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泰安市直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公告(67人)

  
 
  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泰安,助力泰安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结合人才工作实际需求,现就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报名原则
 
  (一)引进对象
 
  在泰安市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籍贯是泰安(以本人档案记载认定为准);
 
  2.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安工作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前在泰安工作),或现在泰安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前在泰安居住)。
 
  (二)报名原则
 
  1.遵循单位层级性质对应、公开择优原则,泰安市以外,设区的市(含直辖市的区)及以上的市(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我市市直事业单位。
 
  2.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报考。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岗位;财政补贴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补贴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可报考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有研究生学历以及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事业单位聘用在八级管理岗位及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事业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学历学位、职务(级别)、职称等资格条件。
 
  5.在现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个人档案符合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未经单位审核同意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处罚对象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提拔任职不满一年或者在拟调出事业单位聘用为高一级岗位不满一年的。
 
  5.一年内曾跨地区、部门调动的。
 
  6.根据有关规定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
 
  7.个人编制性质为自收自支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至9月12日16:00。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将个人报名材料按规定顺序整合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包,以“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与报名单位电话联系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岗位条件、回引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岗位报名人数可以电话咨询用人单位。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版)。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
 
  3.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
 
  4.工作单位盖章的《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彩色扫描件(PDF版、WORD版)。
 
  5.《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见附件3)彩色扫描件(PDF版)。
 
  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彩色扫描件(PDF版)。
 
  7.“籍贯是泰安”的报名人员,提供户口簿彩色扫描件(PDF版)。
 
  8. “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安工作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社保卡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安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系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彩色扫描件(PDF版)。
 
  9. 岗位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彩色扫描件(PDF版),并在报名表学习工作经历中注明。
 
  10.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一般需2-3个工作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优才回引活动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原单位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回引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将进行加试,加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考察人选名单,将通过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aian.gov.cn)予以公告。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报名人员回引期间的个人表现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因素。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同时还须考察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
 
  考察过程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察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单位盖章的《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4.《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原件(见附件3)。
 
  5.《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 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材料。
 
  7.“籍贯是泰安”的报名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安工作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社保卡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安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系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 岗位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10.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综合面试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ai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一经聘用,3年内非经干部主管单位推荐,不得报考或调入其他单位。
 
  七、注意事项
 
  (一)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一律纳入泰安市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二)本公告由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8-6991182。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考县(市、区)直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可咨询联系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联系电话:
 
  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8221767
 
  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8569803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7210120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3229717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5620056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2830076
 
  附件: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湖北仙桃市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0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社区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市户籍人口或在本市城区居住三年以上人员(需所居住社区出具居住证明);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贩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记录的;
 
  4、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城区4个街道共设置4个报名点(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常住人口居住证明)及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报名须填写《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4),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便于联系。
 
  (四)资格初审及其他
 
  1、现场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申报审批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发布。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基础知识、社区治理和服务基本知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以及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要求
 
  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及时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https://www.xiantao.gov.cn/zfxxgk/xxgkml/rsxx/sydwzl/)公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人员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3、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对不得报考条件进行审核。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要求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可正常开考。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布。
 
  (四)加分政策
 
  对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在折合前的百分制笔试成绩上增加,其中:高级证书加5分,中级证书加3分,初级证书加2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由个人申报,在报名时提供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于笔试前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示。报名时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招聘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并出具考察意见。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拟聘用名单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相关事项说明
 
  1、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湖北省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印刷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仙桃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仙桃市委社会工作部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汕头海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海关总关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保障、仓库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工作。
 
(二)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化验鉴定,风险分析与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三)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口岸传染病流行趋势监测与预警,参与口岸及输入性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医学媒介生物鉴定、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等工作。
 
(四)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委托汕头海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汕尾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汕头海关所属汕尾海关辖区进出境货物的检验检测鉴定,以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经营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设置(附件2、3)。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公告发布
 
应聘人员自2024年9月11日开始,可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查询招聘公告。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9月18日9:00至24日18:00期间登陆“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thggk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至28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18日18: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4),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广东省汕头市,具体时间及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依次递补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其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汕头海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聘用
 
(一)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汕头海关门户网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汕头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二)本次招聘除体检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因电话和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4-88198625;0754-88198627
 
监督举报电话:0754-88198528
 
 
 
 
 
汕头海关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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