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相关非编专业教师66人公告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非编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学历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见附件1《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关于招聘相关非编专业教师岗位列表(第三期)》。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和专业硕士,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
 
  (四)年龄条件:1988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五)有企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适应能力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18:00。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放到同一个文件夹(注:文件夹中包含3个文件,一个文件为序号1的Excel版,一个文件为序号2的Excel版,另一个文件为序号2-7合并的1个PDF文件)中,然后打包压缩后命名为“非编专业教师第三期+招聘专业+姓名+本人专业”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gsgyxyzrb@126.com。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注:请将以下序号2-7中要求的PDF版所有材料按序号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
 
  1.《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关于招聘相关非编专业教师报名汇总表(第三期)》(附件2)的Excel版1份。
 
  2.《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关于招聘相关非编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第三期)》(附件3)的Excel版和PDF版各1份。
 
  3.身份证扫描件PDF版1份。
 
  4.本硕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
 
  境外学习经历提供“中留服认证报告”PDF版1份,境内学习经历提供以下资料:
 
  (1)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PDF版各1份(共4份)。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PDF版各1份(共4份)。
 
  5.其他资格证书、奖励、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扫描件PDF版1份(非必须提供)。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24年8月26日在学校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初审通过人员基本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由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2)资格复审材料
 
  ①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关于招聘相关非编专业教师报名汇总表(第三期)》(附件2)纸质版1份。
 
  ②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关于招聘相关非编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第三期)》(附件3)纸质版1份(贴照片,正反面打印)。
 
  ③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④ 本硕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
 
  境外学习经历提供“中留服认证报告”纸质版1份,境内学习经历提供以下资料:
 
  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⑤ 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可延后提交,最迟于面试结束后提交)。
 
  ⑥ 其他资格证书、奖励、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非必须提供)。
 
  ⑦ 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要求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报考专业和姓名)。
 
  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通过学校官网另行通知;笔试时间以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复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以及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携带(或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学校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此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进行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此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环节结束后,笔试、面试汇总成绩在学校官网公布。
 
  (七)体检
 
  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文件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学校根据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及其他保障
 
  (一)非编专业教师薪酬结构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平均标准、课时费及班主任费;各项标准参照同级别在编在岗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三个月。
 
  (二)按照有关规定,学校给试用期满且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通过人事代理方式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中个人应负担的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学校为专业教师提供全面的职业发展支持,积极协助参与职称与双师型教师评审、报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以及相关竞赛比赛,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进修机会。同时,在学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非编专业教师实行坐班制;为强化学生管理,结合学校实际,非编专业教师入校后需从事学生管理工作至少1年。
 
  (四)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8—2518028 (韩老师)
 
  0938—2518025 (李老师)
 
  监督电话:0938—2518022  0938-2518055
 
  学校网址:https://www.gipc.edu.cn/
 
  学校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廿里铺18号
 
  附件:
 
 
 

2024年湖北枣阳市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毕业生招聘9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枣机编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枣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面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其中:枣阳市鹿头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熊集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平林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七方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琚湾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1名、枣阳市环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1名、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名、枣阳市邢川水库服务中心1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枣阳市服务期满未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枣阳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考核等次以“三支一扶”办考核结果为准。
 
  8.岗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
 
  聘用的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聘用程序的相关信息均在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各位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
 
  1.市人社局事业股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报名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可通过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2张、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205室(人民路41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枣阳市2024年公开专项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1:1.5,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组织单位将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密封并由纪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因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三)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卫生系统岗位限医学专业选岗。
 
  五、聘用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将实行岗位责任制,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实行问责。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枣阳人事考试院,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考核聘用中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均可登陆枣阳人事考试网查询。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安徽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着力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引进公告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和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五、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引进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7.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对报名参加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或繁昌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等考试,已书面承诺按时参加考试并知晓无故缺考后果,仍无故缺考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本次引进考试;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qq.com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等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繁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在编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引进资格。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何公开招聘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九、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方案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繁昌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繁昌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考。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52472
 
附件: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华西路53号)门诊6楼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311-87022091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1.简历;2.身份证;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笔试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时,按面试成绩排名)。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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