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财务和内勤各一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主要负责消防大队财务和内勤工作,实行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职业操守。
 
3.年龄在25岁至40周岁之间,体型、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及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4.财务岗位要求有会计证,具有一定的财务相关工作经验。内勤岗位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较强的语音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驾照,有消防、执法相关工作经验,建筑工程、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招收为编外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工作地点
 
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永康市飞凤路46号斜对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网上报名
 
将《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表格发于邮箱1732910673@qq.com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验证的一律不通过,初审通过后参加现场考试,现场考试的具体安排会进行通知。
 
(三)现场考试
 
现场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公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四)体格检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拟聘公示
 
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聘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障,工资待遇根据永康市编外用工核定经费标准发放。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永康市飞凤路46号斜对面
 
联系部门: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办(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6462123、15268678493(364352)
 
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8月7日
 

浙江金华永康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编外人员8名,具体岗位:汽车驾驶员。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者;自愿服从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者;
 
(二)驾驶员取得C1(含)以上且无责任事故,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共产党员优先,先进工作者或安全行车30万公里以上、近三年连续驾驶大客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4日止;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市会议中心A8206办公室。
 
联系人:柴女士 联系电话:15258941823(380352)
 
3.报名时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工作简历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表可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点领取后填报(需贴上两寸照)。
 
(二)考试形式:驾驶理论考试--驾驶技能考试(路考场考)-面试。
 
(三)体检及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四)聘用。试用期合格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注: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永康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9日

浙江金华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社会事务管理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日常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慈善救助、低保低边等民政业务工作。要求:
 
(一)年龄40周岁以下,永康市户籍优先;
 
(二)获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热心从事乡镇民政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可熟练使用excel、word、ppt等常用办公软件。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406办公室。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考核: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形式,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古山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联系电话:0579-8751783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浙江金华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社会事务管理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日常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慈善救助、低保低边等民政业务工作。要求:
 
(一)年龄40周岁以下,永康市户籍优先;
 
(二)获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热心从事乡镇民政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可熟练使用excel、word、ppt等常用办公软件。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406办公室。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考核: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形式,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古山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联系电话:0579-8751783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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