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13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现就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担任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2.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1名
 
  3.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4.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1名
 
  5.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6.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7.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8.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9.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10.四川长江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11.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12.四川蜀南文化旅游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13.宜宾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范围
 
  选聘对象原则上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经济总量位居本省前列)、省会城市及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省属以上高等院校的优秀人才。
 
  三、选聘条件
 
  1.年龄。40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原则上毕业于985、211或“双一流”高校。
 
  3.专业。研究生专业原则上为化工新材料、晶硅光伏、电子信息、经济金融、产业投资、规划建设、先进制造、文化旅游、能源产业、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我市急需紧缺专业。
 
  4.任职资格。(1)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工作年限可放宽2年;(2)现任副处级(相当于副处级)以上干部;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且取得较好业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35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且担任正科级(相当于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干部。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宜宾人事考试网www.ybrsks.com.cn下载),于9月20日上午12:00前,会同证件照电子档、身份证、学历学位、任职证明、业绩证明、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证书等复印件邮寄至四川省宜宾市委组织部403室(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并同步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853386200@qq.com。资格审查后将反馈审核情况。
 
  (二)面谈比选。9月下旬,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会同选聘岗位所在市管国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进行集中面谈、综合比选,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10月中旬,组织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任职安排。10月下旬,综合研判干部的能力素养、专业特长、人岗匹配、发展潜力等因素,结合本人意愿安排任职。表现特别优秀的,可安排担任或适时提任市属国有企业正职。
 
  (五)办理手续。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未发现有影响任用的情况,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办理任职调动等相关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公开选聘的人员,符合宜宾市引进人才政策条件的,可按照宜宾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人才和科技人才、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宜委办〔2018〕15号)、《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宜人才领〔2021〕5号)规定,享受安家补助、人才公寓、人才绿卡等相关人才政策。
 
  报名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31-8226245;18048768833。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8203197、2023671。
 
  附件: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日

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募1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此次公开招募见习人员1名。具体岗位招募名额和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二、招募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募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
 
  三、报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参与见习人员选拔。
 
  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再收报名资料。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可采取实地报名或将报名资料发送邮箱的方式,报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桂园路363号,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4楼403室,联系电话:0831-6610273;报名邮箱:1075194378@qq.com。
 
  (三)报名所需资料:《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档、签字盖手印扫描件各1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事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四川e就业”公众号网上申办)扫描件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四)测试方式: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体检:面试结果在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公示栏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组织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须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后,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与见习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费用: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见习时限和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时间为6-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按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不含其他福利待遇),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区交通运输局可出具鉴定材料。
 
  六、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三天申请解除见习协议。用人单位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4日

四川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符合本选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人员。
 
  二、选调岗位
 
  市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1名(管理九级职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5.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4月26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尚在试用期和尚在国家、四川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4月26日09:00至5月14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
 
  考生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的扫描件(PDF版本)、word版本报名表、一寸免冠证件照(姓名.jpg格式)、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806605884@qq.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现工作单位全称+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初审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写作。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有关事宜。未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的,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和面试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因选调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选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3的,面试正常进行。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或现聘岗位聘用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本人自愿放弃现有身份调入事业单位,并同意按新单位岗位确定身份等相关待遇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1份。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资格复审及面试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合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考察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顶岗试用人员,试用时间1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对象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拟选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请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二)各环节未入围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103579。
 
  附件: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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