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公告(第四批)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地点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地点
 
在珠海市香洲区设置考点。
 
(三)待遇
 
按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待遇执行。
 
(四)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符合条件的考生限报考1个学校,不可重复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等详见《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一览表(第四批)》(见附件1)。
 
2.考生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材料。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及方法:1.网上报名—2.网上初审—3.面试—4.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18:00时。
 
2.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的图片格式文件后上传至招聘学校接收报考资料的邮箱:
 
(1)《报名表》(见附件3);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
 
(4)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教师资格证;
 
(7)招聘学校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另外,每位考生要根据应聘岗位录制说课视频一份,要求时长10分钟(含自我介绍),全身入镜,声像清晰,根据附件1岗位表上报考学校注明的要求,上传至相应邮箱或其他线上地址。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网上审核不通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网上初审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初审
 
招聘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考生的资格条件及说课视频进行网上初审,按1:5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由招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减岗位)。网上初审时需对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信息资料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安排以招聘学校通知为准。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是否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由招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将通过各招聘学校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体检、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由招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签订合同
 
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使用的,并经报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招聘学校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时间等由学校和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上岗时间到岗的;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7.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应聘的。
 
(二)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监督电话与各学校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5级在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表2024校园招聘.png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11月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网站(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将本公告下方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2),两个材料发至单位邮箱(znzzyjs@sina.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F01/F02/F03—姓名”。
 
  (二)审核与考试
 
  1. 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本公告中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发送邮件中的附件及其他材料,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发布,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留意网站。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安徽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着力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引进公告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和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五、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引进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7.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对报名参加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或繁昌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等考试,已书面承诺按时参加考试并知晓无故缺考后果,仍无故缺考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本次引进考试;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qq.com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等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繁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在编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引进资格。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何公开招聘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九、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方案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繁昌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繁昌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考。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52472
 
附件: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应届生4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部分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5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34个岗位、计划招聘4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残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应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科学所的考生,请按照附件2中明确的方式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见附件2),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用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残疾人事业领域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报名应聘人员可拨打应聘单位咨询电话询问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专业技能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占比依次为40%、40%、2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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