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工商技师学院招聘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用人需求,我院参加2024年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广西工商技师学院是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创建于1965年。学院以“进德修业,通商惠工”为校训,全力培养兼具高尚职业道德与精湛职业技能的高技能人才。
 
  作为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在产教融合、传统文化教育、职教出海及技师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成绩斐然。它是首批广西技工教育科研实验学校、广西产教融合优质技工学校及“德育特色学校”,更是岭南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唯一的技师学院,为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助力。
 
  学院拥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梧州市龙圩区(本部)、梧州市高新区及贵港市。校园环境优美宜人,教学设施完善完备。面向初中、高中、中职、高职毕业生招生,提供预备技师、高级工和中级工多层次教育。目前在校生约8000人,预备技师班规模在全区同类院校中居前列,教职工近400人。
 
  学院开设23个专业,涵盖粮食工程、电子商务、数控编程、汽车维修、幼儿保育等。其中电子技术应用等5个专业为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试点专业,另有5个专业是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电子技术应用和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修还被评为广西优质专业。
 
  在教学方面,学院注重实践。建有多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示范特色实训基地及公共实训基地。与长盈精密、广西翅冀钢铁等企业深度合作,采用企业新型学徒制、工学交替等模式,共同培育高技能人才。学院还建设了SMT贴片实训基地、天猫养车实训基地、5G通信产业学院和实验幼儿园等,以校企共建方式开设工匠班与特色专班,工学一体化教学成效显著,学生就业率高达98%以上。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连续9年开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道德讲堂,举办近200期培训,参训学员2万人。同时坚持赛教融合,承办多项技能竞赛,师生获奖众多。
 
  未来,广西工商技师学院将持续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服务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战略,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弘扬工匠精神,引领青年技能成才、报国,为社会输送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工商技师学院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hwzcbj.gxzf.gov.cn/)、广西工商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gxjmxx.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在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hwzcbj.gxzf.gov.cn/)和广西工商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gxjmx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聘会时间和地点以八桂英才网(www.gxrc.org)和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实际公布为准。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需填写《广西工商技师学院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3)应聘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生应提供学信网的学籍证明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同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职称证书、个人简历以及报名登记表上或个人简历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
 
  (4)应聘人员年龄计算至招聘活动首站报名首日。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除长沙站点外,其余站点在考试前3天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面试在2024年9月29日下午在中南大学招聘会现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会现场公布为准。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招聘考试。经核准同意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现场提问,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
 
  4.面试过程原则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的要求进行。
 
  5.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6.面试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专业技术、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2.考核形式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查阅档案以及直接听取或通过函调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等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根据了解到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3.其它要求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广西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广西工商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增人和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对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办理增人和入编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4-2689154
 
  (三)联系人:龙老师
 
  (四)联系电话:0774-2691508
 
  (五)邮箱:gxjmxx123@163.com
 
  (六)学院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广信路358号
 
 
 
  广西工商技师学院
 
  2024年9月5日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4个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中国残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考生在报名时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三、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的考生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事业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面试人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备案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友谊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友谊县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岗位10个,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40(含)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研究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友谊县及所属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友谊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招聘会场意向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招聘会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厦11楼1108室)。
 
  已进行招聘会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现场报名,最终报名以现场报名信息为主。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6)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
 
  (7)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附件4)。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ljyy.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
 
  1.本次引才活动只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综合能力、业务素质等,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分数线。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最低分数者不予聘用。面试人数1:1的岗位(不足1:2的岗位按照1:1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2的岗位(不足1:3的岗位按照1:2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五)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进行聘用,经核实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递补。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形式按聘用单位现行方式执行。
 
  2.政策待遇。
 
  (1)住房待遇。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10年。10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10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给予住房补贴(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
 
  (2)购房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录用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我县购置商品住房的,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经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
 
  (4)配偶安置。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友谊县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给予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聘用协议、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
 
  (5)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来友谊县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高中教育阶段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置入学。
 
  (6)医疗健康。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我县人民医院免费体检一次。
 
  (7)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全家县内景区免费旅游一次。
 
  五、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469-581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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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安徽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着力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引进公告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和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五、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引进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7.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对报名参加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或繁昌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等考试,已书面承诺按时参加考试并知晓无故缺考后果,仍无故缺考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本次引进考试;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qq.com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等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繁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在编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引进资格。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何公开招聘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九、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方案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繁昌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繁昌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考。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52472
 
附件: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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