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楚雄姚安县栋川小学考调教师5人公告

  
 
  根据姚安县栋川小学办学需求,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小学考调部分教师到姚安县栋川小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在姚安县乡镇小学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调。
 
  二、考调岗位
 
  拟考调教师5名(其中: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1名)。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县工作满五年及以上(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教师从正式录用起计算);现在山区学校轮岗教师轮岗年限至2024年8月届满。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近五年无党纪政纪处分。
 
  3.身心健康,精神气质佳,综合素养好,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4.大学本科学历(含本科学历在读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语数学科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1次在全县前三名或近四年至少获得县级教学优质奖1次。
 
  (二)优先条件
 
  州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或近四年获县教学优质奖2次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6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三)专业要求
 
  1.语文教师:教育学类、中国语言学类或相近专业毕业,或其他专业毕业但近五年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
 
  2.数学教师:教育学类、理学类专业毕业,或其他专业毕业但近五年从事数学学科教学的教师。
 
  四、考调程序
 
  有意向报名考调教师对照条件和考调岗位提出申请,持个人申请及相关证件,到姚安县栋川小学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由栋川小学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专业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方案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教师本人。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姚安县栋川小学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需提供到材料:报名表、近一年免冠证件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则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课题研究、文章发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时一并由学校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选聘办法
 
  由姚安县栋川小学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专业素质考试,考核成绩达80分以上报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成绩达80分以上的人数超过考调公告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
 
  七、有关要求
 
  (一)乡镇应聘教师在栋川小学、思源实验学校之间只能选择报考一所学校,栋川小学教师不得报名应聘思源实验学校岗位。
 
  (二)资格审核贯彻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或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等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应提供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保持通话和接收信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和接收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八、纪检监督
 
  考调全程接受姚安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878--5717928  0878--6015206
 
  九、报名咨询电话
 
  姚安县栋川小学:0878--5712161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9日

2024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国家教育部同意,广西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农科类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共有招生备案专业 88个,其中四年制职业本科专业 36个,二年制职业本科专业9个,高职专科专业43个,全日制在校生25000多人。近年来,学校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教育部首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题“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立项建设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国际合作)试点学校,由学校牵头建设的广西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具有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具有团队协作精神、高效的工作习惯和创新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5.若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前述国(境)外大学原则上应是引进当年最新版四大权威排名(即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THE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前1000名的高校。
 
  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人才类型

序号

职称级别

生活补助(税前)

科研启动经费

过渡期租房补贴(享受期两年)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改类

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0万

10-30万

5-15万

1500

元/月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40万

非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5万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35万

 

其他待遇及情况说明:

1.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2.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3.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8年服务协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20%。

4.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员,可按照“一事一议” “一人一策”确定待遇。

5.工资按学校聘任的岗位等级兑现。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的津贴及福利待遇,三年后按实际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6.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7.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8.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具体引进条件及待遇面谈商议。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直至相关专业录满为止,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中国邮政EMS)纸质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是PDF格式)。
 
  电子邮件主题设定为“具体专业类别名称+姓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纸质材料请在邮寄时备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材料”。
 
  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专业大类

具体专业类别

备注

1

农林牧渔大类

农业类(现代种业方向、作物遗传育种水稻、玉米研究方向)、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农业工程类

 

2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粮食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3

医药卫生大类

中医药类、药学类

 

4

土木建筑大类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

紧缺专业

5

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紧缺专业

6

电子与信息大类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

紧缺专业

7

交通运输大类

交通运输工程类

 

8

财经商贸大类

电子商务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物流类、财政税务类

紧缺专业

9

旅游大类

旅游类

 

10

文化艺术大类

艺术设计类

紧缺专业

11

教育与体育大类

语言类(英语)

 

12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公共管理类

 

13

新闻传播大类

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

紧缺专业

14

化学类(研究方向需与食品类、药学类相关)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9289
 
  电子邮箱:gxnzdrsc@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15名辅警,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9日)。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初审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13日9时至2024年9月18日16时。
 
  3.准考证领取: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领取(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
 
  4.笔试和体测时间:2024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现场根据《职位表》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报考者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等信息进行初审,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后,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笔试、心理测评人员。
 
  3.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45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月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公布,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审查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4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5)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审查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审查及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制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单位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2723036(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考试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单位咨询电话,028-82759005)。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分局相应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具体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市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42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6个市级科技平台。
 
  为推动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24: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及考核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和备案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1-62206968,62201730
 
  监督电话:021-67131600。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0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