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平山县选调平山籍在外优秀教师20人公告

  
 
  为提高我县教育整体水平,有效缓解西部山区教师短缺问题,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中小学教师20名。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选调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岗位计划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平山县乡镇中小学教师20名。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平山籍在县域外教育系统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平山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县域外教育系统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四、选调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不包含试用期考核);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与选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履约服务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新聘用岗位试用期的;
 
  6.违反师德师风表现的;
 
  7.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与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档、组织试用、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2日。
 
  通过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9日(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
 
  平山县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报考者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符合选调资格和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供同意调出证明和在编证明,如实填写《平山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面试
 
  聘请有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中统一评分标准,评委现场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答辩题目侧重考察答辩人的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
 
  2.应聘人员按照任教层次及学科准备3节课(使用教材版本不限),其中小学老师为4至6年级每个年级各1节课;初中老师为7至9年级每个年级各1节课;高中老师为高一至高三每个年级各1节课。没有按照要求准备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口述所备课题目,由评委组长确定其中之一进行说课。说课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只提供粉笔、板擦,不得向评委展示说课稿。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根据面试成绩由按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服务基层项目者,职称级别较高者和参加工作时间较早者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空腹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的组织方法、程序和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查,通过政法、卫健、纪检等部门进行审查。考察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人选资格。
 
  (七)组织试用
 
  按照规定程序,县教育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在对应岗位试用1个月。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研究不予调入:
 
  1.经实绩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2.由于个人原因,教学工作出现严重错误的;
 
  3.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原因影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及组织试用均合格人员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组织试用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教师全部安排到我县西部山区中小学任教。
 
  六、纪律监督及其他
 
  (一)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除认真做好参加选调准备工作外,要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日常工作与参加选调两不误。公选期间,自觉遵守公选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或搞非组织活动。
 
  (二)参与组织选调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客观公正、严谨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禁违规操作或泄密等违纪问题发生。
 
  (三)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平山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对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本次选调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本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311--82905057
 
  0311--82919524
 
  附件:
 
 
 
 
  2024年8月15日

河北石家庄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建设,满足医院重点学科和急需岗位人才招录需求,根据《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招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sjzzyy.com)和石家庄市中医院杏林春语微信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7日至8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233号市中医院3号楼3层招聘办公室
 
  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5.规培证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
 
  2、面试:采取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考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医院公示栏明显位置公布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石家庄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
 
  由市中医院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审档结果,将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二)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311-68009050
 
 
  石家庄市中医院
 
  2024年8月23日


河北石家庄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建设,满足医院重点学科和急需岗位人才招录需求,根据《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招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sjzzyy.com)和石家庄市中医院杏林春语微信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7日至8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233号市中医院3号楼3层招聘办公室
 
  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5.规培证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
 
  2、面试:采取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考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医院公示栏明显位置公布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石家庄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
 
  由市中医院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审档结果,将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二)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311-68009050
 
 
  石家庄市中医院
 
  2024年8月23日

河北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二)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三)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7:00。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4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9月7日9:00-11:00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
 
  4.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9月9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4: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9月10日至11日08:00-12:00,14:00-17:30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六楼人事科(6026室)。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9月13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9月19日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是否进入体检,查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增加加试环节。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11-66063701
 
  联系人:高老师 于老师
 
 
  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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