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宁南县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6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全县应急救援力量,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州公开招聘宁南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6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户籍为凉山籍,男性;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四)口齿清楚,无残疾、重听、色盲、纹身等,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矫正视力4.8以上;
(五)初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或就读消防类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优先。
三、不得报考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吸毒人员;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还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的在校学生。
四、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4日(08:30至12:00,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伍军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党组织关系证明。
2.近期彩色红底免冠1寸照片2张。
3.提供初中或更高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等分别进行审查。报名者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五)体型检测
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体型检测。体型检测不合格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7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二)体能测试
1.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按照岗位需求人数和笔试进体能测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体能测试人员。岗位需求人数和笔试进体能测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进体能测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全部确定为进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3.体能测试地点
由宁南县应急管理局指定运动场。
4.体能测试项目
体能测试共3项:2分钟俯卧撑、2分钟双腿深蹲起立、3000米长跑,总分100分。
六、政治审查、吸毒检测和身体体检
(一)政治审查
报名人员在宁南县应急管理局领取宁南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入职政治审查表,如实填写基本信息,按照所在单位或所属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县应急管理局的顺序进行签字盖章。凡有违法犯罪前科记录的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二)吸毒检测、身体体检
1、检测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2、吸毒检测。委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对拟录用的考生进行吸毒检测。凡尿液检测呈阳性反应的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3、身体体检。委托县人民医院对拟录用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政审、毒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
对测试(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宁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与宁南县宁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队员每月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出勤补助+社会保险构成。
1、基础工资。3500元/月/人。
2、职务工资。中队长300元/月;小队长200元/月。
3、工龄工资。在队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0元,期满10年后不再计算工龄工资。
4、绩效工资。每月扣发500元基础工资作为绩效考核,年底根据每月军事能力和日常管理综合考核情况,按实绩发放绩效工资。
5、出勤补助。外出执行扑火、救灾任务的,出勤补助为200元/天/人;除执行扑火、救灾任务之外的其他出勤,出勤补助按宁南县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6、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统一购买。
7、食宿补助。驻训期间,食宿免费。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和身体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崇兵(宁南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联系电话:18349667080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四川凉山宁南县招聘专职禁毒社工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凉山州内公开考试招聘专职禁毒社工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宁南县公开考试招聘专职禁毒社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一、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详见《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尽责;
3、能熟练操作电脑和各类办公软件;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吸毒人员。
二、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9月4日(08:30至12:00, 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宁南县金沙大道公安局办公楼八楼803室)。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簿)的截止时间为9月3日前;
2、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资格审查
由中共宁南县委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都在宁南县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栏”上进行发布,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报名时留取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考试聘用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9月5日上班时间,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社局2楼2-8)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因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当天产生的面试岗位空缺不递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超过考试时间15分钟未进入考场的,不准进入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在宁南县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栏”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人选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可以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按照现行专职禁毒社工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考试、体检、考察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宁南县委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宁南县委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834-8994996
监督电话:宁南县纪委监委 0834-4573474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宁南县委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四川凉山宁南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宁南县人民法院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1、户籍为凉山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限男性,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1989年8月20日-2004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4、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计算机操作熟练,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
6、身体健康;
7、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或近亲属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吸毒人员。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四、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0日至8月22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A406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2、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报名时提交《宁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5、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人民法院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报考者所留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报考岗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考试分计算机上机操作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计算机上机操作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计算机上机操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当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超过考试时间15分钟未进入考场的,不准进入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40%。根据考生计算机上机操作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若因计算机上机操作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宁南县人民法院互联网站、宁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搜索宁南县人民法院)公布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大专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确定体检人员;若无以上情况人员,以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宁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开展考察。
八、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宁南县人民法院互联网站、宁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搜索宁南县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顺序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工资待遇按现行法院书记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三)合同。与国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可续签劳动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法部门纪检组全程监督。凡违反考试、考核、体检和政审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4560081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