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晋中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中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4人,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晋中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只需取得毕业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2.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
 
  (1)在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即:2022年6月1日以后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报考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人员;
 
  (5)其他符合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wsrcw/index.shtml)。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26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37室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6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5:30-17:3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逾期不再进行)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别人进行代审查,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携带纸质材料。所需材料如下(请按顺序排好):
 
  1.从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的《xx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报名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及所用照片均需同网上报名一致);
 
  2.《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笔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同一岗位的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委托省卫健委人才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具体要求及成绩查询详见《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形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于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官网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官网公布。
 
  3.岗位补招
 
  综合成绩公布后,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官网发布岗位补招公告并对报考本市岗位的未入围考生进行补招。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XX市卫生健康委员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官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晋中市人社局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委有关部门,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卫健委人才中心。
 
  政策咨询:0354-2638527
 
  考务咨询:0351-4603566
 
  监督电话:0354-263853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024年陕西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西安航天基地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唯一以航天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启动航天高技术引领高端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区,是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承载区。2010年6月26日,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级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初级中学、第十学校是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开办的高品质公办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校期间实习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xcaib.xa.gov.cn/)等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ideal.51job.com/htzj2024/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7:00。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需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网上报名需上传如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还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电子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
 
  ④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2.现场资格初审
 
  (1)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至9月23日17:00。
 
  (2)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
 
  (3)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请在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内下载并打印《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⑤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
 
  以上②-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应携带指定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本人确系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可由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手签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资格复审
 
  由管委会有关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统一公布。
 
  (四)面试
 
  面试公告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编制备案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发放一定补贴。
 
  五、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服务年限要求。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所有。
 
  (五)咨询电话:029-88416622转703
 
  咨询时间:2024年9月11日起09:00-12:00,14:00-17:00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3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示范性重点培育高职院校,全国首批、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广西优秀“双高”校。
 
  学校主动策应广西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积极服务“10+5+4”现代化产业体系,设有智能焊接技术学院、先进制造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学院、绿色建筑与低碳技术学院、现代商贸物流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文化旅游与管理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工程训练学院,共12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61个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达3万多人。
 
  九万里鲲鹏正举,新时代机电担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广西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智能制造特色校为使命,正团结带领全体师生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更多的机电智慧和机电力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奋力书写机电精彩新篇章!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才6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年龄(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招聘公告、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www.gxcme.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站点

时间

地点

广州站

9月13日(星期五)14:00-17:00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南京站

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长沙站

9月29日(星期日)14:00-18:00

中南大学(新校区,体育场副场)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请在招聘会现场报名点报名,并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份及原件,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材料,验后将原件退回。
 
  (三)资格审查
 
  在应聘者现场提交应聘材料时即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谈的人员由现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站点QQ群的方式通知到位,并于报名当天将报名表的电子档以“姓名+岗位名称”文件名发到我院人事处工作邮箱gxjdrsczp@163.com。
 
  2025届硕士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招聘,但需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所记载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予聘用。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统一安排在报名的当天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考察言行举止、理解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的计算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要素的最终得分。将各要素的最终得分相加,得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公布。每个站点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站点考生面试成绩。同一站点、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所有站点面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发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按照不同站点的个人表现情况、岗位匹配度及同一站点同一岗位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及名次排序。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核和体检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因应聘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学校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
 
  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监督电话:0771—3248723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gxcme.edu.cn/
 
  招聘联系邮箱:gxjdrsczp@163.com
 
  招聘联系人及电话:蔡老师、黄老师0771-3244123
 
 

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审查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综合楼132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6号)。
 
  3.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审查内容: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审查合格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20%。
 
  (5)笔试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人员确定:
 
  A类岗位: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3)面试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A类岗位的试教和面谈各项目均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各类岗位考试项目、形式及测评内容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考试项目

A类

高层次专任教师

面试(试教+面谈)

B类

专职辅导员1

专职辅导员2

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3.试教采用传统的板书试讲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面谈主要采用现场交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519003(校纪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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