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取面试通知书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2024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现就领取面试通知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1日(下午16:00-16:30)
 
  地点:梁山县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一楼西区1024室
 
  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书》。
 
  (二)缴费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自备现金)。
 
  二、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请考生统筹安排时间、合理安排行程,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梁山政府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审核部门联系。
 
  3.未尽事宜以《2024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13355130910
 
 
  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2024年安徽蚌埠医学院蚌埠医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52人公告

 

为做好2024年度蚌埠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博士,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分类及引进待遇
 
详见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bbmc.edu.cn/)。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提交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简历(含个人业绩及基本情况)至学校招聘邮箱:bbyxyzp@bbm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预约参加考核人员。
 
(三)应聘人员岗位考核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成立由7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考核组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低于75分不予录用。
 
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价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价,重点从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现场试讲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等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存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D层次以上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欢迎来电咨询;
 
(二)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蚌埠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请关注各附属医院网站。
 
(三)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2(纪委办公室)。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程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5036;
 
邮箱:bbyxyzp@bbmc.edu.cn。
 
(二)二级单位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马克思主义学院

邱 燕

0552-3175305

651256693@qq.com

医学影像学院

时爱萍

0552-3175201

imagingschool@bbmc.edu.cn

公共基础学院

罗 丹

0552-3175249

ggkcb@163.com

检验医学院

庞士伟

0552-3175240

837449513@qq.com

卫生管理学院

张 敏

0552-3173962

bywsglx@163.com

药学院

李晓明

0552-3175231

bbmcyxy@163.com

口腔医学院

姜丽娜

0552-3175256

jln_baby@163com

生命科学学院

孙永建

0552-3175290

330812633@qq.com

体育艺术部

文河保

0552-3175003

2019013@bbmc.edu.cn

公共卫生学院

李同刚

0552-3175221

623011324@qq.com

基础医学院

郑庆委

0552-3175271

2563083867@qq.com

精神卫生学院

沐林林

0552-3175272

bbyxyjswsxy@163.com

护理学院

蒋楠楠

0552-3175207

603990362@qq.com

科研处

石景言

0552-3175067

Bykyc2012@163.com

全科医学系

陈克侠

0552-3175902

81210121@qq.com

 

附件: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蚌埠医科大学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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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泰州市中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中医院将于近期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6.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编制性质、开考比例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8.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泰州市中医院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网上报名,开考前在有关高校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和具体开考时间请关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30至2024年6月1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泰州市中医院官网(http://www.tzszyy.com)-人事招聘专栏,注册后按网页提示下载填写《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件进行上传,泰州市中医院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线上告知初审结果和后续招聘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523-86611226;联系人:王老师、陆老师)。因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网站,视为未网上报名,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请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2.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10:00);地址:长春中医药大学四象城3401教室。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截图)、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5)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未就业证明等材料。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学术报告的形式,学术报告内容包括: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学术发展构想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10:30,面试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约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ai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就业协议书作废,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523-86393166(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23-86393619(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四、本公告由泰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611226 泰州市中医院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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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济南职业学院招聘75人简章

  
 
  为了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初、中级岗位;B类为高级、博士岗位;C类为辅导员初、中级岗位;教辅初、中级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75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jnvc.edu.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报考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院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中、初级岗位需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6月15日18: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A、C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对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A类、C类岗位的人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A类、C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22日(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A、C类岗位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各岗位应聘人员,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B类岗位人员不需提供);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⑦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我院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当天,由学院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A、C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学院发放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70元。
 
  (三)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试讲占70%、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B、C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综合分析、应变、沟通、表达等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面试时间:领取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见学院网站。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A、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C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B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有工作单位,且经我院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31-82627611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6月12日至6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 0531-82059395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职业学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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