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9人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员总量控制事业编制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的人员、纳入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范围的原体制内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8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20日11:00—8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hr.bzyiqian.com/binzhou),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明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2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20日11:00—8月23日16︰00
 
  资格初审由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牵头负责实施,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20日11:00—8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请于8月24日12︰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bzkfqxp@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及时致电0543-3129596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bzkf.gov.cn)通知公告。报名成功人员务必于笔试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全员岗位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负责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资格复审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将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bzkf.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bzkf.gov.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聘任合同,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任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新招聘录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按照省、市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bzkf.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政策咨询电话:0543-312959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43-3260998、15054399221
 
  监督电话:0543-371238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
 
  2024年8月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事业单位引才招聘1938人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3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409/c01_1009461.shtml
 
  3.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kzMjQzNDgxMw==&subscene=0#wechat_redirec
 
  4.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微信公众号“网信哈尔滨”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UzNDgzMTg4NQ==&scene=124#wechat_redirect
 
  5.哈尔滨市总工会网址:
 
  https://www.hrbgh.org/#/home
 
  6.哈尔滨学院网址:http://www.hrbu.edu.cn
 
  7.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网址:http://www.hrbzy.edu.cn/
 
  8.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s://www.hayouzhuan.org.cn/
 
  9.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s://www.hrbeduy.com
 
  10.哈尔滨市体育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8181/bmzfxxgk_fdzt.shtml
 
  11.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683/bmzfxxgk_zn.shtml
 
  12.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437/bmzfxxgk_fdzt.shtml
 
  13.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375/bmzfxxgk_fdzt.shtml?tab=4a50d418e878442dbb0300bea168e5f3
 
  14.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15.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网址:https://www.hrbldjsxy.org.cn/
 
  16.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哈尔滨蓝网)网址:https://www.hrbtv.net/
 
  17.道里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l.gov.cn/
 
  18.道外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w.gov.cn/
 
  19.南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ng.gov.cn
 
  20.香坊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xf.gov.cn/
 
  21.平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pf.gov.cn/
 
  22.松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ongbei.gov.cn
 
  23.呼兰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ulan.gov.cn
 
  24.阿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25.双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sc.gov.cn
 
  26.尚志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angzhi.gov.cn
 
  27.五常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ljwch.gov.cn/
 
  28.巴彦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ayan.gov.cn
 
  29.木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mulan.gov.cn
 
  30.通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tonghe.gov.cn/
 
  31.依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l.gov.cn/
 
  32.宾  县人民政府网址: www.chinabx.gov.cn
 
  33.方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fz.gov.cn/
 
  34.延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anshou.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9月1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8.限制行政区划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9.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以及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市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区县人社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或通知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岗位限定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可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网上或现场报名时,每个市直部门或区县(市)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要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有自主招聘权限)、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社部门(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3.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可采取网上或现场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方式、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招聘博士毕业生或2024年、2025年硕士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划定成绩合格线;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县(市)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乡(镇)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高于1:1;除此外,开考比例不低于1: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本次引才招聘的相应比例(以下简称相应比例)。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仍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所有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5.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各相关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6.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按照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通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政策咨询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6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4091293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8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17689、87085520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36794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20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7725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8020325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35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95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689859、85695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哈尔滨市第一医院:0451-53969302
 
  (2)哈尔滨市第二医院:0451-55601210
 
  (3)哈尔滨市中医医院:0451-85731456
 
  (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0451-88029907
 
  (5)哈尔滨市第五医院:0451-88626608
 
  (6)哈尔滨市第六医院:0451-58767618
 
  (7)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0451-84886728
 
  (8)哈尔滨市胸科医院:0451-55604006
 
  (9)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0451-82426085
 
  (10)哈尔滨市口腔医院:0451-84664698
 
  (11)哈尔滨市眼科医院:0451-56180511
 
  (12)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市血液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091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026
 
  15.道里区:0451-84541404
 
  16.道外区:0451-88985908
 
  17.南岗区:0451-82766260
 
  18.香坊区:0451-51895791
 
  19.平房区:0451-86509377
 
  20.松北区:
 
  (1)松北区委党校:0451-88105656
 
  (2)松北区卫生健康局:0451-84090484
 
  (3)松北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所属事业单位:0451-88108126
 
  21.呼兰区:0451-57355195
 
  22.阿城区:0451-56567070
 
  23.双城区:0451-53113906
 
  24.尚志市:0451-56757572
 
  25.五常市:0451-53545166
 
  26.巴彦县:0451-56058531
 
  27.木兰县:0451-57085017
 
  28.通河县:0451-57422408
 
  29.依兰县:0451-57229300
 
  30.宾  县:0451-57913779
 
  31.方正县:0451-57116059
 
  32.延寿县:0451-53018270
 
  (二)考试
 
  招聘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考核(面谈),也可在“丁香人才周”引才活动当天进行现场招聘、直接考核(面谈),考核(面谈)合格者,现场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后置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面试(实操);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可直接面试(实操)。当免予笔试或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人才进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除此外,一般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方式以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发布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未设置笔试环节直接面试或考核的,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限定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设置笔试环节的,可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相应比例。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4.公布总成绩
 
  (1)设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2)直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2025年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4年毕业生如未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如未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情况可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应邀请同级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1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7173342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6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01173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68916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93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9312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7800339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50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70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383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79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190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263
 
  15.道里区:0451-84517678
 
  16.道外区:0451-88982954
 
  17.南岗区:0451-82705754
 
  18.香坊区:0451-51895790
 
  19.平房区:0451-86501475
 
  20.松北区:0451-84090990
 
  21.呼兰区:0451-56207722
 
  22.阿城区:0451-53727761
 
  23.双城区:0451-53113916
 
  24.尚志市:0451-53323393
 
  25.五常市:0451-53531001
 
  26.巴彦县:0451-57513633
 
  27.木兰县:0451-57082728
 
  28.通河县:0451-57422347
 
  29.依兰县:0451-57238104
 
  30.宾  县:0451-57907428
 
  31.方正县:0451-57116213
 
  32.延寿县:0451-53028655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派遣地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岗位17个共39人,包括专业技术岗位32人,辅助/工勤岗位7人,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原则上应具备2024年12月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通过招聘官网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8时,请电脑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xhhos.com,人事招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第一志愿为准。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单位结合岗位条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含初选、复选),并于2024年9月20日12时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上提示为“复选”。
 
3.资格确认。为合理安排考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单位可不予安排其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招聘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环节。
 
(三)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逐轮淘汰。如该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况另行安排面试前考核。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各岗位根据面试复试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排序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以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其中根据个人及科室情况,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体检原则上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
 
(五)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签订合同
 
录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与招聘单位“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根据单位工作安排情况,另行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3.教育经历请从高中开始填写。护理岗位要求全日制高中起点学历。
 
4.提醒:请务必上传附件佐证材料。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0571-87208956 金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842601 王老师
 
护理部:0571-85267012 徐老师
 
总务科:18989489002、13588168264高老师、郭老师
 
如简历投递出现问题可直接咨询技术电话:0571-88109809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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