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167人公告

  
 
  为充实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力量,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16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不同岗位年龄上限要求不同,具体上限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93年8月7日至2006年8月7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88年8月7日至2006年8月7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83年8月7日至2006年8月7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8月7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其中报考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考生,除应符合附件1所列条件外,还应符合附件2所列条件,请务必认真阅读。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后果自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zhaopin.jingyue.gov.cn/sys#/login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至2024年8月14日16:00截止。
 
  3.报名材料: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选择报考岗位,上传近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并根据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填写相关报考信息,上传jpg格式的相关材料彩色电子照片: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
 
  ③学位证;
 
  ④学历认证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完成学历信息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⑤幼儿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还需提供户口本全部页及附件2列出的相关审查材料;(如材料过多,可采取拼图或压缩包形式上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文件。
 
  考生在选择报考岗位、填报个人信息时,务必认真进行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即处于待审核状态,所报信息将无法撤回。
 
  4.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5)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6)考生报名注册时所留的手机号码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无法及时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后,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进行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仍不合格、因离缴费截止时间过短不能完成审查、缴费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报名不成功,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2.提醒考生注意:一是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络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的及时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二是建议考生提前报名,以便预留充足资格审查、缴费时间,不要在临近截止期限时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资格审查时间过短、来不及缴费等原因无法报名。
 
  3.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三)缴费及确认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至2024年8月15日15:00截止。
 
  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考生无需缴费。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支付报名费用,其中保育员岗位报名费用80元/人,其他岗位报名费10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完成,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考生外概不退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携带相关证明,于2024年8月15日13:00至16:00到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1号楼6楼C区(电话0431-85821186)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退还报名费用。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幼儿教师、保健医、保育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公布。
 
  (五)改报
 
  改报时间:2024年8月16日13:00至16:30。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核销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岗位。改报采取邮箱报名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改报仅有一次机会,审核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报名费由原渠道退回。
 
  报考岗位未被核销的考生,不得参与改报。
 
  (六)笔试《准考证》打印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至2024年8月25日12:00截止。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准考证》在招聘多个环节均需使用,请务必妥善保存,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及相关招聘环节。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不同岗位采取不同考试形式,党建指导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幼儿教师、保健医及各类专干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进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保育员岗位视报名比例采取“面试”或“初试筛选+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党建指导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幼儿教师、保健医及各类专干岗位考生。
 
  2.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日期

科目安排

岗位

考试科目

2024年8月25日

科目一

上午08:30—10:00

幼儿教师

《学前教育理论知识》

保健医

《医学基础知识》

党建指导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及各类专干岗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科目二

上午10:30—12:30

党建指导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及各类专干岗位

《申论》

 
 
  3.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携带证件材料: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5.成绩核算:
 
  笔试各科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一科的岗位,卷面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笔试两科的岗位,每科成绩占比50%,即折算后每科目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考生笔试成绩具体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科目1卷面成绩×50%+科目2卷面成绩×50%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保育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如不超过1:3(含)比例,参加面试人选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超过1:3比例,须先行初试筛选。初试筛选采取笔试的方式,于8月25日与其它笔试岗位一起进行。初试筛选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初试筛选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科所占比例及成绩核算方式同前述笔试两科的岗位。保育员岗位初试筛选科目为《保育员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即为考生初试筛选成绩。初试筛选岗位的面试人选根据考生初试筛选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初试筛选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筛选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其余岗位的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聘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证(2024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
 
  ③学位证;
 
  ④学历认证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完成学历信息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⑤党建指导员岗位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幼儿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还需提供户口本及附件2列出的相关审查材料;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文件;
 
  ⑦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
 
  资格复审可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未参加资格复审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按照前述面试人选确定办法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另行通知。考生进入面试考点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核算
 
  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保育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考生总成绩相同,进入下一轮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其余岗位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即折算后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人选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1比例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党建指导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及各类专干岗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保育员岗位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前述成绩均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参加体检人选须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前述参加体检人选确定方法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以及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三)报考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聘用人员与区人社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其余岗位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各岗位待遇如下:
 
  1.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按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同时享受区级专项岗位补贴。
 
  2.党建指导员、统计专干、应急专干、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幼儿教师、保健医工资按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标准核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现同岗位人员绩效奖金。
 
  3.就业专干、仲裁专干、社保专干、司法专干、政法专干、保育员工资3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享受现同岗位人员绩效奖金。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拨打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缴费、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于应缴费岗位,网上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诚信参与各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
 
  组织部 0431-84532383
 
  宣传部 0431-84532480
 
  经济发展局0431-80767990
 
  应急管理局0431-80767909
 
  政法与维护稳定办公室 0431-84539611 0431-84530699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0431-85213780
 
  教育局 0431-8457966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1-85821186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2024年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它条件

 

1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

专技岗位

专技初级

从事综合交通项目规划研究相关工作

1

40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等专业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长期从事综合交通规划工作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咨询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江西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公告

  
 
  九江职业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同等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二)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所有环节。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登录九江职业大学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111.75.149.190:3000/),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招聘平台。
 
  1.在招聘平台根据报名程序完成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本次招聘工作只接受上述指定方式报名,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招聘平台,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公布。
 
  (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学校审核盖章的专业证明材料(国外专业证明须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公证处出具的盖章翻译件);
 
  4.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入闱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等各种情况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岗位缺额数在总成绩合格分及以上未入闱体检范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考察程序的入闱人员均在九江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形式为“合同制”(非在编),首次聘期为一年,需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聘期考核情况进行续聘。
 
  (二)待遇
 
  1.薪资待遇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第014-019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5万-7万;第001-013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6万-8万(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8万-10 万左右;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在8万-12万左右)。综合待遇为应发金额(含五险一金)。
 
  2.另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及人才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jvu.jx.cn/
 
  学校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濂溪校区)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750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方案由九江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九江职业大学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友谊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友谊县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岗位10个,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40(含)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研究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友谊县及所属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友谊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招聘会场意向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招聘会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厦11楼1108室)。
 
  已进行招聘会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现场报名,最终报名以现场报名信息为主。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6)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
 
  (7)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附件4)。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ljyy.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
 
  1.本次引才活动只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综合能力、业务素质等,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分数线。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最低分数者不予聘用。面试人数1:1的岗位(不足1:2的岗位按照1:1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2的岗位(不足1:3的岗位按照1:2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五)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进行聘用,经核实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递补。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形式按聘用单位现行方式执行。
 
  2.政策待遇。
 
  (1)住房待遇。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10年。10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10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给予住房补贴(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
 
  (2)购房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录用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我县购置商品住房的,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经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
 
  (4)配偶安置。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友谊县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给予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聘用协议、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
 
  (5)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来友谊县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高中教育阶段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置入学。
 
  (6)医疗健康。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我县人民医院免费体检一次。
 
  (7)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全家县内景区免费旅游一次。
 
  五、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469-5816987
 
  监督举报电话:0469-5813042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
 
  引才活动友谊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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