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昌江县医疗集团招聘10人公告

  
 
  为有效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的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规〔2021〕24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琼卫人〔2023〕3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昌江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卫生人才资源下沉,为基层群众健康提供人才保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采用公开考核招聘、择优聘用的办法,确保招聘人员素质。
 
  二、招聘范围、招聘岗位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全国范围进行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分设两类岗位,分别是“县属乡用”岗和“乡属村用”岗。“县属乡用”岗计划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名,“乡属村用”岗位计划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岗位类别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岗位类别
 
  1.“县属乡用”岗(8名)
 
  岗位性质:报考“县属乡用”的岗位聘用人员,其人事关系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统筹管理,结合县级医院的实际编制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拟聘用人员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服务单位,报考“县属乡用”的岗位聘用人员,须在其所报考的服务岗位服务满3年后方可回招聘单位工作。
 
  2.“乡属村用”岗(2名)
 
  岗位性质:报考“乡属村用”的岗位聘用人员,其人事关系分别由各乡镇卫生院管理,拟聘用人员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服务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报考“乡属村用”的岗位聘用人员,须在其所报考的服务岗位服务满3年后方可回招聘单位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反映;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
 
  4.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表》);
 
  7.年龄要求:
 
  具有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8-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8.规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相应提供规培、委培、定向单位、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人;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8.昌江黎族自治县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发布期为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09:00起至2024年9月19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xsx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971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31272810;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专业以《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过程中专业存在异议的问题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定。
 
  1.选择岗位。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按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
 
  (1)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请下载后填写完整,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
 
  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③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
 
  ④毕业证书;
 
  ⑤职称证书;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且在有效期内);
 
  ⑦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并下载打印,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呈图片形式上传);
 
  ⑧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下载打印(附件4),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
 
  ⑨规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相应提供规培、委培、定向单位、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2)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后,须在2024年9月19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网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4年9月19日17:00准时关闭,2024年9月19日12:00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3)打印面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随时关注报名系统网址关于打印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及要求,及时登录指定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面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参加面试。逾期未打印面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表》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规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相应提供规培、委培、定向单位、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并下载打印,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7.岗位要求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说明: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应聘人员,参加应聘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8.同一岗位中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需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加试为面试形式,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考核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应聘人员体检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复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复检只复检不合格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人事档案及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有关规定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可向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举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聘用审批
 
  1.经核准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五、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所有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以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承诺服务所报考单位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招聘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间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聘用人员必须在其初始服务单位服务期限满3年,初始服务单位服务期满愿意继续服务于基层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的,可结合实际情况办理相关手续继续服务于基层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有意向回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经考核合格方可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
 
  拟聘用人员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服务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898-26651678(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0898-26698362(昌江黎族自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38999123(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相关报名问题咨询:
 
  0898-38999139 (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办公室,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方案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
 
  “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3日

2024年陕西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西安航天基地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唯一以航天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启动航天高技术引领高端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区,是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承载区。2010年6月26日,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级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初级中学、第十学校是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开办的高品质公办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校期间实习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xcaib.xa.gov.cn/)等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ideal.51job.com/htzj2024/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7:00。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需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网上报名需上传如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还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电子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
 
  ④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2.现场资格初审
 
  (1)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至9月23日17:00。
 
  (2)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
 
  (3)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请在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内下载并打印《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⑤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
 
  以上②-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应携带指定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本人确系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可由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手签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资格复审
 
  由管委会有关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统一公布。
 
  (四)面试
 
  面试公告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编制备案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发放一定补贴。
 
  五、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服务年限要求。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所有。
 
  (五)咨询电话:029-88416622转703
 
  咨询时间:2024年9月11日起09:00-12:00,14:00-17:00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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