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乌审旗公立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0人公告

  
 
  按照《乌审旗2024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要求,决定为乌审旗人民医院等5所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100名(此次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将按比例轮流下沉到各苏木镇卫生院),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乌审旗2024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21日(不含)至2006年8月20日(含)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0日(不含)以后出生的;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方案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8月20日;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sq.gov.cn/)、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审人社)和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乌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在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审人社)和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乌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下称指定官方平台)。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飘窗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报名网站只限于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9:00—2024年9月1日17:00
 
  报名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的,经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统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在指定官方平台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起止时间在相应的公告中明确。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取得的学历(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7.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笔试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其他岗位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0.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1.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2.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8:30至9月3日17:00,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由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提交三次,提交三次后工作人员将不予审核)。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3.《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4.招聘各环节(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笔试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其他岗位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科目详见《岗位表》。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5.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卫健委和旗人社局完成。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指定官方平台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3.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含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所需其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指定官方平台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一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每个面试组由7名或9名考官组成,考官由第三方担任。
 
  4.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结构化面试评分表》和《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面试考官要坚持对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打人情分。
 
  5.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要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6.结构化面试时,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7.面试命题须按照有关规定入闱命制。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双方须签订保密等相关协议。试题命题、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招聘单位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8.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对面试室应聘人员面试过程要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妥善保管。《结构化面试评分表》和《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1年。
 
  9.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指定官方平台上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指定官方平台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主管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
 
  2.体检时,主管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人员需要复检的,卫健委或招聘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对于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主管单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卫健委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主管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备案手续。
 
  (二)聘用
 
  1.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2.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4.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规定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6.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7.本次招聘为控制数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及管理,按企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正式录用人员参照事业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评优评先。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指定官方平台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九、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7—7581715(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7—2248315(旗纪委监委派驻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应届生4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部分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5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34个岗位、计划招聘4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残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应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科学所的考生,请按照附件2中明确的方式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见附件2),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用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残疾人事业领域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报名应聘人员可拨打应聘单位咨询电话询问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专业技能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占比依次为40%、40%、2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河南三门峡市渑池县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渑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科学有序、阳光透明。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大学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9月10日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8:00至9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点击“2024年渑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宽高像素大于220×300,要求照片清晰,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2.报考资格初审。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9:00至9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状态为审核不通过、资料不齐、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请通过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审核状态。未按时补充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网上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的报考人员,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9月26日18:00前法定工作时间到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211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应同时出示委托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材料。
 
  5.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于2024年9月27日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属于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9月28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14日8:00至10月20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留存,如报考人员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7.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3)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市)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前法定工作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1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材料:①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③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④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⑤本人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笔试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分两科进行,每科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
 
  综合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
 
  卫生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卫生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成绩)×50%+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确认及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渑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考生,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综合类、卫生类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教育类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参加体检。
 
  综合类、卫生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育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教育类选岗
 
  报考教育类专业的聘用人员须进行选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各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中由本人公开、自主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按《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排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低于5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合同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初次就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398-48125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事项
 
  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mianchi.gov.cn)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渑池县委办公室:0398-4810923
 
  中共渑池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0398-4812326
 
  中共渑池县委社会工作部:0398-2309967
 
  中共渑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398-4819319
 
  中共渑池县委宣传部:0398-4812126
 
  中共渑池县委组织部:0398-4812316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398-4811925
 
  渑池县归国华侨联合会:0398-4812326
 
  渑池县残疾人联合会:0398-4832128
 
  渑池县科技局:0398-4811081
 
  渑池县审计局:0398-4812639
 
  渑池县司法局:0398-4810887
 
  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98-4888896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4816010
 
  渑池县医疗保障局:0398-4801808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98-4835935
 
  渑池县融媒体中心:0398-4831107
 
  渑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398-2232601
 
  渑池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398-4831667
 
  渑池县应急管理局:0398-4850018
 
  渑池县商务局:0398-2231692
 
  渑池县自然资源局:0398-4837008
 
  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98-4812271
 
  渑池县民政局:0398-4886125
 
  渑池县城市管理局:0398-4813315
 
  渑池县林业局:0398-4866168
 
  渑池县水利局:0398-4889223
 
  渑池县文化和广电旅游局:0398-4835519
 
  渑池县机关事务中心:0398-4889771
 
  渑池县农业农村局:0398-4812275
 
  渑池县教育体育局:0398-4819696
 
  渑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398-4816682
 
  渑池县仰韶镇人民政府:0398-4955301
 
  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0398-4711224
 
  渑池县段村乡人民政府:0398-4911639
 
  渑池县陈村乡人民政府:0398-4755203
 
  渑池县天池镇人民政府:0398-4776888
 
  渑池县洪阳镇人民政府:0398-4933705
 
  渑池县南村乡人民政府:0398-4922901
 
  渑池县仁村乡人民政府:0398-4944629
 
  渑池县坡头乡人民政府:0398-4700808
 
  附件:(附件请直接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下载,转发链接附件下载无效)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事业单位引才招聘1938人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3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409/c01_1009461.shtml
 
  3.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kzMjQzNDgxMw==&subscene=0#wechat_redirec
 
  4.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微信公众号“网信哈尔滨”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UzNDgzMTg4NQ==&scene=124#wechat_redirect
 
  5.哈尔滨市总工会网址:
 
  https://www.hrbgh.org/#/home
 
  6.哈尔滨学院网址:http://www.hrbu.edu.cn
 
  7.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网址:http://www.hrbzy.edu.cn/
 
  8.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s://www.hayouzhuan.org.cn/
 
  9.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s://www.hrbeduy.com
 
  10.哈尔滨市体育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8181/bmzfxxgk_fdzt.shtml
 
  11.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683/bmzfxxgk_zn.shtml
 
  12.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437/bmzfxxgk_fdzt.shtml
 
  13.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375/bmzfxxgk_fdzt.shtml?tab=4a50d418e878442dbb0300bea168e5f3
 
  14.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15.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网址:https://www.hrbldjsxy.org.cn/
 
  16.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哈尔滨蓝网)网址:https://www.hrbtv.net/
 
  17.道里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l.gov.cn/
 
  18.道外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w.gov.cn/
 
  19.南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ng.gov.cn
 
  20.香坊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xf.gov.cn/
 
  21.平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pf.gov.cn/
 
  22.松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ongbei.gov.cn
 
  23.呼兰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ulan.gov.cn
 
  24.阿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25.双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sc.gov.cn
 
  26.尚志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angzhi.gov.cn
 
  27.五常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ljwch.gov.cn/
 
  28.巴彦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ayan.gov.cn
 
  29.木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mulan.gov.cn
 
  30.通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tonghe.gov.cn/
 
  31.依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l.gov.cn/
 
  32.宾  县人民政府网址: www.chinabx.gov.cn
 
  33.方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fz.gov.cn/
 
  34.延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anshou.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9月1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8.限制行政区划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9.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以及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市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区县人社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或通知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岗位限定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可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网上或现场报名时,每个市直部门或区县(市)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要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有自主招聘权限)、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社部门(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3.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可采取网上或现场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方式、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招聘博士毕业生或2024年、2025年硕士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划定成绩合格线;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县(市)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乡(镇)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高于1:1;除此外,开考比例不低于1: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本次引才招聘的相应比例(以下简称相应比例)。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仍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所有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5.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各相关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6.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按照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通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政策咨询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6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4091293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8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17689、87085520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36794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20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7725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8020325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35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95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689859、85695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哈尔滨市第一医院:0451-53969302
 
  (2)哈尔滨市第二医院:0451-55601210
 
  (3)哈尔滨市中医医院:0451-85731456
 
  (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0451-88029907
 
  (5)哈尔滨市第五医院:0451-88626608
 
  (6)哈尔滨市第六医院:0451-58767618
 
  (7)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0451-84886728
 
  (8)哈尔滨市胸科医院:0451-55604006
 
  (9)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0451-82426085
 
  (10)哈尔滨市口腔医院:0451-84664698
 
  (11)哈尔滨市眼科医院:0451-56180511
 
  (12)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市血液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091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026
 
  15.道里区:0451-84541404
 
  16.道外区:0451-88985908
 
  17.南岗区:0451-82766260
 
  18.香坊区:0451-51895791
 
  19.平房区:0451-86509377
 
  20.松北区:
 
  (1)松北区委党校:0451-88105656
 
  (2)松北区卫生健康局:0451-84090484
 
  (3)松北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所属事业单位:0451-88108126
 
  21.呼兰区:0451-57355195
 
  22.阿城区:0451-56567070
 
  23.双城区:0451-53113906
 
  24.尚志市:0451-56757572
 
  25.五常市:0451-53545166
 
  26.巴彦县:0451-56058531
 
  27.木兰县:0451-57085017
 
  28.通河县:0451-57422408
 
  29.依兰县:0451-57229300
 
  30.宾  县:0451-57913779
 
  31.方正县:0451-57116059
 
  32.延寿县:0451-53018270
 
  (二)考试
 
  招聘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考核(面谈),也可在“丁香人才周”引才活动当天进行现场招聘、直接考核(面谈),考核(面谈)合格者,现场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后置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面试(实操);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可直接面试(实操)。当免予笔试或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人才进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除此外,一般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方式以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发布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未设置笔试环节直接面试或考核的,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限定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设置笔试环节的,可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相应比例。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4.公布总成绩
 
  (1)设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2)直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2025年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4年毕业生如未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如未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情况可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应邀请同级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1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7173342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6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01173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68916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93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9312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7800339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50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70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383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79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190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263
 
  15.道里区:0451-84517678
 
  16.道外区:0451-88982954
 
  17.南岗区:0451-82705754
 
  18.香坊区:0451-51895790
 
  19.平房区:0451-86501475
 
  20.松北区:0451-84090990
 
  21.呼兰区:0451-56207722
 
  22.阿城区:0451-53727761
 
  23.双城区:0451-53113916
 
  24.尚志市:0451-53323393
 
  25.五常市:0451-53531001
 
  26.巴彦县:0451-57513633
 
  27.木兰县:0451-57082728
 
  28.通河县:0451-57422347
 
  29.依兰县:0451-57238104
 
  30.宾  县:0451-57907428
 
  31.方正县:0451-57116213
 
  32.延寿县:0451-53028655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