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广州市南沙区委党校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党校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择优雇用、纪检监督。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测评(含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学历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招录专业如下(参照附件2《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党校2024年考试录用编外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本科层次:法学类(B0301)、政治学类(B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B0305)、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新闻传播学类(B0503)、管理科学与工程类(B1201)、工商管理类(B1202)、公共管理类(B1204);
 
研究生层次:法学(A0301)、政治学(A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中国语言文学(A0501)、新闻传播学(A0503)、管理科学与工程(A1201)、工商管理(A1202)、公共管理(A1204)。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8:00至2024年8月20日24:00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至nsdzhy_dx@gz.gov.cn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及报名表文件以“姓名+专业+手机号”命名。我单位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并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单位发邮件提出并说明原因。
 
五、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含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中共党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如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要求核查工作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就业创业-招聘信息”上公示,拟聘用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用人员政治考核、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试用期不合格的。
 
九、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李小姐,020-849874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党校
 
2024年8月8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常熟市支塘镇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6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常熟市支塘镇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能够服从组织安排从事各项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常熟户籍(以户口本为准)。
 
  5.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符合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7.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 证书方可应聘,其他国(境) 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 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应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
 
  (2)被辞退或自动离职未满5年、试用期内被辞退或自动离职未满3年的本镇财政供养人员或村(社区)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csrc91.com/)。
 
  3.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09:00-2024年9月18日14: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9日09:00-2024年9月18日15:00
 
  (16:30至次日09:00及节假日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4年9月9日09:00-2024年9月18日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加分项:
 
  (1)加分项内容详见职位表
 
  (2)加分项计算:加分项计入笔试成绩
 
  (3)加分项申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至常熟人力资源市场(珠江路222号)一楼大厅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本人不能到现场提交加分项材料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加分项现场申请时间:09:00-11:00,13:00-16:00
 
  7.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9月19日09:00-16:00,联系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1935215),逾期作放弃处理。
 
  8.注意事项及报名操作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联系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0512-51935215)。
 
  (3)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③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④上传证件照片: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6)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常熟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8)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为2024年9月22日(周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9月20日09:00至2024年9月21日16:0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选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2)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对外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公示。
 
  八、体检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单》为准。所有进入体检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1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公示录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若反映问题严重且属实的,不予录用。
 
  2.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支塘镇同类型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凡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工作由镇纪委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应试人员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52552878。
 
  十二、其他
 
  应聘者须如实申报,无论在招聘的哪个环节,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聘用者须服从分配,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纠纷等,由本人协商解决。
 
  十三、本《简章》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52552202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1935215
 
 
  2024年9月6日

2024年安徽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着力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引进公告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和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五、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引进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7.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对报名参加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或繁昌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等考试,已书面承诺按时参加考试并知晓无故缺考后果,仍无故缺考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本次引进考试;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qq.com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等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繁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在编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引进资格。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何公开招聘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九、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方案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繁昌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繁昌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考。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52472
 
附件: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为更好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及“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审计服务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审计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为大数据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3.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近3年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2-2400500转9304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压缩后以文件名“姓名+专业名称”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jjrjk605@126.com。报名人员须在上传材料当天的工作时间与市审计局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52-2467813。
 
  (三)报名需上传材料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
 
  (四)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当向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qhr.gov.cn/newIndex.jsp)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相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直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人员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结束后,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将采取加试方式排出顺序。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2025年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3.现场确认、面试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错过公开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兑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职数设置等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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