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枝江市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5个单位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卫生健康局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同意,拟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开展专项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计划4人。详见《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2020年以来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委培分配到我市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村医(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8:30至下午5:30。
 
  2.报名地点:枝江市卫生健康局基层股,联系电话:0717-426050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各镇卫生院报名提交资料,由各镇卫生院将报名资料报枝江市卫生健康局基层股进行资格复审。
 
  4.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只能以本人现工作所在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岗位条件进行报名。
 
  ②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登记彩照2张,并填写《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
 
  ③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由招聘工作专班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者,4月22日在各镇卫生院公卫科领取准考证。
 
  ④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意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4月24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分值100分,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为考生最后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体检人员时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优先录取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如遇都具备执业资格,优先录取先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市卫健局组建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复核其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原则上,单个村卫生室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不超过1人,如有多名受聘人员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的,在本乡镇卫生院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
 
  2.聘用。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受聘后3年内(截止2027年12月31日)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3.违约。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行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三、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举报部门及电话:枝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17-4219382。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枝江市卫健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7-4260502,0717-4200621。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枝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浙江台州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编办核准,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校医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1日至200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学历认证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三)限制报考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本县正式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同类拨款性质事业单位岗位。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5月10日- 5月11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地点:天台县卫健局109会议室(济公大道99号)。
 
3、报名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者《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非应届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岗位,报名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
 
(3)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详见附件1。
 
(4)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岗位报名表(附件2)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缴费方式
 
采用现场网上缴费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通过后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进行缴费,考试费50元/门。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7:30,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5、开考比例:招考人数与缴费确认人数达到1:3以上开考。
 
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退还已缴费人员考试费。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1、笔试科目:《临床医学》。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飞鹤路358号)。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一同入围面试。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考务工作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一律不予递补。
 
2、被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不少于三年。
 
3、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10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10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4、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5、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576-83930316),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九、咨询和监督
 
招聘岗位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6-83909039。
 
本公告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江苏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7日9∶00-5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7日9∶00-5月16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7日-5月1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7日9∶00-5月1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考核的相关安排将在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njpi.edu.cn/rs/)提前发布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招聘B01-B07号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笔试(初试环节)、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环节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如研究方向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者,在考试考核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则在初试环节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B01-B07号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及各单项考试(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7024651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701324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山东威海乳山市引进青年优秀人才4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乳山市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支持重点镇街区突破发展,拟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到乳山市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计划引进40名国内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要求基础学历为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优秀人才。根据报名、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引进,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六)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年满18周岁(2006年5月1日以前出生)。其中,研究生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八)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报考人员需为2022—2024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且均需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入党,入党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含);
 
2.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含),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连续任职满1学年;
 
3.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获得院系、学校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2024年度QS榜单前200名高校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可不受上述三个条件限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7.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rushan.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乳山市2024年引进青年优秀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等报名资料,签署《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2022-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上述人员同时还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与签约单位解除合同的协议,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于2024年9月30日前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博士研究生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引进方式。
 
(一)面试
 
本次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工作采用面试前置的方法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人文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引进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政治标准。审核档案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有关要求开展审查,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引进人员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二)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需本人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考察合格但未进行体检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七、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基层锻炼。引进人员参加工作后,统一组织挂职(时间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其中第一年到经济发展任务较重的镇街区、第二年到市直部门进行锻炼。锻炼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专业背景等,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此外,博士研究生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1年(含试用期),满1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可结束锻炼,统一安排工作。
 
(三)后续管理。引进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工作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适时进行提拔使用,也可以通过考选、调任等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
 
八、有关政策
 
(一)配偶安置。引进人员需要安置外地工作的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二)子女入学。引进人员外地就读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九、有关说明
 
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录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rushan.gov.cn)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0631—6668009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1—665417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乳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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