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大兴安岭新林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大办文〔2019〕67号)、《新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新办文〔2020〕3号)文件规定和新林区人民医院实际,为满足我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计划招聘1个岗位3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2024年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执业医师资格条件;
 
  (四)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9日后出生)
 
  (六)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七)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在读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工作由新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新林区政府网站(http://www.dxalxl.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可查阅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新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联系电话:0457-3181079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如下:
 
  (1)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近期1寸照片2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照片背面需标注考生姓名);
 
  (3)下载并用A4纸打印《新林区2024年度“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黑色碳素笔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主要简历从高中起填写,简历时间不得间断,签名必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
 
  (4)在职人员(含公益性岗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3);
 
  (5)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缴费标准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取最高成绩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严格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招聘岗位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各招考环节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新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教辅人员(小学语文)1人
 
岗位二:教辅人员(小学音乐)1人
 
岗位三:教辅人员(小学信息科技)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小学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音乐:艺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信息科技: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老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2.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教师资格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有意向报名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404765423@qq.com;
 
4.联系方式:叶老师0571-86560905;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
 
四、考录方式及待遇
 
1.学校审核个人简历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2.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重庆市铜梁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50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竞赛奖项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国家和我市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期,且正在服务的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stl.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招聘点设置。
 
  本次招聘先后在重庆市内(重庆站)和重庆市外(西安站、武汉站)设置招聘点,重庆站未招满岗位则纳入西安站招聘,西安站未招满岗位则纳入武汉站招聘,如已招满则不再进行下一个站点招聘。市内专场招聘后剩余岗位、市外招聘的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将于市内专场考试考核完成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考重庆市内专场岗位人员应在2024年9月23日9:00—9月27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30kb)。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9月27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一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请立即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网上报名考生均应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市外站点招聘报名方式以后续在指定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通过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1.重庆站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楼会议室(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9日(9:00—11:30,14:00—17:00)。
 
  备注:本次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请委托人出具相关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市外站点现场资格审查以后续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开考情况公布。
 
  市内专场招聘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及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市外专场招聘各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重庆专场考试考核定在重庆市铜梁区举行,市外专场考试考核初定在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与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举行。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或《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重庆站: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西安、武汉站: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在现场公布。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市外专场招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笔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笔试考点公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和专业实操(部分岗位设置),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操时间以现场公布为准。专业技能测试的分值为100分,对于专业技能测试包含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岗位,其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分值分别为5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实操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实操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铜梁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服务期满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
 
  区教委:023-45678052;
 
  区人力社保局:023-45640258。
 
  (四)本公告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铜梁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2024年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984年9月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0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照甘肃省引进人才政策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有关标准兑现。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指定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复审具体事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到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
 
  ③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高级职称人员携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实信息的报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灵活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即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拟聘岗位考生成绩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当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对成绩并列考生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加试成绩为加试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加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成绩高低排名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体检在省级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3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审核档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0931-8258492周飞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保税区贵清山路4337号监督电话:0931-6535604
 
  报名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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