员进行。
 
  1.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8月10日)
 
  参加笔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考试(8月11日)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3.公布笔试考试成绩(8月12日)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在馆陶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各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领取面试考试准考证(8月12日)
 
  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5.面试考试(8月13日)
 
  面试考试时间5-8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办法:应聘者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3.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确定拟录人员(8月14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公布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8月15日)
 
  拟录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选岗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选岗的办法,每个乡镇安排一人。
 
  1.由个人提出申请,优先选岗至户籍所在乡镇。
 
  2.户籍为同一乡镇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3.其余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九)录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经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录用人员待遇
 
  委托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待遇按照馆陶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馆陶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缴纳“三险一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五、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河北邯郸馆陶县司法局招录司法协理员8人公告

  
 
  为了加强基层党委政府的法治化进程,根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拟为全县8个乡镇公开招录司法协理员8名,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二、招录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录岗位
 
  司法协理员8名。
 
  (二)招录对象
 
  1.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户籍要求:馆陶县户籍(考生应具有馆陶县常住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馆陶县常住户籍且报考者在馆陶县长期居住的,可视为具有馆陶县户籍)。
 
  3.性别及年龄要求:男性,4名;女性,4名;18周岁(2006年8月6日以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83年8月6日以后出生)以下。
 
  4.同等分数下优先录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或法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的;或为退役士兵的;或具有政法部门相关工作经历的。
 
  (三)招录形式
 
  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录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良好的的服务及团队协作意识。
 
  2.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3.其他要求: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组织处理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军籍或纪律处分解聘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1日-8月7日)
 
  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8月6日- 8月8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务必在有效期内)。
 
  4.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4年馆陶县司法局协理员报名表》,见附件1。
 
  5.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7.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中查询页。
 
  8.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自考生出生日算起)。需要出具《函》的见附件2扫描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报名材料中1.2需现场审核原件,并留下复印件。报名材料中3.4.5.6.7.8需留下原件。
 
  2.资格审查
 
  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试。
 
  (三)组织考试
 
  笔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进行组卷、制卷、阅卷。面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聘请专业人员进行。
 
  1.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8月10日)
 
  参加笔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考试(8月11日)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3.公布笔试考试成绩(8月12日)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在馆陶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各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领取面试考试准考证(8月12日)
 
  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5.面试考试(8月13日)
 
  面试考试时间5-8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办法:应聘者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3.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确定拟录人员(8月14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公布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8月15日)
 
  拟录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选岗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选岗的办法,每个乡镇安排一人。
 
  1.由个人提出申请,优先选岗至户籍所在乡镇。
 
  2.户籍为同一乡镇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3.其余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九)录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经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录用人员待遇
 
  委托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待遇按照馆陶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馆陶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缴纳“三险一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五、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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