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德宏州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1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德宏州检察机关决定公开招聘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德宏州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3人。招聘计划详见《德宏州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原则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岗位特点,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案件受理、审查、宣告等过程中的信息录入、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
 
(二)对外接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办理外来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的登记、扫描、上传、流转等工作;
 
(三)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接收、整理、保管及归档;
 
(五)负责法律文书的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六)协助草拟审查报告中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证据罗列;
 
(七)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招聘的人员要符合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年龄要求以《德宏州检察机关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为准。其中,年龄为30周岁以下的(199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的(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7.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符合各院岗位设置要求,并提供岗位条件相应的证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检察院。(详见《德宏州检察机关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
 
3.报名所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照彩照两张(小一寸)、电子正规照一份;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与报名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领取笔试、技能测试准考证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请根据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公布的通知,于笔试前3日到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9办公室领取笔试、技能测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六、加分条件
 
目前检察院在用的临聘人员,经所在单位出具现实工作表现证明的,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折算后加5分。
 
七、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一)笔试、技能测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汇总报考情况后,在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dehong.jcy.gov.cn/)、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2.技能测试时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dehong.jcy.gov.cn/)、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3.考试地点: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芒市(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资格复审确认及承诺书》,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考试。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
 
5.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计(其中看打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听打占技能测试成绩的60%)。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2.考察由各招聘检察院自行组织实施。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虽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
 
(六)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七)重要提示
 
1.本次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德宏检察网、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的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德宏州纪委派驻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0692-2128814。
 
6.报名表和岗位计划表请自行下载,请于报名前填好报名表并贴上照片。
 
7.本公告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92-3990666。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dehong.jcy.gov.cn/
 
微信公众号: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5日


2024年河北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选聘123人公告

  
 
  为适应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要求,确保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3名,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衡水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始建于1946年,前身是晋冀鲁豫边区战地医院,为纪念支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而英勇献身的加拿大籍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官员、外科医生铁尔生·莱孚·哈励逊于1947年命名为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曾受到毛主席两次接见的老一辈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石家庄第一位女共产党员、现代著名针灸学家朱琏先生是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首任院长。多年来,一代代哈院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书写新时代答卷。
 
  经过七十八年的发展历程,医院党委紧紧围绕“党建领院、改革立院、学研兴院、人才强院、质量治院、文化塑院”发展战略,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学研型医院。目前医院“一院四区”,是河北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医院,医院主院区占地39.59亩,建筑面积11.1万㎡,编制床位960张;南院区占地93.8亩,建筑面积19.9万㎡,编制床位800张;东院区占地7亩,建筑面积1万㎡,开放床位162张;北院区建设在即。主院区以心脏中心、脑科中心、骨科中心等为主,南院区以妇产儿诊疗中心、肿瘤治疗中心、慢性病综合治疗中心、医教研中心及国家全科培训基地为主,东院区以康复医学、医康养中心为主。主院区与南院区合理布局医疗服务资源,强化分院区的特色优势,按照专业错位、急慢分治的原则,以医疗中心模式打造专业特色,补齐衡水医疗资源短板。
 
  医院坚持“突出重点、补足短板、发展强项、扶持特色”学科建设原则,按照“强专科、优综合”的发展思路,构建“强心、健脑、壮骨、舒神、活血”大学科集约化体系,促进学科互补式、融合式发展。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为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心内科、重症医学科、普外科、胃肠外科、小儿内科、神经外科为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急诊科、小儿外科为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中医科(中医肿瘤)、康复医学科、护理学专业为省级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等30余个专业为市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衡水市医师协会等11个学会,衡水市骨科研究所等9个研究所均在我院挂牌成立,衡水市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儿科学分会等48个分会主任委员由我院学科带头人担任。医院系承德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大学医学部、河北北方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教学任务;是国家红十字会国际紧急医疗援助中心网络医院,国家级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房颤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
 
  医院专业设置齐全,现有74个临床医技科室,17个教研室,在职职工2361人,其中副高458人,正高199人,硕博人数552人(其中博士46人),河北医科大学、承德医学院等高校硕士培养点11个,硕士生导师85人。2015年开始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现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麻醉科、口腔全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骨科、重症医学科1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
 
  医院现有3.0T核磁、超高端双源CT、PET-CT、ECT、直线加速器、血管造影机、DR、乳腺钼靶、遥控胃肠机等国际领先的新型诊疗和科研设备近800余台件,极大地促进了专科医疗技术的迅猛发展。内镜下黏膜剥离术(ESD)、神经内镜结合磨钻辅助治疗垂体瘤、腹腔镜下肝切除等微创和介入治疗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医院荣膺全省6家、衡水市唯一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名列全国473位,被评定为B++等级。医院坚持党建引领,文化铸魂,培育了“先锋文化”“精进文化”“廉洁文化”“儒医文化”“爱院文化”,凝聚了医院发展合力;秉持“办人民满意医院,做人民满意医生”的理念,致力于建设综合实力强大、医疗技术先进、百姓满意放心的冀东南区域医疗中心,全力谱写医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2024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3人,其中A类岗位(学历学位低限硕士研究生)46名,B类岗位(学历学位低限本科学士)77名。
 
  选聘岗位要求中涉及到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一般掌握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报考医师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1)获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成绩450分及以上(须提供考生管理平台成绩截图);
 
  (3)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JCR或中科院分区发表过四区及以上且影响因子在3分及以上SCI三篇;
 
  (4)近五年作为主持人或骨干人员(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选聘岗位条件、人数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任职条件详见《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cd3b635d349817f7
 
  3.报名时间:9月12日09:00至 9月19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9月12日09:00至9月21日16:00
 
  5.缴费时间:9月12日09:00至9月23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6.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照片:
 
  ①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④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职称证;
 
  ⑤住院医师规培证。2020年及之前毕业,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且已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可不提交规培佐证材料;
 
  ⑥专业方向佐证,例如毕业论文;
 
  ⑦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医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相关条件提起报名考生,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交相应佐证资料;
 
  ⑧以“退役士兵”人员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加盖管档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
 
  ⑨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⑩临床护理岗位还须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加盖管档单位印章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或《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毕业类型为普通高中毕业)。
 
  (4)网上报名时复制报名网址,电脑端登录报名系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并设置密码,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5)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缴费操作。
 
  (6)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被锁定,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7)网上支付。应聘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时务必按网上提示要求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要求备注的按无效报名处理,后期报名费将原路返回。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8)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9)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考《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阶段提交的所有资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单、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地点在衡水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考生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相应链接入口查询。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的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官网(https://www.halixu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因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产生的拟聘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六、选聘纪律
 
  本次选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在选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8-218115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11-85088002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衡水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它条件

 

1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

专技岗位

专技初级

从事综合交通项目规划研究相关工作

1

40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等专业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长期从事综合交通规划工作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咨询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江西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公告

  
 
  九江职业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同等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二)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所有环节。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登录九江职业大学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111.75.149.190:3000/),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招聘平台。
 
  1.在招聘平台根据报名程序完成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本次招聘工作只接受上述指定方式报名,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招聘平台,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公布。
 
  (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学校审核盖章的专业证明材料(国外专业证明须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公证处出具的盖章翻译件);
 
  4.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入闱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等各种情况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岗位缺额数在总成绩合格分及以上未入闱体检范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考察程序的入闱人员均在九江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形式为“合同制”(非在编),首次聘期为一年,需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聘期考核情况进行续聘。
 
  (二)待遇
 
  1.薪资待遇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第014-019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5万-7万;第001-013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6万-8万(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8万-10 万左右;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在8万-12万左右)。综合待遇为应发金额(含五险一金)。
 
  2.另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及人才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jvu.jx.cn/
 
  学校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濂溪校区)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750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方案由九江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九江职业大学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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