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招聘2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4年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省妇联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妇联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妇女网(网址:https://ynwoman.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7日24:00;
 
4.岗位改报及改报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0:3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9月27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10:30前登陆云南妇女网(网址:https://ynwoman.cn/)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9日前在云南妇女网(网址:https://ynwoman.cn/)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登录云南省妇联门户网站,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报名完成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二)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妇女网(网址:https://ynwoman.cn/)通知公告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电话:0871-64141146)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妇女网(网址:https://ynwoman.cn/)通知公告查看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妇联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5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5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八、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列合成,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妇女网(网址:https://ynwoman.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三、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妇女网(网址:https://ynwoman.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妇联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4141146、15287022742、15825287676;
 
(二)监督电话:0871-63995570、15288117721;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2024年9月6日

2024年云南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社会主义学院)坐落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亮路28号,毗邻澜沧江畔,是西双版纳州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拥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年轻的高素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比91%,平均年龄33岁。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执教能力和科研咨政能力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附件4)。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流畅的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5.年龄在18岁—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2—2024年毕业生;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査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行政机关辞退或被事业单位开除5年以内的人员;
 
7.吸毒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招聘采取线上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网络报名电子邮箱:zwdxrsk@126.com
 
报名时间:发布通告7个工作日后,2024年9月20日08:00—10月8日18:00截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窗口网站(网址:http://www.xsbnzwdx.cn)、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
 
(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等媒体平台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文章、课题项目等科研成果;有工作经历或任职的出具相关证明;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的原件扫描件均以电子版形式压缩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进行核验。
 
(四)业绩评价。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共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业绩评价表》,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重点评价学习经历(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培养潜力)与岗位匹配度,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
 
按照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6人将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签确认单及承诺书。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9日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1.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1日,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二楼一教室。
 
2.考核内容: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以“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应变能力、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
 
3.考核方式:专题试讲、现场提问。
 
4.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专题试讲90分、现场提问10分),专题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七)体检。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进行递补。
 
体检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体检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聘用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校(院)委决定是否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在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进行,主要考察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岗位匹配、应聘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可以暂缓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校(院)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窗口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聘用硕士研究生补充协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明确违约责任。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所聘用的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学校提供临时性住房可免费使用两年。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守招聘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九、本通告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0691—2211521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电 话:0691—2211521、13759267566、15087619199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691-2197279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30人方案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Fujian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是经教育部批准、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基础上整合福建侨兴轻工学校的办学资源设置、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本科高校,已有21年本科办学实践,主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教育师资,是福建省唯一一所定位培养职教师资的高校。学校位于福建东部沿海,坐落在千年古邑、新兴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全国著名侨乡——福清市区,是福建省第一届、第二届“文明校园”,入选福建省高校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与福清市人民政府、厦门市教育局等合作共建中职附属校7所、中职基地校10所、附属中学1所、附属小学1所。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3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符合我省考核招聘条件的有关高层次人才。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学院

需求专业

人数

其他条件

侨兴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管理学大类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文化与法律学院(海外教育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财政金融学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与传播、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艺术与传媒学院

绘画、雕塑、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学)、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公共艺术设计、文化创意与策划、哲学类、教育学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管理学大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现代流行音乐、戏曲音乐、音乐制作、音乐与舞蹈学、音乐科技与艺术、声乐

3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教育学院

心理学类、教育学类、社会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哲学类、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3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经济贸易类、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政治学类,管理学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英语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

1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教育学、管理学大类

1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数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艺术设计类、文化产业管理、电气自动化类、机械类、系统科学类、计算机应用技术

4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电子与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光学工程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能源动力类、工程力学类

1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材料与包装工程学院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类、教育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材料类(本科是材料类专业)、材料类(本科是包装工程专业)、包装印刷类、艺术设计类、林业工程类(材料相关方向)、轻化工类、化学类、环境生态类、化工与制药类、轻化工类。

(本科阶段为材料类专业,或研究生阶段为材料方向)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生物科学类;纳米科学与技术、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生物化工;食品科学;食品工程;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生物技术;生物与医药、生物工程类、发酵工程、药理学、化学类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海洋学院

海洋史学、历史学;经济学、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景区开发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农村区域发展、农业(推广)硕士、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环境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农业环境保护,资源与环保,环境工程与管理,环保设备工程,智能环保装备技术,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绿色低碳技术,城市环境工程技术、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管理、海洋地质,海岸带综合管理、物理海洋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移动设备应用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环境生态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设计类、历史学类、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旅游餐饮类、公共管理类、地理科学类、测绘类、森林资源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地球物理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矿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化工与制药类、海洋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药学类、水产类、土建类、农林经济管理

7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合计

 

30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依当年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确定 。
 
  四、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就业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或完成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境外学历认证)、职称、资格证书、学术成果首页等材料扫描,以“应聘XX学院博士(姓名)”为主题,发送至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聘邮箱rsc@fpnu.edu.cn。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择优筛选:收简历后,根据学术水平择优筛选。
 
  六、考核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学校相关规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就业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300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591-85160193(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mail:rsc@fpnu.edu.cn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组织实施。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591-85169320。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北仙桃市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0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社区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市户籍人口或在本市城区居住三年以上人员(需所居住社区出具居住证明);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贩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记录的;
 
  4、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城区4个街道共设置4个报名点(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常住人口居住证明)及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报名须填写《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4),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便于联系。
 
  (四)资格初审及其他
 
  1、现场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申报审批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发布。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基础知识、社区治理和服务基本知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以及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要求
 
  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及时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https://www.xiantao.gov.cn/zfxxgk/xxgkml/rsxx/sydwzl/)公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人员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3、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对不得报考条件进行审核。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要求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可正常开考。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布。
 
  (四)加分政策
 
  对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在折合前的百分制笔试成绩上增加,其中:高级证书加5分,中级证书加3分,初级证书加2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由个人申报,在报名时提供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于笔试前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示。报名时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招聘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并出具考察意见。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拟聘用名单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相关事项说明
 
  1、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湖北省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印刷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仙桃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仙桃市委社会工作部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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