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需求,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4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按《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填写《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1308184911@qq.com)报名。
 
  3.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本人携带相关资料,现场审核。
 
  (2)审查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审查地点: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政工人事科,联系人:雷光明,联系电话:18781785670。
 
  4.审查资料
 
  (1)《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彩色照片电子档)。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定费用自理)。
 
  (5)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现场考核。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的,采取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考核人员,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只作参加结构化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笔试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人才引进”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招聘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人才引进”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和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四)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六)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七)考核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八)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九)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2024年8月6日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四川成都东部新区(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人公告

  
 
  为加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成都东部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数6人,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成都东部新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符合以下教学业务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省级“万人计划”教书名师;
 
  (3)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荣誉称号之一:名师或名校长,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名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
 
  (4)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
 
  (5)2019年6月及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
 
  (6)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的高等院校在职教师,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任教学科为中小学学科相关的。
 
  3.年龄要求:
 
  (1)符合教学业务条件(1)、(2)项的人员,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教学业务条件(3)、(4)项的人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教学业务条件(5)、(6)项的人员,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在校(在职)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截至2024年9月23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系现役军人的;
 
  7. 成都东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
 
  8.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9.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09:00至2024年9月23日17:00。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f.kdocs.cn/g/uQMT4s9u/,此链接为唯一报名通道),在线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同时将相关材料依次上传至网站,并保证您的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下载填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请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正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者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毕业证书(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自荐材料、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附件3)。以上资料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无学生试讲(说课)和答辩,满分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核成绩须不低于8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开考。
 
  5.成绩公布:考核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由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通知,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到单位报到,不能按时交验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招聘单位有权按照所签订聘用协议中的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
 
  (一)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低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或辞职。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成都市成都东部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028-813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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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云南大理南涧县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南涧县中医医院学科建设,推动医院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的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
 
《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一)对象
 
省内外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医学人文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35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2024年8月31日,具体详见《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7.户籍要求详见《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指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县中医医院组织,全程在县卫健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报告及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等各类证件到对应的应聘单位报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和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其中,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认真填写《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若联系不上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地址
 
南涧县南涧镇富民街126号(南涧县中医医院)行政楼3楼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72—8522135。
 
(四)资格审查
 
南涧县中医医院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的招聘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一:报考护理岗位人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1.5或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2时,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考生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方式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大于相应岗位规定的比例时,应组织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个程序。笔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护理专业按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四舍五入),其他专业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次数不限)
 
方式三:报考医生岗位的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数大于等于70分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六)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由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南涧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面试期间放弃的;
 
2.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
 
根据体检和公示情况,通知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手续,正式予以聘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它
 
招聘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南涧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其他未尽事宜,由南涧县中医医院招聘编外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南涧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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