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水利部“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人社部“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江西省第二批“双高”建设单位。学校现有赣江新区白水湖校区、湖东校区2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在校生19000余人;开设有水利类、土木建筑类、电子与信息类、财经商贸类、装备制造类等32个高职专业和水利水电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学校多次荣获江西省直文明单位、南昌市文明校园、职业院校就业先进单位。
 
  一、招聘岗位
 

岗位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A01

水利工程系教师一

2

水工结构工程(081503)、水利水电工程(081504)、水利工程(08590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土木(0810)或水利(0811)大类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A02

水利工程系教师二

2

岩土工程(081401)、水工结构工程(081503)、水利水电工程(081504)、土木工程(085901) 水利工程(08590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土木(0810)或水利(0811)大类专业;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系统学习过《混凝土(无损)检测》(或类似课程),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年龄30周岁以下。

A03

水利工程系教师三

1

农田水土工程(085904)、农业水土工程(08280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土木(0810)或水利(0811)大类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A04

水利工程系教师四

2

地质学类(0709)(水文地质学方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水文与水资源工程(081102)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A05

水利工程系教师五

2

水利工程类(0815)、土木水利类(0859)、地质学类(0709)(水文地质学方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水文与水资源工程(081102)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A06

水利工程系教师六

2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0707)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0902)或水利(0811)大类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A07

水利工程系教师七

2

市政工程(081403)、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085905)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土木(0810)或水利(0811)大类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A08

建筑工程系教师一

2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工程管理(12560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两年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经验或二级注册造价师证。

A09

建筑工程系教师二

1

设计学类(1305)、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环境设计(130503)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两年以上企业或高校工作经历。

A10

建筑工程系教师三

2

测绘科学与技术类(0816)、地质工程(08570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A11

信息工程(经济管理)系教师一

1

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环境设计(130503)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A12

信息工程(经济管理)系教师二

1

会计学(120201)、会计类(1253)、税务类(0253)、审计类(0257)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A13

信息工程(经济管理)系教师三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电子信息类(0854)、软件工程类(0835)、网络空间安全类(0839)、电子科学与技术类(0809)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A14

信息工程(经济管理)系教师四

1

职业技术教育(045120)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物流企业相关工作经历。

A15

信息工程(经济管理)系教师五

1

设计学(1305)、艺术(135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动画(130310)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A16

信息工程(经济管理)系教师六

1

设计学(1305)、艺术(135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数字媒体艺术(130508)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A17

机电工程系教师一

3

电气工程类(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类(0809)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A18

机电工程系教师二

2

机械工程类(080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

A19

公共教学部教师一

5

哲学类(0101)、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

A20

公共教学部教师二

2

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汉语国际教育类(045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硕专业相同;年龄30周岁以下。

A21

公共教学部教师三

2

心理学类(0402)、应用心理学类(045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

A22

公共教学部教师四

2

教育学类(040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硕专业相同;年龄30周岁以下。

A23

公共教学部教师五

2

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学科教学(英语)(045108)、英语笔译(055101)、英语口译(05510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英语(050201)、翻译(050261)、商务英语(050262)专业;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TEM-8);年龄30周岁以下。

A24

公共教学部教师六

1

体育学类(0403)、体育类(045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硕专业相同;年龄30周岁以下。

A25

公共教学部教师七

1

数学类(070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硕专业相同;年龄30周岁以下。

B01

学生管理兼行政岗一

1

社会学(030301)、思想政治教育(030505)、心理学类(040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

B02

学生管理兼行政岗二

1

社会学(030301)、思想政治教育(030505)、心理学类(040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

B03

学生管理兼行政岗三

1

电气工程类(0808)、建筑学类(0813)、水利工程类(0815)、农业工程类(0828)、城乡规划学类(0833)、风景园林学类(083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

B04

学生管理兼行政岗四

1

电气工程类(0808)、建筑学类(0813)、水利工程类(0815)、农业工程类(0828)、城乡规划学类(0833)、风景园林学类(083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

B05

学生管理兼行政岗五

3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

B06

学生管理兼行政岗六

3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

C01

教师兼行政一

2

法学类(0301)、哲学类(0101)、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中国史类(060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

C02

教师兼行政二

2

新闻传播学类(0503)、新闻与传播类(0552)、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艺术学类(0504)、广播电视(135105)、广播电视艺术学(13030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

C03

教师兼行政三

2

经济学大类(02)、法学大类(03)、教育学大类(04)、文学大类(05)、管理学大类(1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

C04

教师兼行政四

2

风景园林学类(0834)、建筑学类(0813)、土木工程类(0814)、测绘科学与技术类(0816)、水利水电工程(08150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

C05

教师兼行政五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

C06

教师兼行政六

2

市政工程(081403)、资源与环境类(0857)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081003)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需经常赴全省各地进行外业工作,适合男性。

 
 
  注:以上岗位类别均为专技岗。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四)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到2024年7月31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17:00
 
  2.报名办法:登录以下网址
 
  http://zpks.jx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913按提示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请各位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或未及时查看报名系统反馈并按要求进行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报名材料,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4.报名应在报名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大小小于50k);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证明(开具时间在2024年6月以后);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等。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单位通过考试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到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准考证须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现场盖章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复审:入闱试讲或结构化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后由本人亲笔签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试讲或结构化面试之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
 
  1.考核方式
 
  A01-A25岗位采用“笔试+试讲”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均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35%,试讲成绩占65%。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和能力,试题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有关重要文件精神,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基本素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行政能力测验、省情水情和公文写作等内容。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基础和教育教学能力。
 
  B01-B06、C01-C06岗位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均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35%,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5%。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和能力,试题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有关重要文件精神,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基本素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行政能力测验、省情水情和公文写作等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等。
 
  2.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试讲或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入闱)。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试讲或结构化面试。
 
  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岗位招考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已经报考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该岗位的考试;按照自愿的原则,已经报考的人员也可以调剂到其他岗位。
 
  3.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4.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试讲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结构化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5.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6.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各环节成绩及本次招聘的其他相关通知将在我院官网的“通知公告”栏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根据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聘用、待遇
 
  1.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学校周转房使用条件的可申请周转房1套(按周转房有关规定使用)。
 
  2.因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
 
  3.其间因本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上班等情况,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为6年,年限内不允许申请转岗。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384786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联系人:周老师
 
  学院官网:http://www.jxslsd.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国家经济开发区北山路99号
 
  附件:学科专业目录.pdf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2024年8月5日

2024年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3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示范性重点培育高职院校,全国首批、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广西优秀“双高”校。
 
  学校主动策应广西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积极服务“10+5+4”现代化产业体系,设有智能焊接技术学院、先进制造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学院、绿色建筑与低碳技术学院、现代商贸物流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文化旅游与管理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工程训练学院,共12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61个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达3万多人。
 
  九万里鲲鹏正举,新时代机电担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广西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智能制造特色校为使命,正团结带领全体师生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更多的机电智慧和机电力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奋力书写机电精彩新篇章!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才6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年龄(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招聘公告、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www.gxcme.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站点

时间

地点

广州站

9月13日(星期五)14:00-17:00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南京站

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长沙站

9月29日(星期日)14:00-18:00

中南大学(新校区,体育场副场)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请在招聘会现场报名点报名,并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份及原件,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材料,验后将原件退回。
 
  (三)资格审查
 
  在应聘者现场提交应聘材料时即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谈的人员由现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站点QQ群的方式通知到位,并于报名当天将报名表的电子档以“姓名+岗位名称”文件名发到我院人事处工作邮箱gxjdrsczp@163.com。
 
  2025届硕士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招聘,但需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所记载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予聘用。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统一安排在报名的当天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考察言行举止、理解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的计算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要素的最终得分。将各要素的最终得分相加,得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公布。每个站点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站点考生面试成绩。同一站点、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所有站点面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发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按照不同站点的个人表现情况、岗位匹配度及同一站点同一岗位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及名次排序。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核和体检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因应聘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学校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
 
  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监督电话:0771—3248723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gxcme.edu.cn/
 
  招聘联系邮箱:gxjdrsczp@163.com
 
  招聘联系人及电话:蔡老师、黄老师0771-3244123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中共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或“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目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目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前,由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前两项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两项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于专业技能测试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四)面试
 
面试前,由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进入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专业技能测试递补
 
1、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专业技能测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专业技能测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二)面试递补
 
1、面试对象在《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开始48小时前,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不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两项成绩合成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2、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四)国家新闻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在报名时须仍处在有效期且状态为正常。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582707(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9184553(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2024年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