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浙江历史展览馆(筹)2024年秋季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浙江历史展览馆(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国共产党浙江历史展览馆(筹):为中共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拱墅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12月底前。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9月3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人员报考资格。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4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相关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 暂定2024年9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适合聘用者,我室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党史和文献网(https://www.zjds.org.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党史和文献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7491(中共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机关纪委)。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620号(邮编:310007)
 
联系人:郭老师
 
咨询电话:0571-87057486
 
 
2024年8月21日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事业单位招聘控制数人员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 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桂林市信访局)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信访局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7年7月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至1999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信访局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8月8日至8月16日。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8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桂林市信访局办公室 0773-2815056

报名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厦大东辅楼四楼429室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信访局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信访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信访局局属事业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信访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信访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信访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信访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信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信访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信访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桂林市信访局局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信访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信访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信访局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信访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信访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信访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桂林市信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市信访局办公室0773-2815056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原标题: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 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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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xls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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