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事业单位招聘16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1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等条件;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6、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岗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含十一个乡镇包括:黄骅镇、南排河镇、常郭镇、吕桥镇、旧城镇、羊二庄镇、齐家务镇、滕庄子镇、官庄乡、羊三木乡、新村乡;三个街道办包括:骅西街道办、骅东街道办、骅中街道办;五个功能区包括:黄骅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中捷产业园区)。报考者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含十一个乡镇、三个街道办、五个功能区)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含十一个乡镇、三个街道办、五个功能区)。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限专业的岗位时,如果考生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不一致,其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的,可以按照本科专业报考,同时其他报考条件也按本科生报考条件掌握。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5日。
 
  (三)部分条件的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限“高校毕业生”是指该岗位只允许“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取得普通高等学历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信息表》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特别提示: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报考人员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缴费,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请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分岗位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8:30至8月21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7:00。
 
  报名网址: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
 
  2、网上报名的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通过“报名号”和“初始密码”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谨防因失密带来损失。
 
  (4)按要求填写或选择表项。例:“户口所在地”及“配偶、双方父母其中一人户口所在地”两项严格按照户口簿上的派出所印章填写,例:“XX省XX市XX区XX乡镇(街道)XX派出所”(如本人为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的,则不需要填“配偶、双方父母其中一人户口所在地”项,否则两处均需填写)。“学习简历”一般从高中开始填写。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军人需将学习经历和入伍经历分段填写。“工作简历”中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请注明“编外”或“编内”。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3、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报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综合类和卫生类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调剂;教育类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教育类其他岗位。
 
  招聘计划如果有调整,将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渤海新区党工委黄骅市委组织部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逾期未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4年8月29日8:30至8月30日17:00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见笔试准考证。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50分,《职业能力测验》约占5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
 
  (1)报考黄骅市人民医院岗位A到岗位E的和黄骅市中医医院岗位A到岗位C的(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理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20分,《卫生基础理论》约占8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卫生基础理论主要测试公共卫生和医学领域的基础知识。
 
  (2)报考黄骅市人民医院岗位F到岗位N的、报考黄骅市中医医院岗位D到岗位L的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理论》和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其中《卫生基础理论》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
 
  卫生基础理论主要测试公共卫生和医学领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主要测验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20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约占8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综合素质。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可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2、证件审核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证件审核,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报考人员为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户籍报考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等佐证材料;按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
 
  (2)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书、学信网自行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按驻沧部队随军家属条件报考人员还需提供随军证明等佐证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自动放弃或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方面知识和通用能力。
 
  教育类岗位:采用分专业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学科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方面。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综合类岗位、卫生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教育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分值占比高的科目成绩高者(分值占比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按照以上顺序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的方式方法并最终确定人选。在此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按招聘程序即时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主要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岗位选择及人员待遇
 
  (一)报考教育类初级中学和小学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所报学科类别,将报考同一学科A、B岗位的考生合并,按总成绩重新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通过抽签形式确定排名。按新的排名顺序,由本人选择学校。涉及选岗的学校见《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2)。报考其他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不再进行岗位选择。
 
  (二)黄骅市人民医院、黄骅市中医医院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控制数管理;渤海新区黄骅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所属乡镇卫生院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差额事业编制;其他单位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全额事业编制。
 
  六、有关事项
 
  (一)涉及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等将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注意登录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岗位招聘计划内即时按招聘程序递补。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未尽事宜由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黄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5263282(组织部)
 
  0317—5232166(教育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工作日)
 
  由于咨询较多,需考生体谅电话拥堵情况。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本公告已尽可能详细说明,请认真阅读,确有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附件: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为更好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及“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审计服务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审计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为大数据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3.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近3年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2-2400500转9304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压缩后以文件名“姓名+专业名称”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jjrjk605@126.com。报名人员须在上传材料当天的工作时间与市审计局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52-2467813。
 
  (三)报名需上传材料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
 
  (四)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当向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qhr.gov.cn/newIndex.jsp)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相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直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人员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结束后,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将采取加试方式排出顺序。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2025年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3.现场确认、面试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错过公开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兑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职数设置等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不限户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四)报名地点:
 
  1.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西隔壁)五楼组织人事科。
 
  2.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现金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楼大会议室。
 
  3.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在局组织人事处指导和监督下,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工资待遇
 
  标准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公告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7036918(一部组织人事科),0516-88960222(二部组织人事科)。
 

2024年河北石家庄事业单位招聘690人公告(第三批)

  
 
  为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11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留学归国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石家庄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石家庄市服务且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4.岗位条件中“驻石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
 
  5.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4年9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3: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招聘结合各类事业单位岗位人才需求,市直、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设为2:1,乡镇(街道)、社区招聘岗位和市区外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对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1:1即可开考。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9月20日9:00至17:00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人力资源市场6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9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0月13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基础理论》。
 
  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教育基础理论》分数×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10月18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0月21日至22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一并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报考“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以及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且享受放宽年龄政策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报考“驻石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的驻石部队随军家属身份相关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0月31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从11月2日起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试讲与答辩,详细安排将于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在面试须知中发布。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而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在资格复审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进入考察聘用阶段后,对到此阶段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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