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白银市事业单位招聘294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意见》《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 结合白银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决定开展白银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4名,其中:市直32名、会宁县45名、靖远县92名、景泰县33名、白银区31名、平川区61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白银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在岗人员;
 
  3.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辞退解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报考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范围
 
  1.户籍生源。白银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含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白银市靖会电灌工程管理局)不限户籍和生源地,各县区事业单位及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白银市靖会电灌工程管理局招聘岗位须为白银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白银市的人员(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各类基层项目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考。
 
  3.对象范围。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设置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县(区)项目人员等两类招聘岗位。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凡符合户籍生源、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年龄资格等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县(区)项目人员: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县(区)项目人员”的岗位,只面向白银市服务期满未纳入编制管理且目前仍在岗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类基层服务项目及经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统一选拔到各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农技、畜牧、文化、旅游、社保、进村进社等岗位)工作的各类项目人员进行专项招聘(零就业家庭人员按当时安置岗位,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同类岗位报考)。报考条件为: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对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和项目服务类别等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岗位列表》中所要求的条件报考;
 
  (3)各类未入编项目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专项招聘岗位。
 
  (三)其他要求
 
  1.《岗位列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规定的规范表述执行。
 
  2.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试人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齐全,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鼓励具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残疾基层项目人员积极报考相应岗位,聘用后招聘单位按规定享受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白银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市、县区人社局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别提示: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白银市招聘岗位的考生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办公大楼605办公室(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兰包路679号)提交申请,统一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不同类型的招聘岗位使用不同的笔试试题,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考试类别。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分类表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考试类别代码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综合应用能力

(A类)综合管理类

11

A类

A类

(B类)社会科学专技类

21

B类

B类

(C类)自然科学专技类

31

C类

C类

(D类)中小学教师类

小学教师岗位

41

D类

D类

小学教师岗位

中学教师岗位

42

D类

中学教师岗位

(E类)医疗卫生类

中医临床岗位

51

E类

E类(合订本,客观题所有考生均须作答,主观题由考生按报考具体岗位类别作答)

西医临床岗位

52

药剂岗位

53

护理岗位

54

医学技术岗位

55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56

 
 
  特别提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
 
  (二)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置在白银市白银区的标准化考点,报考白银市招聘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白银市参加考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开考比例
 
  原则上开考比例为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分数及以上者,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最低分数控制线为白银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人员平均分。
 
  (五)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须面试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要求面试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招聘人数为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方式等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户口簿等其他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自愿放弃的人员均不退还报名费,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白银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人员平均分及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岗位要求须面试的,在面试前统一发布公告;应聘人员须按规定参加面试。
 
  (一)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及履职要求组织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相关要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七、总成绩确定
 
  (一)不要求参加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者排名为先。如该科目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二)参加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点,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三)面试当日内通过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方式进行通知。
 
  (一)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四)对于残疾应聘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
 
  (五)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相关考察材料装入考生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建议名单,提请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经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基层项目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其基层服务年限依据有关规定连续计算工龄。
 
  本次招聘岗位中设置有服务年限的,要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 聘用后必须保证最低服务年限。
 
  十二、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由白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监督电话:0943-8224528
 
  (二)报考者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对存在恶意报名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四)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七)本公告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三、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咨询相关报考政策,请拨打以下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0943-8244489
 
  会宁县人社局:0943-3229890
 
  靖远县人社局:0943-5937138
 
  景泰县人社局:0943-5590798
 
  白银区人社局:0943-8317577
 
  平川区人社局:0943-6751236
 
  (二)技术支持。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需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技术咨询:4000010370
 
  联系电话:0931-4676230  0931-4670278  0931-8525772
 
  (三)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校园引进人才31人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31人,其中事业单位引进28人,企业引进3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自行组织。鸡东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招聘。
 
  二、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一)事业单位非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企业单位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9月6日2006年9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3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企业单位招聘条件
 
  由参加引才活动的企业自行确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会时间安排: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3.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4.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5.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二)事业单位招聘方式
 
  不设开考比例,直接面试(面谈),面试合格的,签订引才协议。面试时长15分钟,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签约结束后于“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岗位缩减或取消情况以及签约人员公示。
 
  (三)事业单位报名方式
 
  招聘会现场报名。
 
  特别提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统一在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上现场接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在哈尔滨工程大学集中开展急需紧缺人才面试。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者如实填写的《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四)事业单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事业单位考察、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考察、体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六)事业单位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用人员反映问题属实且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转至鸡东县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未能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后的各项环节,均以“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或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
 
  (三)人才引进网址及微信平台
 
  1.“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2.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dong.gov.cn/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引进人才政策等问题请咨询0467-5569677。岗位情况、报名、考试等具体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进行咨询(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本公告由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5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计划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临床医疗须符合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执业要求。各招聘岗位所须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年龄等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附件1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3年9月10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报考附件1中20240201-20240212岗位的考生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主治医师资格证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均可在附件1表中要求的年龄条件基础上适当放宽2周岁。20240217岗位执业注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网报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5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考生可点击以下网址链接:https://swndh6jur0.jiandaoyun.com/f/66bf0cece8a020272b44848f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进行报名。
 
 
(二)现场报名及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可扫描下方“查询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照下方“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要求准备材料至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3号楼15楼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凡未参加现场报名及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2024年9月29日(周日)、30日(周一),上午8:0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2.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表1份(可查询界面打印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3个人应聘承诺书(见附件2,需本人签字)。
 
4.工作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见附件3,工作证明仅20240213和20240217岗位须提供)。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提供规培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将规培结业的需住培基地出具住培方向及当年结业证明(见附件4)。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须提供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5,仅临床护理20240216岗位需要提供)
 
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
 
未参加现场报名确认、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录用等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医院核发《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根据医院网站通知的具体时间和打印方式自主打印。考生须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方式在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发布通知,医院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五)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对部分紧缺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医院网站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招聘岗位5人及以下的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6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
 
入围面试名单在考试结束后于医院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专业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
 
笔试和面试由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实施,相关安排以医院网站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
 
六、合成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合成总成绩在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告查询。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笔试成绩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上公示。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由体检部门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时间网站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公示7天。
 
九、录用与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正式到岗后,签订聘用合同,核定薪酬待遇。正式报到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它相关证书。
 
十、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有关通知的发布一律以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aey.net/cn/list_2971.aspx)“信息公开-人事管理”栏目发布的为准,重要通知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招聘期间手机24小时开通,如因联系不上考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考生谨防受骗。
 
(三)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市卫健委现场指导招聘工作;学院纪委和附院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本公告内容由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4-3309712 鲍老师、沈老师
 
监督电话:0564-337512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聘34人简章(长期招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195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期间分设为山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山东省林业干部学校,1959年又合并为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后又历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五七干校、山东省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1983年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多年的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形成了“厚德、自强、求是、笃行”的校训,“勤勉、实干、精业、励新”的校风和“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求发展、以特色强内涵”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应用型高校发展的总体要求,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综合改革、聚焦本科教学,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适应能力良好,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农工融合”的办学特色,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等。
 
  回首历史,学校由农而立,因农而兴,依农而盛,虽几经更名,但始终心系“三农”,农业教育初心未改。扎根齐鲁大地、根植农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的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目前,学校本科教学脚踏实地,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正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奋斗目标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现聘高级岗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对于优秀的急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称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考察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da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直接考察前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附件及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报名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备注邮箱。
 
  其他报名材料应包括:
 
  (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博士研究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8)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0)其他对应岗位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名时间:此类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察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形式依据报考者所报岗位确定,包括政治素质鉴定、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实践操作等方式。考察的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个人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职业倾向等。设置直接考察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组织考察的时间及地点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组织考察的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招聘数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直接考察、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117861,rsc@sdaeu.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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