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慈溪市锦堂职高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职员工1名,派遣至慈溪市锦堂职高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学校位于慈溪市观海卫镇,是一所国家级重点职高,其前身是爱国华侨吴锦堂先生于1905年创办的锦堂学校。在百年风云中,学校十迁其址,十易其名。1992年7月,锦堂师范搬迁至浒山,市人民政府在原址兴办教育局直属的锦堂高级职业中学,开始了锦堂学校的新篇章。现因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教职员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有事业心、责任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具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在聘用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在我校担任教育教学工作。
4.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
5.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岗位要求及内容 |
高中化学教师 |
1 |
化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三、报考办法:
1.报名者填写《慈溪市锦堂职高公开招聘2024年编外人员登记表》(附件)于9月17日16:00前发送到jtzgzpjszp@163.com,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电子版打包一并发送,逾期不再受理。可电话咨询(0574-58992163)或通过邮件咨询;
应聘人员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该报名者的报名及聘用资格。
2.考核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择优录用。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最高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符合报考条件者(会短信通知)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及复印件按短信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8:30 开始,考生于8:15前到校报到,逾期视作放弃;
4.面试地点:慈溪市锦堂职高轻纺楼二楼(慈溪市观海卫镇锦堂路139号);
四、聘用手续与相关待遇
1. 公示:拟聘用人选将在慈溪市锦堂职高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 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待遇: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编外人员登记表
2024年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校园引进人才31人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31人,其中事业单位引进28人,企业引进3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自行组织。鸡东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招聘。
二、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一)事业单位非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企业单位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9月6日2006年9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3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企业单位招聘条件
由参加引才活动的企业自行确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会时间安排: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3.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4.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5.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二)事业单位招聘方式
不设开考比例,直接面试(面谈),面试合格的,签订引才协议。面试时长15分钟,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签约结束后于“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岗位缩减或取消情况以及签约人员公示。
(三)事业单位报名方式
招聘会现场报名。
特别提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统一在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上现场接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在哈尔滨工程大学集中开展急需紧缺人才面试。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者如实填写的《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四)事业单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事业单位考察、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考察、体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六)事业单位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用人员反映问题属实且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转至鸡东县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未能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后的各项环节,均以“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或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
(三)人才引进网址及微信平台
1.“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2.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dong.gov.cn/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引进人才政策等问题请咨询0467-5569677。岗位情况、报名、考试等具体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进行咨询(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本公告由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
部门 |
拟安排 岗位 |
岗位性质 |
需求人数 |
专业 要求 |
学位要求 |
职称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经管学院 |
学科 带头人 |
专技 |
1 |
经济 管理类 |
博士 |
正高 |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
2 |
理工学院 |
学科 带头人 |
专技 |
1 |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
博士 |
正高 |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
3 |
人文学院 |
学科 带头人 |
专技 |
1 |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正高 |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