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天水市张家川县公安局招聘社区辅警40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不断规范张家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加强辅警队伍建设,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张家川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张家川县户籍;
 
  3.年龄范围:18岁(含)以上、35岁(含)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4.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5.身高:男性不得低于168CM(净身高),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8CM(净身高);
 
  6. 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7.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过的;
 
  6.被吊销律师资格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擅自离职或从张家川县公安局辞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10.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加一次分。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与张家川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临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2.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3.在职民警配偶、子女;
 
  4.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6张;
 
  (3)报考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填写《张家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3.报名人员如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经办人员将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4.资格审核及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节假日正常报名。
 
  6.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考务费每人150元。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天水市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天水市张家川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张家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政治考察核查情况反馈表》《张家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6张、征信报告(带身份证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机打印)、信用中国查询报告(自行到互联网查询打印)、《张家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政治考察核查情况反馈表》《天水市张家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必须完备、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时现场进行身高体重测量,当场作出是否达标的结论后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字确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现场测量身高体重有异议的考生可要求当场复测一次。
 
  4.资格审查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5.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准考证,领取地点: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准考证在笔试、体测、面试、体检中多次使用,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一经丢失概不补办。
 
  6.报名时收取报名费150元/人。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c.gov.cn/)统一公布。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第三方负责实施,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内容: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项 目

男子组

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

≤13”1

≤14”1

1000米(800米跑)

4分35秒

4分30秒

纵跳摸高

2.55米

2.25米

 
 
  2.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测评前可试跑1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测评不合格。
 
  (四)面试
 
  1.参加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通过问答交流和目测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仪容仪表、身体素质、语言表达、思维能力和身体协调性等方面的情况,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并排序,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聘用。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底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公布。
 
  2.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
 
  3.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招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对拟招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聘用关系及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组织岗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原则三年一签。
 
  根据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公发〔2018〕15号)文件精神,正式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辅警)的,工资待遇2800元/月/人(含个人五险),入职次年起享受逐年月增资50元。如不能胜任辅警相关岗位工作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
 
  2.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接受任何辅导,不再缴纳考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4.张家川县纪委监委将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5.公告未尽事宜,由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6.报名监督电话及咨询电话:
 
  张家川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0938-7886905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0938-8879314
 
  张家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0938-4971568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川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7日

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茂组通〔2022〕71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和培养,决定在我区有关村(社区)开展2024年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愿意为村(社区)群众服务。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报考社区干部后备人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人员户籍须在所报考的村(社区);非户籍人员须在该村(社区)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经过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方可报考。
 
(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考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
 
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
 
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未处理完毕,及已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8.报考人员与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
 
详见本公告附件1,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办填写《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报名表》(或自行上网下载本公告附件2,双面打印填写后提交到镇党建办),同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1张、2张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查
 
属地镇对其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试前向考生反馈审查情况(非报考村(社区)户籍的考生应主动向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告知户籍情况),全程接受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的指导和监督。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岗位所在镇党建办咨询了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二)机试
 
1.内容:计算机基础技能运用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机试,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
 
(三)面试
 
笔试、机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加机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机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均按百分制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加机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
 
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合格线,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人选由属地镇党委根据各个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
 
六、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由属地镇党委在所报考的村(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中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30名,要求男性(其中招聘2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分配。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持有B2驾驶证及以上人员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1.65米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中共党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本市在职辅警或公安机关辅警辞职不满6个月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中23号
 
五、报名资料审查
 
1.填写《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9月10日以后)。
 
六、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0时30分;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
 
4.合格标准:10米×4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1000米跑,≤5′30″合格;
 
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时至16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8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及方式:常识、法律基础知识、情景应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须在14时45分前入场完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5楼会议室;
 
3.方式:结构化面试;
 
4.注意事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指定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调取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曲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资待遇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的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2500元,转正后每月综合工资约3500元,每月综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2.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政工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839521。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30人方案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Fujian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是经教育部批准、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基础上整合福建侨兴轻工学校的办学资源设置、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本科高校,已有21年本科办学实践,主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教育师资,是福建省唯一一所定位培养职教师资的高校。学校位于福建东部沿海,坐落在千年古邑、新兴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全国著名侨乡——福清市区,是福建省第一届、第二届“文明校园”,入选福建省高校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与福清市人民政府、厦门市教育局等合作共建中职附属校7所、中职基地校10所、附属中学1所、附属小学1所。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3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符合我省考核招聘条件的有关高层次人才。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学院

需求专业

人数

其他条件

侨兴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管理学大类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文化与法律学院(海外教育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财政金融学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与传播、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艺术与传媒学院

绘画、雕塑、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学)、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公共艺术设计、文化创意与策划、哲学类、教育学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管理学大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现代流行音乐、戏曲音乐、音乐制作、音乐与舞蹈学、音乐科技与艺术、声乐

3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教育学院

心理学类、教育学类、社会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哲学类、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3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经济贸易类、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政治学类,管理学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英语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

1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教育学、管理学大类

1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数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艺术设计类、文化产业管理、电气自动化类、机械类、系统科学类、计算机应用技术

4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电子与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光学工程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能源动力类、工程力学类

1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材料与包装工程学院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类、教育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材料类(本科是材料类专业)、材料类(本科是包装工程专业)、包装印刷类、艺术设计类、林业工程类(材料相关方向)、轻化工类、化学类、环境生态类、化工与制药类、轻化工类。

(本科阶段为材料类专业,或研究生阶段为材料方向)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生物科学类;纳米科学与技术、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生物化工;食品科学;食品工程;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生物技术;生物与医药、生物工程类、发酵工程、药理学、化学类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海洋学院

海洋史学、历史学;经济学、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景区开发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农村区域发展、农业(推广)硕士、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环境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农业环境保护,资源与环保,环境工程与管理,环保设备工程,智能环保装备技术,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绿色低碳技术,城市环境工程技术、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管理、海洋地质,海岸带综合管理、物理海洋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移动设备应用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环境生态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设计类、历史学类、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旅游餐饮类、公共管理类、地理科学类、测绘类、森林资源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地球物理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矿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化工与制药类、海洋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药学类、水产类、土建类、农林经济管理

7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合计

 

30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依当年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确定 。
 
  四、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就业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或完成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境外学历认证)、职称、资格证书、学术成果首页等材料扫描,以“应聘XX学院博士(姓名)”为主题,发送至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聘邮箱rsc@fpnu.edu.cn。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择优筛选:收简历后,根据学术水平择优筛选。
 
  六、考核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学校相关规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就业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300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591-85160193(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mail:rsc@fpnu.edu.cn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组织实施。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591-85169320。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