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招聘7人公告

  
 
  根据《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党总支部研究,现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3个岗位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新疆警察学院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学院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01年组建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搬至长沙路校区,2006年新增米东校区。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成立新疆警察学院,2016年5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院始终把服务总体国家安全战略、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服务新疆公安工作作为使命担当和历史责任,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新疆警察学院基地”“外交部中国海外安保培训中心”和“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学院占地面积2308.83亩,其中:长沙路校区226亩、米东校区2172.83、景馨苑政法培训中心10.83亩。
 
  (二)附属保安学校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是新疆警察学院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地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主要承担学院五年一贯制、高起专安防学历教育和在职安防人员培训,为公安(辅警)、银行、铁路、民航、学校、社区、技防公司等单位、社会团体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技防专业人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详见《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10︰00—8月28日17︰00,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通过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xjpcedu.cn/)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
 
  报考者登录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发送至305848217@qq.com(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
 
  2.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应聘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拟定2024年8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资料:《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在任意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试讲
 
  1.面试拟定2024年8月29日上午,试讲拟定2024年8月2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形态、仪表等;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等,由应聘人员自己准备15分钟授课内容。面试、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教师类岗位面试、试讲成绩各占50%,面试(试讲)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需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学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将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警察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委托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1.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2.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
 
  八、招聘监督
 
  新疆警察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纠正和处理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991-3190063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人事科负责通知。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四川成都东部新区(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人公告

  
 
  为加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成都东部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数6人,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成都东部新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符合以下教学业务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省级“万人计划”教书名师;
 
  (3)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荣誉称号之一:名师或名校长,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名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
 
  (4)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
 
  (5)2019年6月及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
 
  (6)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的高等院校在职教师,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任教学科为中小学学科相关的。
 
  3.年龄要求:
 
  (1)符合教学业务条件(1)、(2)项的人员,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教学业务条件(3)、(4)项的人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教学业务条件(5)、(6)项的人员,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在校(在职)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截至2024年9月23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系现役军人的;
 
  7. 成都东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
 
  8.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9.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09:00至2024年9月23日17:00。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f.kdocs.cn/g/uQMT4s9u/,此链接为唯一报名通道),在线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同时将相关材料依次上传至网站,并保证您的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下载填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请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正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者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毕业证书(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自荐材料、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附件3)。以上资料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无学生试讲(说课)和答辩,满分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核成绩须不低于8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开考。
 
  5.成绩公布:考核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由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通知,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到单位报到,不能按时交验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招聘单位有权按照所签订聘用协议中的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
 
  (一)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低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或辞职。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成都市成都东部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028-81320319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028-86360115
 
  监督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28-86360227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安徽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着力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引进公告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和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五、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引进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7.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对报名参加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或繁昌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等考试,已书面承诺按时参加考试并知晓无故缺考后果,仍无故缺考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本次引进考试;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qq.com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等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繁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在编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引进资格。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何公开招聘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九、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方案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繁昌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繁昌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考。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52472
 
附件: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安徽芜湖经开区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芜湖经开区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

代码

人数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岗位要求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240909045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取得工程系列或农业系列初级职称及以上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240909046

2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风景园林专业、园艺专业、园林专业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

工作人员

240909047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法学

专业

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工作人员

240909048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行政管理专业

 

三、组织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weda.wuhu.gov.cn/)、微信公众号 “安徽芜湖人才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进行发布。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点击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0月31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拦截短信。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请考生随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和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核对。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原件等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面试参加的确认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汇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人员上岗后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经开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建立考生人才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首次发布拟聘用公告之日起计算,设置为3个月。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
 
咨询电话:0553-3991379
 
0553-5907791
 
监督电话:0553-38805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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