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25人公告

  
 
  根据全县人才发展行动计划目标,按照全县“11345”总体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凝聚伊川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伊川建设的人才力量,深入推进“人才强县”发展战略需要,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编办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2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25名,其中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引进23名(其中:常规事业单位引进20名,“政录企用”专项引进3名),财政差供引进2名,具体引进计划和岗位详见《伊川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报名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伊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学籍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及其他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依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引进方式:
 
  针对事业单位常规引进、政录企用专项引进、县人民医院(财政差供)进行招录,具体方式为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录。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在中共伊川县委的领导下,由伊川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引进人才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于2024年8月20日8:30至
 
  8月23日18:30期间登录伊川县人民政府网(www.yichuan.gov.cn),下载《伊川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伊川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cxwrcb2024@163.com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姓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联系。
 
  2.报名具体要求。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专业须与研究生学历一致,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一致。
 
  3.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后登录伊川县人民政府网(www.yichuan.gov.cn),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报考资料不全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报名。
 
  4.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相应引进程序。
 
  (二)资格确认及面试
 
  1.面试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需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员代理无效。考生面试资格确认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半部分为正面头像,下半部分为背面签发机关,A4纸复印);
 
  (2)所有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认证报告,即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3)《伊川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伊川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4);
 
  (4)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盖章(附件5);
 
  (5)报考伊川县人民医院岗位的要求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报考教育类学校的要求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得报名;
 
  (8)报名表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面试资格确认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地点位于洛阳市伊川县县委组织部二楼人才办(伊川县人民中路369号县委老党校院内)。
 
  3.面试资格确认结果和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在伊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www.yichuan.gov.cn)。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资格确认表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各招聘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经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需要将核减的招聘计划人数调整到其它招聘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5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入考场平均成绩和加权系数计算。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引进计划人数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跟进进行。
 
  2.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确定排名,如果学历层次、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均相同,则参加面试加试排出名次。
 
  3.引进人才在考察阶段要签订《服务承诺书》,承诺书明确引进人才工作分配需服从组织安排,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伊川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一经公示,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2.对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开展岗前培训,伊川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确定引进人才工作单位,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编制待遇。
 
  常规引进的20名研究生学历人才使用县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引进“政录企用”的3名高学历人才使用县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引进的人才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和服务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并按照“志愿优先、服从分配”原则,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派遣至服务企业工作,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调离。入企服务期内,拥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工资社保由县财政负担。除此之外,入企服务期间由企业根据人才工作业绩,发放一定绩效奖励。引进人才派驻企业服务期满后,可进行双向选择,选择回归体制内工作的,结合三年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工作业绩、所学专业和能力特长,进行综合考核、调剂分配,经县委编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明确安排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作,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
 
  引进县人民医院的2名研究生学历人才使用差额补贴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2.优先提拔。工作表现突出、绩效明显,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可优先提拔使用。
 
  3.生活待遇。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5年服务期内可享受每月生活补贴1000元和住房补贴500元;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5年服务期内可享受每月生活补贴1500元和住房补贴500元。该生活补贴及住房补贴在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财政统一发放。
 
  4.岗位职级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确定为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确定为八级职员;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依据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5.子女入学。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子女在伊川县上学的,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安排到县内公办学校就读。
 
  6.医疗卫生便利服务。在县内各公立医院设专门导医台,为高学历人才提供优诊、优先就医服务,并免除门诊挂号费。
 
  7.免费体检服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每年为公开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免费进行一次体检。
 
  8.文化旅游服务。提供县内所有旅游景点免门票服务。
 
  9.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县政务服务中心在一楼导引台设置高学历人才服务咨询台,摆放人才服务“心伊卡”标识,由导引台安排专门人员为人才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提供专员解答接件、帮办、代办、预约、延时等一站式贴心服务。
 
  10.户籍办理绿色通道。对有落户意愿的,县公安局给予快捷办理户籍服务。
 
  11.便利出行服务。享受县城内公交车乘车免费的优惠服务。
 
  12.联盟商户优惠服务。在“伊川县高学历青年人才友好商家联盟”合作商户消费,享受专属优惠。商户类别涵盖体育健身、美食餐饮、休闲娱乐、酒店客栈、孕婴化妆品、驾驶汽修等多个领域。
 
  13.金融服务。在县级银行设置人才服务咨询台,并设立VIP 专柜,可以享受银行VIP金卡服务,专人引导快速办理各项业务,优先享受金融业务服务。同时将高学历人才信息导入该行白名单,增加信用卡和“融e借”(个人信用贷款)的审批额度。
 
  14.保险政策。用人单位及时为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六、管理措施
 
  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不得申请调离,擅自离职的视为违约,相关材料记入个人档案,并需退还引进费用、已发放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任一环节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由伊川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八、信息发布
 
  伊川县人民政府网(www.yichuan.gov.cn)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有关人才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平台发布。参加本次引进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指定平台,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379-68366005  15737999000
 
  监督电话:0379-6836686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九、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川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伊川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审查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综合楼132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6号)。
 
  3.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审查内容: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审查合格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20%。
 
  (5)笔试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人员确定:
 
  A类岗位: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3)面试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A类岗位的试教和面谈各项目均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各类岗位考试项目、形式及测评内容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考试项目

A类

高层次专任教师

面试(试教+面谈)

B类

专职辅导员1

专职辅导员2

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3.试教采用传统的板书试讲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面谈主要采用现场交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519003(校纪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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