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煤矿文工团关于招聘中层干部公告
根据发展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煤矿文工团2024年度拟公开招聘中层干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煤矿文工团是集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艺术门类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院团,隶属于文化和旅游部。主要职责是创作、演出优秀剧(节)目,服务基层,慰问群众,发挥代表性、示范性和导向性作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主动担当作为,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组织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在相关业务领域有一定专长;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依法依规办事;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人事处处长(管理五级岗位)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岗位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人事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制定文工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推动干部人才培训;组织干部选拔聘用等;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岗位要求:现任正处级或管理五级岗干部;现任副处级或管理六级岗干部且在相关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任职经历;熟悉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2日。在此期间完成邮件投递,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电子版《中国煤矿文工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扫描件(含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材料,以上附件材料需合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于报名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报名表和附件文件发至邮箱:wgtrsc@vip.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文档名统一格式为:2024公招+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资格审查:我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方可开考,不足5:1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
(二)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话形式进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的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考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考察工作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在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进行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未按要求填报者,或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短信、邮件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公开招聘中层干部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公告由中国煤矿文工团负责解释。
联系人:江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4286202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23号
中国煤矿文工团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
部门 |
拟安排 岗位 |
岗位性质 |
需求人数 |
专业 要求 |
学位要求 |
职称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经管学院 |
学科 带头人 |
专技 |
1 |
经济 管理类 |
博士 |
正高 |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
2 |
理工学院 |
学科 带头人 |
专技 |
1 |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
博士 |
正高 |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
3 |
人文学院 |
学科 带头人 |
专技 |
1 |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正高 |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不限户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四)报名地点:
1.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西隔壁)五楼组织人事科。
2.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现金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楼大会议室。
3.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在局组织人事处指导和监督下,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工资待遇
标准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公告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7036918(一部组织人事科),0516-88960222(二部组织人事科)。
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审查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综合楼132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6号)。
3.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审查内容: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审查合格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20%。
(5)笔试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人员确定:
A类岗位: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3)面试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A类岗位的试教和面谈各项目均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各类岗位考试项目、形式及测评内容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考试项目 |
A类 |
高层次专任教师 |
面试(试教+面谈) |
B类 |
专职辅导员1 专职辅导员2 |
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3.试教采用传统的板书试讲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面谈主要采用现场交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519003(校纪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