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州市融安县高级中学自主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2020年04月30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校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现将我校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四)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柳州市融安县高级中学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指1989年4月28日(含本日)至2002年4月27日(含本日)期间出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28日(含本日)至2002年4月27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5月8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不一致的相近专业,由考生个人提供举证材料可以报考,相近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须有80%以上相同。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在2020年4月28日至5月8日到融安县高级中学行政办公室现场报名(或扫描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邮箱:ragzbgs3172@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经本人签名的《应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将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5.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湖北省、武汉市以及12个重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收到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依据岗位资格条件表,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

  2.笔试时间:2020年5月9日9:00至10:30。3.笔试地点:融安县高级中学教学楼。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公布,考生可以向招聘单位咨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核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采取试讲形式进行。

  2.面试时间:2020年5月10日8:30开始。

  3.面试地点:融安县高级中学教学楼。

  4.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确实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5.在规定时间内,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7.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3-5分处理。

  8.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

  1.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的面试通过者,签订三方协议,并约定考核、体检等事项)。

  2.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3.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20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1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6473768

  融安县教育局:0772-8138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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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融安县高级中学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一批.xls

  2020年度融安县高级中学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安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广西防城港市招聘急需紧缺人才70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引才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广西本土人才到防城港干事创业,我市决定组织开展防城港市急需紧缺人才秋季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和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以及 “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医药医学类高技能人才。

  二、招聘计划

  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约700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时间计算到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高级职称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防城港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的;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日程安排

  第一组:(联络员:刘** 1390****521)

  重庆大学:10月30日上午

  西南大学:10月31日上午

  四川大学:11月1日上午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1月3日上午

  陕西师范大学:11月3日上午

  西安交通大学:11月4日上午

  第二组:(联络员:何*187****9218,苏**186****6672)

  武汉大学:10月24日上午

  华中师范大学:10月25日上午

  湖南农业大学:10月30日上午

  中南大学:10月31日上午

  华中科技大学:11月2日上午

  清华大学:11月上旬

  中国农业大学:11月上旬

  天津大学:11月上旬

  第三组:(联络员:张**155****7545)

  广西大学:10月29日上午

  广西医科大学:10月30日上午

  广西师范大学:11月1日上午

  桂林理工大学:11月2日上午

  华南理工大学:11月4日上午

  五、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防城港党建网、防城港人才网、先锋先行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媒体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通过提早联系相关高校就业处及院系教师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宣传。

  (二)现场宣讲和报名

  在招聘点高校召开现场宣讲会,介绍防城港发展情况、人才政策、企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情况及招聘条件要求等。同时,在高校开设专场招聘会,接受应聘者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收集应聘者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往届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经审核符合用人岗位要求的,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应届毕业生因尚未毕业,无需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但需确保顺利毕业并按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也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网上报名,填写《防城港市2020年秋季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招聘组邮箱rsj2823316@163.com。

  (三)组织考试

  1.笔试。大学本科生需参加笔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免笔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意向人选(其中,大学本科生按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确定总成绩),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

  (四)体检和考察

  由招聘组统一组织报考事业单位的考生体检,考生体检费、往返交通费(不含飞机票费用)、住宿费在此次招聘工作费用中列支。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企业人员的招录,按相关企业规定进行,由各企业自行组织。

  六、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防城港市委人才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0770-2818018)和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0770-2823316)。

  附件:

2020年广西防城港市招聘急需紧缺人才700人公告

  1.防城港市2020年秋季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提取码:w15h)

  2.防城港市2020年秋季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提取码:b0y3)

  

中共防城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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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6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0日至2002年3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4月7日。

  报考人员需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请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证明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rskzp2016@163.com,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称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例:人力资源管理教师岗位+张三。

  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应聘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名单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报名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到达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直接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时间、面试方式、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学校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人选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下,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察合格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

2020年广西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65人公告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学校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如果拟聘人员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教授,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入编手续。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经核查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情况,一律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若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等,均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地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行政办公楼519室人事科(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电话:0773-3975030,联系人:蒙老师。

  附件:1.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l78r)

  2.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7mza)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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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直接考核招聘5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35个职位,计划招聘53人。其中,直接面试招聘49人、直接考核招聘4人;计划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020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直接考核招聘53人公告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7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

  根据《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有关规定,按各职位要求分别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报考兴安县人民医院、兴安县中医医院和兴安县妇幼保健院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康宁街57号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20490,邮箱地址:xaxwjjrsg@163.com;报考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朝阳区向阳路3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18722,邮箱地址:xaxrsj@163.com。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居住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热症状或感冒未愈的考生,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后续待情况允许时再核验相关材料原件。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职位的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直接面试职位的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2.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兴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5.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六、直接考核职位的考核

  (一)考核人选确定。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学历高低、取得职称时间先后顺序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底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4)。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的高低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核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五)考核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直接面试人员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五条第五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直接考核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直接考核招聘职位的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各种方式向报考人员兜售所谓的2020年度兴安县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笔试试卷及答案”以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均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本《公告》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6218722;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6220490。

  附件:

  1.《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dnz7)

  2.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取码:3nml)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g904)

  4.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提取码:ly6b)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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